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词语解释
  • 4.宫女来源
  • 5.宫女制度
  • 6.宫女年薪
  • 7.旧词新解

宫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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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中役使的女子

宫女,也称宫人,狭义上指君主及其家庭的女仆或女奴,广义上指君主后宫包括妃嫔的所有女性。较为高级的宫女则称为女官。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宫女

  • 别名

    宫娥

  • 释义

    被征选在宫廷里服役的女子

  • 狭义

    君主及其家庭的女仆或女奴

  • 广义

    君主后宫包括妃嫔的所有女性

词语解释

宫女,又通称宫人,按其职责和地位大致可分成两类:一类是在宫中管理君主日常生活事务的人,其地位较高授予官职者被称为女官;一类是在宫中服劳役而被役使的侍婢、织婢等。宫女,泛指被选入宫中供帝王声色享用的女子。大致上由三部分人组成:一是礼法允许,历代沿制的嫔妃类。

《礼记·昏仪》说:“古者天子后立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历代封建帝王一人占有成千上万的女子,根据其好恶程度,将宫中女子分成若干等级。如隋炀帝继位后,认真按照《礼记·昏仪》中之说,置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贵妃、淑妃、德妃是为三夫人,品正第一。顺仪顺容顺华、修仪修容修华、充仪充容充华是为九嫔,品正第二。婕妤十二人,品正第三。美人才人共十五人,品正第四。宝林二十四人,品正第五。御女二十四人,品正第六。采女三十七人,品正第七。总共一百二十四人。这是宫女中品位最高的。又如唐制,宫中设皇后,皇后之下为贵妃、丽妃、惠妃、德妃、淑妃、贤妃;妃之下又有昭仪、昭容、昭媛、修仪、修容、修媛、充仪、充容、充媛,谓之九嫔;九嫔之下有婕妤、美人、才人各九人;再就是宝林、御女、采女各二十七人。上述女子是宫中级别高、有地位的宫女,这只是后宫成群宫女中的一小部分。二是宫中数不清的女官和宫娥等等,这部分女子可随时召来,封以头衔,博取帝王一时之欢心。三是宫中庞大的女乐倡优,她们色艺出众,专供帝王享乐和应酬之需。

宫女来源

初期,宫女是通过征战战败一方的女俘成为战胜帝王的嫔妃和宫女。汉代以后,改为由朝廷派出大批人员,于百姓乡土之中挑选良家之美女,年龄13以上20以下,择入宫内。美女一旦被选为宫女,便再也不能同家人团聚,深锁宫中,与外界隔绝。其中只有极个别的受到帝王宠爱的才可升为嫔妃,绝大多数的宫女是在寂寞、凄清中孤独度日。唐代曾有诗为:“一入深宫里,年年不见春。聊题一片叶,寄与有情人。”由此可见一斑。

为防止宫女反抗,宫中订有严酷刑罚。宫女随时随地都有可能被打杀。明成祖朱棣爱妃暴死,因怀疑宫女在茶中掺毒,一次就杀掉宫女、宦官几百人。直到清王朝覆灭后,宫女们回归人间,才算重见天日。

宫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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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女,指在宫中供役使的女子。早期的宫女,大多来源于女奴隶、女俘及罪犯的妻子等。

此后,历代宫女中,有一部分开始从民间“选美”、“采女”中选出。“选美”就像科举考试一样,有一套严格的规矩。参选女子必须是良家,即非医、非巫、非商贾和百工,这些人家的女子叫良家子。历代都规定宫女取自良家子。

古代宫女的数量自汉代始,随着朝代的更替不断增加。西汉初年,宫女只有十几人。汉武帝时,宫女则突破1000名。东汉桓帝时,后宫聚集美女达五六千人。晋武帝司马炎将宫女数量突破1万。唐开元、天宝年间,后宫人数跃升至4万。时至明代,宫女的数量为9000。宫中每年仅花费的脂粉钱便达到40万两银子。历史上,各朝各代从民间挑选宫女已是一件经常性的工作了。

清承明制,基本沿袭了明代的宫女制度,但是在选择的范围和方式上有很大的改革。比较而言,更为严格。

清代选入宫中的女子有两种,一种是秀女,一种是宫女,在清初并没有严格的界限,到顺治十八年(1661年)后才将秀女和宫女分开。秀女是八旗官员的女儿,可以选为妃嫔或指配给宗室王公大臣的子弟。宫女是内务府包衣佐领下的女子,地位较低,供内廷役使。

清代宫女选择的范围只限于内务府各佐领所属上三旗(正黄、镶黄、正白)包衣任职佐领、管领以下家庭的女儿。初期选宫女是一年二次,时间为每年的二月和八月,从顺治十八年后改为每年一次,时间是二月初二日。凡年龄在13岁以上者,便造册送内务府会计司备选。在选期的前一天晚上入宫,第二天天明时由敬事房太监带到皇帝或皇后、太后前选阅。以6人为一排,每人身上挂一木牌,上面写有旗分和姓名,被选中者唤出排,入选后当日留宫内,否则立即遣出。若有妃嫔的姐妹或亲族女子则另组一排检选。如果此次已经入选,但是在所选名额之外,就令会计司记名,即“记名宫女”,下次再选时先以记名者入选。若是记名后未到下次选阅时父母就将其嫁出去,则属于抗旨。

宫女的身份也不尽相同,上层的为宫中女官;下层的为普通奴仆。对于女官除了年龄、身体、品行诸条件外,还必须掌握女工等技艺。据史料记载:“宫廷岁选秀女,凡选中者,入宫试以绣锦、执帚一切技艺,并观其仪行当否,有不合格者命出,以次递补,然后择其优者,教以掖庭规程,日各以一小时写字及读书。写读毕,次日命宫人考校,一年后授以六法。”这些宫女中比较优秀的就成为宫中的女官。据史料记载:“乾清宫置夫人一人,秩一品;淑仪一人,秩二品;婉侍六人,秩三品;柔婉十二人,芳婉二十人,俱秩四品。”她们各司其职,有的负责侍候嫔妃(尚宫);有的负责节仪之事(尚仪);有的掌管衣服,掌管三餐……但是由于清代内务府管辖着宫廷内部的人事、财务、礼仪、保卫及帝、后、妃、嫔日常生活的一切事物,所以女官的执掌也就形同虚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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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选中的宫女一部分被分配到皇帝、皇后、嫔妃、公主、阿哥等各宫中随侍。不同等级的人配给宫女的数量也不同,在清朝的典制书里,康熙朝规定:皇太后12名宫女、皇后10名、皇贵妃8名、贵妃8名、嫔妃6名、贵人4名、常在3名、答应2名。其余的部分就分配到六局处服役。

宫女入宫的第一件事就是剃头、洗澡,等年纪稍长才可以把头发留起来。刚进宫的小宫女要由嬷嬷(老宫女)教她们各种礼仪和梳妆打扮的技巧,嬷嬷一般非常严厉,动辄非打即骂。如果聪明灵巧,半年就可以上岗服役了,也就有月钱(工资)可拿。宫女们的月钱多少并无定制,最低的4两,高的可达20两,膳食、衣服、胭脂水粉等有内务府供给,其实她们主要的收入是平日各宫的赏赐。若得到皇后或太后的恩宠也可以为父母博得富贵,但多数宫女的生活是悲惨的。她们从选中入宫的第一天起就犹如进入囹圄,失去了人身自由,直到满25岁乃至30岁才许出宫婚配。因病、因笨或别的原因提前出宫者,要经总管太监核查奏闻后方准出宫。有的宫女因为“帝后得用,仍留宫承伺十年”,她们出宫后已是老处女了,连正常婚配都很困难。也有例外,即被皇帝看中而升为答应、常在以致嫔、妃的,那就要永远留在宫中了,但这是极少数的。康熙皇帝鉴于明朝中叶以后宫人太多,用度靡费,于是对嫔妃、宫女的数量都作了限制。到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约有四、五百人,但到雍正、乾隆朝以后逐渐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