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树林
7李树林,男,汉族,1971年8月生,内蒙古赤峰人,中共党员,教授,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
现任内蒙古师范大学党委书记、校长12。
李树林主持完成内蒙古社科联2002年重点课题《加入WTO对地方行政管理体制的挑战与对策》3。在2014年度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开班仪式后作了题为《全面深化改革的理论指南和行动纲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4。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李树林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71年8月
- 职务
内蒙古师范大学党委书记、校长2
- 教育背景
中央民族大学
人物履历
1991.09—1995.06,内蒙古大学经济系企业管理专业学习,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1995.07—2001.12,内蒙古党校经济管理教研室任教。
2002.01—2005.02,内蒙古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任教。
2005.03—2008.04,内蒙古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副主任(主持工作)。
2008.05—2014.07,内蒙古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主任(期间:2006.09—2009.06,在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民族地区公共行政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2009.06—2010.06,挂任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2014.07—2020.07,内蒙古党校副校长。
2020.07—2022.04,集宁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5。
2022.04—2022.07,集宁师范学院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院长,内蒙古师范大学党委委员、副书记67。
2022.07—2023.02,内蒙古师范大学党委委员、副书记、校长。
2023.02—,内蒙古师范大学党委委员、书记、校长2。
任免信息
2020年7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发布干部任前公示,李树林拟任集宁师范学院党委委员、副书记,拟提名任集宁师范学院院长8。
2020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任免领导干部,决定任命李树林为集宁师范学院院长9。
2022年4月8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来我校宣布自治区党委关于内蒙古师范大学干部的任免职决定:李树林任内蒙古师范大学党委委员、副书记,提名任内蒙古师范大学校长6。
2022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任命李树林为内蒙古师范大学校长,免去李树林集宁师范学院院长职务7。
2023年2月28日,内蒙古师范大学召开干部大会,宣布干部任免决定,李树林任内蒙古师范大学党委书记2。
社会兼职
党的十八大精神、十九大精神内蒙古自治区宣讲团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