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
传销(pyramid selling)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1。
1998年4月18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决定禁止传销活动2。2017年8月,教育部、公安部等四部门印发通知,要求严厉打击、依法取缔传销组织,通知强调,对打着“创业、就业”的幌子,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诱骗求职人员参加的各类传销组织,依法取缔3。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传销1
- 外文名
pyramid selling
- 社会危害
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影响安定团结
- 特性
多数投资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 特点
蒙蔽性强、传销人员受骗而不自知
- 主要手段
洗脑4
概念解读
传销产生于二战后期的美国,成型于战后的日本,发展于中国。在国外主要是指以顾客使用产品产生的口碑作为动力,让顾客来帮助经销商来宣传产品后分享一部分利润,也就是客户传播式销售。在中国,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1。
主要手段
(1)为诱骗群众上当受骗,传销组织往往利用人们急于发财致富的心理,许诺高额回报,引诱参加者交纳一定费用或购买产品,以此作为加入该组织的条件;
(2)传销组织打着“加盟连锁”、“网络销售”、“电子商务”、“特许经营”等旗号。有的还宣称自己是国家引进的最先进的营销模式,公司是国家有关部门授予的“直销实验基地”等,千方百计诱骗他人交钱加入;
(3)传销组织把目标瞄准身边的亲朋好友,并根据诱骗对象的情况,以介绍工作、做生意、旅游、朋友会面等为名,把亲戚、朋友、同学、同乡、同事、战友骗到外地,并限制其人身自由(包括“帮助保管身份证”、“陪同”外出打电话等软限制),通过利诱、威逼、暴力等手段胁迫其从事传销活动;
(4)传销组织采取开会、培训、上课等方式,强行对新加入者进行上课、“洗脑”,灌输与社会主义社会法律和道德相悖的思想理念。不少人被“洗脑”后,深陷其中,不能自拔。由此从受骗者变成骗人者,把同乡、亲戚、朋友、同学,甚至家人也骗入传销组织,形成“滚雪球”式的恶性循环1。
自救方法
1、保管好身份证、银行卡、手机等物品,不让这些物品落入对方手中。
2、记住地址,伺机报警。要掌握自己所处的具体位置,楼栋号、门牌号等;若无,可看附近有无标志性建筑。
3、利用上街和考察时机,突然挣脱求救。
4、装病。尽可能地折腾对方,让他们不得安宁,最终同意外出就医。
5、在上厕所时偷偷写好求救纸条,趁人不备从窗户扔纸条求救。
6、实在被看得很紧,不妨想软办法、伪装,骗取对方信任,让他们放松警惕,再伺机逃离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