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乙
祖乙,殷墟甲骨文作祖乙、下乙、高祖乙、中宗祖乙。名滕(一作胜),商王河亶甲之子,商朝第十三任君主1。传位给其子祖辛。庙号“商中宗”2。
祖乙在位时,迁都于邢(又称耿,今河南省温县东)。他几次出兵平服了兰夷、班方等国,解除了东南方的夷族对商的威胁,国运再度中兴。甲骨文中称他为中宗祖乙,和大乙、太甲合称为“三示”(意即三位功勋卓著的祖先)2。
基本信息
- 民族
华夏族
- 身份
商朝第13任君主
- 主要成就
复兴商朝
- 本名
子滕
- 所处时代
商朝
人物关系共14人
河亶甲父亲
仲丁父亲
祖辛儿子
沃甲儿子
祖丙弟弟
盘庚曾孙
商中宗祖父
外壬叔叔
阳甲曾孙
祖丁孙子
雍己伯祖父
太庚曾祖父
小乙曾孙
南庚孙子
人物生平
祖乙元年,当时商朝的都城设在相(今河南省内黄县),因相地处黄河下游,河水时有暴涨,河水一涨洪水泛滥,不仅大量庄园被冲毁,黎民百姓难得定居,生命财产时有淹没的危险,就连帝王都城也朝不保夕,祖乙为此整日锁眉不展,食寝不安,他身边的贤臣巫贤(巫咸之子)早已估摸到祖乙的心事,于是便直言不讳地向他启奏说:“君主之虑卑职早就洞察,无非是为都城之变迁而已!”祖乙王听后甚是欢心地说:“贤相既然了解,就该为孤出谋定夺。”巫贤于是建议迁都于耿(今山西省河津市)。
祖乙二年,由于河患,将耿都冲毁。祖乙于是再次迁都于邢3(今邢河北省邢台)。祖乙迁邢时,一部分商朝的公族没有跟随他南迁,仍然留在耿地,祖乙将他的弟弟祖丙封于耿地,建立耿国,并立祖丙为耿国国君。
祖乙迁庇之后,营建都城,立宗庙、筑社稷、造营室。使社会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商王朝再度兴盛起来4。
祖乙十九年,祖乙去世,庙号中宗,死后由其子祖辛继位。
为政举措
政治
官职
祖乙时期,商朝的职官有中朝任职的内服官和被封于王畿以外的外服官之别。最高的政务官,是协助商王决策的“相”(又称“阿、保、尹”)。王朝高级官吏统称卿士。三公,则是因人而设的一种尊贵职称,并不常设。另外有掌管占卜、祭祀、记载的“史”,掌管占卜的“卜”、掌管祈祷鬼神的“祝”,掌管记载和保管典籍的“作册”(又称守藏史、内史),武官之长的师长,乐工之长的太师、少师。
①内服官
内服官中分为外廷政务官和内廷事务官。祖乙时期,商朝政治制度的根本特点是内服与外服的划分,生活在商周之际的周公曾经在《酒诰》中这样概述其情况:“越在外服,侯、甸、男、卫邦伯;越在内服,百僚、庶尹、惟亚、惟服、宗工,越百姓里居(君)”5。
内服是祖乙时期直接统治的王畿地区;外服是由邦伯所管辖的地区,这些邦伯分为侯、甸、男、卫几种,其中许多很可能是方国部落首领而臣属于商者。卜辞所载的侯有近50个,最著名的有仓侯、舞侯、犬侯、侯告、侯专、杞侯等。甸,卜辞称为“田”,“多田(甸)”即指许多甸职官员。男,在卜辞中称为“任”,著名者有而任、戈任、名任、卢任等。卫,作为一种武职,在卜辞中多称为“多射卫”、“多马卫”、“多犬卫”等,亦有单称为“卫”者。
②外服官
卜辞和金文所见商朝的内服官有五六十种,大致可以分为四类。一是“百僚、庶尹”。包括地位很高的旧臣、老臣以及商王的近侍之臣。其中还有负责出纳王命的史官。二是“惟亚、惟服”。主要是与商王关系密切的军职官员。三是“宗工”。指负责王室祭祀和某些具体事务的官员。四是“百姓里君”。指管理地方上的诸族与普通民众的官员。
内廷事务官是专为王室服务的官员,主要是总管的宰和亲信的臣。臣管理王室各项具体事务,有百工之长的司工,掌粮食收藏的啬,掌畜牧的牧正,掌狩猎的兽正,掌酒的酒正,掌王车的车正,为商王御车的服(又称仆、御),侍卫武官亚,卫士亚旅,掌教育贵族子弟的国老,掌外地籍田的“畋(tian)老”。外服官主要有方国首领的侯、伯,有为王朝服役的男、有守卫边境的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