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县志
编修地方志是我国优良文化传统之一。千百年来,所产生的大量卷帙浩繁、资料宏富的省、府、州、县等地方志,都不同程度地发挥了“资治、教化、存史”的功能,其贡献已为历史所肯定。显然,继承和发扬这一优良传统,推陈出新,编修新的地方志,必将有裨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同时,也是中华民族子孙义不容辞的责任。永定编修县志,始于明朝成化二十年(1484年),是由首任知县王环主持修纂的。此后,明朝嘉靖、万历,清朝康熙、乾隆、道光,以及中华民国,都曾相继重修。这前后共8次所修的县志,现尚留传的,有康、乾、道和民国的四种。它们尽管受到历史条件等等限制,存在这样那样的缺陷,但瑕不掩瑜,不仅承续了修志的优良传统,更主要的是为后人保存了大量的自然、社会的宝贵资料,各有其一定的参考研究价值,因此,都不失为值得永定人民珍视的一宗文化遗产。
2014年12月13日,《国务院关于同意福建省调整龙岩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4]159号):同意撤销永定县,设立龙岩市永定区,以原永定县的行政区域为永定区的行政区域,永定区人民政府驻凤城镇九一街西路2号。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永定县志(1994年版)
- 地理位置
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
目录
彩页
序
凡例
概述
大事记
卷一 建置
卷二 自然地理
卷三 人口
卷四 经济综述
卷五 农业
卷六 烟草
卷七 林业
卷八 水利水电
卷九 工业
卷十 乡镇企业
卷十一 城乡建设
卷十二 环境保护
卷十三 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