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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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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后记

永定县志

编修地方志是我国优良文化传统之一。千百年来,所产生的大量卷帙浩繁、资料宏富的省、府、州、县等地方志,都不同程度地发挥了“资治、教化、存史”的功能,其贡献已为历史所肯定。显然,继承和发扬这一优良传统,推陈出新,编修新的地方志,必将有裨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同时,也是中华民族子孙义不容辞的责任。永定编修县志,始于明朝成化二十年(1484年),是由首任知县王环主持修纂的。此后,明朝嘉靖、万历,清朝康熙、乾隆、道光,以及中华民国,都曾相继重修。这前后共8次所修的县志,现尚留传的,有康、乾、道和民国的四种。它们尽管受到历史条件等等限制,存在这样那样的缺陷,但瑕不掩瑜,不仅承续了修志的优良传统,更主要的是为后人保存了大量的自然、社会的宝贵资料,各有其一定的参考研究价值,因此,都不失为值得永定人民珍视的一宗文化遗产。

2014年12月13日,《国务院关于同意福建省调整龙岩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4]159号):同意撤销永定县,设立龙岩市永定区,以原永定县的行政区域为永定区的行政区域,永定区人民政府驻凤城镇九一街西路2号。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永定县志(1994年版)

  • 地理位置

    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

目录

彩页

凡例

概述

大事记

卷一 建置

卷二 自然地理

卷三 人口

卷四 经济综述

卷五 农业

卷六 烟草

卷七 林业

卷八 水利水电

卷九 工业

卷十 乡镇企业

卷十一 城乡建设

卷十二 环境保护

卷十三 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