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
仓储是指通过仓库对物资进行储存、保管以及仓库相关储存活动的总称。它随着物资储存的产生而产生,又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发展。仓储是商品流通的重要环节之一,也是物流活动的重要支柱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仓储
- 外文名
Warehousing
- 详细释义
仓库对商品与物品的储存与保管2
- 经济功能
整合装运是仓储的一个经济利益
- 仓储管理
进行有效的仓储管理
- 产业书籍
仓储行业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详细释义
“仓” 即仓库,为存放、保管、储存物品的建筑物和场地的总称,可以是房屋建筑、洞穴、大型容器或特定的场地等,具有存放和保护物品的功能。
“储” 即储存、储备,表示收存以备使用,具有收存、保管、交付使用的意思。
仓储就是指:通过仓库对商品与物品的储存与保管。
仓储是集中反映工厂物资活动状况的综合场所,是连接生产、供应、销售的中转站,对促进生产提高效率起着重要的辅助作用。
仓储是产品生产、流通过程中因订单前置或市场预测前置而使产品、物品暂时存放。它是集中反映工厂物资活动状况的综合场所,是连接生产、供应、销售的中转站,对促进生产的提高效率起着重要的辅助作用。同时,围绕着仓储实体活动,清晰准确的报表、单据帐目、会计部门核算的准确信息也同时进行着,因此仓储是物流、信息流、单证流的合一。
仓储合同
仓储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由保管人(又称仓管人或仓库营业人)为存货人保管储存的货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用的合同。
仓储业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从保管业中发展、壮大起来的特殊营业。近代以来,仓储业日渐发达,原因就是随着国际及地区贸易的扩大,仓储业能为大批量货物提供便利、安全、价格合理的保管服务。因此仓储合同不再作为一般的保管合同来对待,而是作为一种独立的有名合同在合同法中加以规定。
仓储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保管人必须是具有仓库营业资质的人,即具有仓储设施、仓储设备,专事仓储保管业务的人。这是仓储合同主体上的重要特征。
⒉仓储合同的对象仅为动产,不动产不可能成为仓储合同的对象。
⒊仓储合同为诺成合同。仓储合同自成立时起生效。
⒋仓储合同为不要式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
⒌仓储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保管人提供储存、保管的义务,存货人承担支付仓储费的义务。
⒍仓单是仓储合同的重要特征。
经济功能
⒈整合装运整合是仓储的一个经济利益,通过这种安排,整合仓库接收来自一系列制造工厂指定送往某一特定额的材料,然后把它们整合成单一的一票装运,其好处是,有可能实现最低的运输费率,并减少在顾客的收贷站台处发生拥塞,该仓库可以把从制造商到仓库的内向转移和从仓库到顾客的外向转移都整合成更大的装 运。为了提供有效的整合装运,每一个制造工厂必须把该仓库作为停货运储备地点 或用作产品分类和组装设施。因为,整合装运的主要利益是,把货票小批量装运的物流流程结合起来联系到一个特定的市场地区。整合仓库可以由单独一家厂商使用, 也可以由几家厂商联合起来共同使用出租方式的整合服务。通过这种整合方案的利用,每一个单独的制造商或托运人都能够享受到物流总成本低于其各自分别直接装 运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