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建制沿革
  • 4.行政区划
  • 5.自然环境
  • 5.1.位置境域
  • 5.2.地貌特征
  • 5.3.气候条件
  • 6.自然资源
  • 6.1.植物资源
  • 6.2.动物资源
  • 6.3.水利资源
  • 7.政治
  • 8.人口
  • 9.经济
  • 9.1.综合
  • 9.2.第一产业
  • 9.3.第二产业
  • 9.4.第三产业
  • 9.5.脱贫摘帽
  • 10.交通
  • 11.社会
  • 11.1.人民生活
  • 11.2.教育事业
  • 11.3.卫生事业
  • 11.4.旅游发展
  • 11.5.就业社保
  • 11.6.脱贫攻坚
  • 12.旅游
  • 13.荣誉
  • 14.地方特产
  • 15.参考资料
  • 16.知识合集

晴隆县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晴隆县

晴隆县,隶属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位于云贵高原中段、贵州省西南部、黔西南州东北角。根据2023年10月官网显示,全县土地面积1327.3平方千米,辖15个乡镇(街道)、106个村(社区)。截至2022年末,全县生产总值95.40亿元,常住人口22.76万人12

1/4

晴隆县整个地形西高东低,南高北低,全县气候属亚热带湿润气候,境内有15条河流入北盘江。县内主要植物有150种375属760余科野生珍稀动物10种;矿产资源主要有萤石大理石2。2022年,全县生产总值95.40亿元3

截至2022年末,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学校184所;拥有医疗卫生机构39个(不含村卫生室)3

自秦汉以来,县境曾为夜郎、谈指、漏江、贲古等县属地。明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设安南卫。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裁卫建安南县。民国三十年(1941年),安南县更名为晴隆县。该县拥有盘江摩崖石刻群、晴隆24道拐、盘江铁索桥等旅游景点2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晴隆县

  • 面积

    1327.3平方千米2

  • 外文名

    布依文: Ndaelweih

  • 人口数量

    常住人口22.76万人(2022年末)1

  • 别名

    晴隆

建制沿革

1/3

明洪武十七年(公元1384年)始在县地设属洒署;明洪武二十三年(公元1390年)改名为安南卫。

清顺治十六年(公元1659年)改安南卫辖前、后、左、中、右五所地为6里10甲。

康熙二十六年(公元1687年)五月,裁卫建县为地方行政机构。

民国初,县衙改称县公署,改职宫称谓为知事。

民国十六年(公元1927年)国民政府实施宪政,以县为自治单位,定县政权机关为政府。

民国三十年(公元1941年)国民政府改安南县名为晴隆。

1949年12月15日,建立过渡性的临时机构——晴隆县人民解放委员会。

1950年4月2日,组成晴隆县人民政府,撤销晴隆县人民解放委员会,隶属兴仁专署。

1952年12月4日,中共贵州省委因兴仁专署迁驻兴义,更名为兴义专署,县人民政府隶属兴义专署;同月,省人民委员会通知,将晴隆县人民政府改称"晴隆县人民委员会"。

1956年,兴义专区建制奉命撤销,晴隆县人民委员会改隶安顺专署。

1958年12月29日,国务院撤销晴隆县并入普安县,县人民委员会同时并入普安县人民委员会,称"普安县人民委员会"。

1961年8月18日,国务院恢复晴隆县治,恢复县人民委员会。

行政区划

截至2000年,晴隆县辖7个镇、6个乡、1个民族乡:莲城镇、沙子镇、碧痕镇、大厂镇、鸡场镇、花贡镇、中营镇、光照镇、长流乡、大田乡、马场乡、紫马乡、安谷乡、三宝彝族乡。

截至2003年,晴隆县辖8个镇、6个乡(其中1个彝族民族乡),185个村委会、10个居委会。

截至2021年,晴隆县辖15个乡镇(街道)、109个村(社区)28

自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