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必武

董必武(原名:董贤琮,1886年3月5日-1975年4月2日),字洁畲,号壁伍,湖北黄安(今红安)县人,中国共产党的模范的领导者,是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缔造者之一,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家和法学家,是中国共产党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成员和国家的重要领导人1。
董必武把毕生的精力,献给了中国人民解放事业、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党和人民永远怀念他。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董必武
- 别名
董用威、董贤瑞、董壁伍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886年3月5日
- 逝世日期
1975年4月2日
- 籍贯
湖北黄安
- 政治面貌
中共党员
人物关系共4人
何莲芝妻子
董良羽儿子
董良翮儿子
董良翚女儿
人物生平
必武1885年出生于湖北黄安。1911年加入同盟会,组织同盟会湖北支部,参加过辛亥革命,从事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革命斗争。1913年反袁斗争失败后,东渡日本,入日本大学学习2,在日本加入孙中山创建的中华革命党。1915年回国从事反袁活动。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接受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积极从事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宣传工作。1920年秋,与陈潭秋等一起在武汉建立共产主义小组。1921年7月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后回武汉,负责建立和发展湖北省的党组织,曾任中共武汉地方委员会书记,中共湖北省委委员,为建立中国共产党做出了重大贡献。第一次国共合作前后,积极从事统一战线工作,根据党的指示,领导筹建了中国国民党湖北省党部。1926年1月,在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候补委员。同年,在武汉创办了进步报纸《曙光》。1927年4月,湖北省政府成立,担任省政府常务委员兼农工厅厅长。在主持省政府工作期间,团结国民党左派,对蒋介石和国民党反动派进行了深刻的揭露和坚决的斗争。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八一南昌起后,被选为革命委员会成员。1928年12月,离开武汉经日本去苏联,先后在中山大学和列宁学院学习。1932年3月回国后,在中央革命根据地从事党的建设和红色政权建设工作,历任红军学院政治部主任、中央党校校长、中共中央党务委员会书记、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执行委员、最高法院院长、工农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等职。
1934年参加长征。到达陕北后,任中央党校校长、代理陕甘宁边区政府主席。在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是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谈判的代表之一,对国民党反共、反人民的投降主义政策,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同时,在武汉、重庆等地在恢复和发展党的组织,筹建八路军办事处,创办《新华报》,以及统战、宣传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1938年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被补选为中央委员。1945年在党的七届一中全会上被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同年夏,代表中国解放区出席了旧金山联合国制宪会议。在解放战争时期,是参加重庆召开的政治协商会议的中国共产党代表之一。1948年到1949年,任中共中央华北局书记处书记,华北财经委员会主任,华北人民政府主席。
建国后,历任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副总理、政务院政法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第一届政协全国委员会委员、第二届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代理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等职。在党的第八、第九和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都被选为中央委员,党的十届一中全会上被选为政治局常委。1975年4月2日在北京逝世。
(本目录内容由搜狗四史百科编委会编写)
人物事迹
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卓越领导者
董必武同志是国民党的元老,又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领导人,从两次国共合作到新中国成立前后,他以丰富的统一战线的理论和实践,为推进中国革命胜利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功勋。
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期,董必武同志在国民党中央、湖北省党部和政府内均担任要职。他坚决贯彻中共三届一中全会提出的“努力站在国民党中心地位”的方针,坚持共产党的独立性,使共产党人在统一战线中发挥了中坚作用。他充分利用改组后的国民党这个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吸收各界人士参加革命活动,把湖北国民党组织建设成为工人、农民、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革命联盟,使武汉成为北伐战争后期国共合作的重要舞台。
全国抗日战争时期,董必武同志作为中共代表团的成员和中共中央长江局、南方局的主要领导人之一,长期在国民党统治区工作。他与周恩来等同志一道,忠实贯彻中共中央制定的全面抗战路线,坚决执行中国共产党抗战、团结、进步的方针,为巩固和发展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他领导创办党在国统区的机关报《新华日报》,大力宣传全民族团结抗战;他结交于右任等国民党上层人士和国民党地方实力派,努力争取他们团结抗战;他支持和帮助中国民主政团同盟等民主党派的建立和发展;他利用国民参政会这个阵地,千方百计争取人民民主权利,反对国民党独裁专制。1945年4月,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即将取得胜利前夕,他作为中国共产党代表参加中国代表团,赴美国出席联合国制宪会议。期间,他广泛联系华侨华人,做了大量海外统一战线工作。
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面临着两种命运、两个前途的抉择。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和平、民主、团结的方针,争取光明的前途,重庆谈判之后,董必武同志作为中共代表团成员继续参加国共谈判,参加政治协商会议,为争取和平民主、制止内战,同国民党当局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他与各民主党派及爱国民主人士进行广泛深入的接触,主动拜访黄炎培、张澜、陶行知、李公朴等社会知名人士,向他们阐明中共的方针政策,交换对召开政协会议的意见,在重大问题上统一认识、协调行动。国民党政府迁回南京后,董必武同志与周恩来等同志率中共代表团到南京,继续为争取和平民主、反对内战独裁进行艰苦细致的工作。蒋介石发动全面内战后,根据中共中央指示,周恩来同志返回延安,董必武同志仍留在南京,在极其复杂困难的条件下保持同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的联系,同时重视做好国民党上层人士及国民党军官的工作,有力推动了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不断发展壮大3。
新中国的重要缔造者和奠基人
随着全国解放战争的胜利推进,中共中央着手筹备建立全国性政权的工作。1948年5月,中共中央决定晋察冀、晋冀鲁豫两解放区合并为华北解放区,成立华北联合行政委员会,由董必武同志担任主席。8月,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召开,9月,成立了由董必武同志任主席的华北人民政府。他领导华北人民政府积极有序地建立各级人民民主政权,恢复发展生产,发展文化教育,成立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财经工作。经过努力,华北人民政府建立起系统的政权机构,积累了丰富的政权建设经验,培养了大批开展政权建设、经济建设和发展文化教育事业的干部和人才,为中央人民政府的建立做了多方面的重要准备。华北人民政府成为中央人民政府的雏形。
1949年3月党的七届二中全会集中讨论了夺取全国胜利和筹建新中国的问题。在此之前,董必武同志率领华北人民政府机关迁到北平。他多次接待陆续到达北平的民主人士和各界代表,商谈建立新中国的问题。他代表中共中央或华北人民政府多次出席农业界、妇女界、青年界、文学艺术界的全国性会议,要求各界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更好地开展工作。在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上,他领导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草案),为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做了法律上的重要准备。
新中国成立之际,董必武同志已经63岁。1949年10月1日,他站在毛泽东同志身边,参加了举世瞩目的开国大典。新中国成立后,他历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政务院副总理兼政治法律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代主席,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等职务,为新中国的巩固、建设和发展竭诚尽智、鞠躬尽瘁。
新中国法制建设的重要开拓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