石兰
5水龙骨科植物
石兰(拉丁学名Folium Pyrrosiae)是一种香草的名字,多年生草本,附生于石头上或村干上。出自屈原《山鬼》“被石兰兮带杜衡”与《湘夫人》“疏石兰兮为芳”等句。
基本信息
- 中文学名
石兰
- 拉丁学名
Folium Pyrrosiae
- 别称
石韦、石皮、石苇、金星草、石剑、石背柳
- 科
水龙骨科
- 界
植物界
- 分布区域
浙江、湖北、河北
形态特征
根状茎横生,木质,粗不过5毫米,密生铁锈色鳞片;根须状,从根茎上分散生出。叶革质,疏生,叶之间距离在2厘米以上;叶片长披针形,长8~20厘米,背面有灰褐色星状毛;叶柄细长,长5~10厘米。1
主要价值
药材
用于热淋,血淋,石淋,小便不通,淋沥涩痛,吐血,衄血,血,崩漏,肺热喘咳。还用于治疗癌症放化疗后白细胞下降症状
1.小便淋痛。用石韦、滑石,等分为末,每取一小撮,水送服。
2.便前有血。用石韦研为末,以茄子枝煎汤送服二钱。
3.气热咳嗽。用石韦、槟榔,等分为末,每服二钱,姜汤送下。
4.崩中漏下。用石韦研为末,每服三钱,温酒服下。
验方:
1.小便不利:石韦、车前各30克,水煎服。
2.血淋:石韦30克,当归15克,蒲黄,赤芍各10克,水煎服。
3.肺气肿、喘息不得卧:石韦120克,水煎服。
4.肺痈吐脓、肺热咯血:鲜石韦60克,水煎服。
5.急性膀肌炎、尿路感染:石韦30克,车前草20克,滑石18克,甘草3克,J;;柏10克,水煎服。
毒性:无
用法用量:内服:煎汤,9-15g,或入丸、散。外用:适量,研末涂敷。
禁忌:阴虚及无湿热者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