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确认
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定、证明(或证伪)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例如公安机关进行户口登记,公证机关依当事人的申请进行的公证行为,技术监督部门对于产品质量是否合格的认定等,都属于行政确认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行政确认
- 外文名
administrative confirmation
- 特征
要式行政行为
- 作用
稳定法律关系、减少各种纠纷
- 分类
依申请行政确认、依职权行政确认
特征
1.行政确认是要式行政行为。行政主体在作出行政确认行为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并按照一定的技术规范要求作出。
2.行政确认是羁束的行政行为。行政主体进行行政确认时,只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并尊重客观性质中性 非处分性
作用
行政确认有稳定法律关系,减少各种纠纷,保障社会安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因而适用于广泛的范围,行政确认主要形式有:确定、认可、证明、登记、批准、鉴证、行政鉴定。
分类
(1)按行为的动因不同可分为依申请的行政确认和依职权的行政确认。
(2)按行政确认对他种行为的关系,可以分为独立的行政确认与附属性的行政确认。
独立的行政确认是指不依赖他种行政行为而独立存在的行政确认行为。即这种行为不是他种行政行为成立的必要前提。附属性的行政确认,是指他种行政行为依赖于该行为补充。
按照行政确认的对象不同可分为对身份、能力(或资格)、事实、法律关系和权利归属的行政确认。
对权利归属的行政确认主要有:不动产所有权的行政确认、不动产使用权的行政确认、经营权的行政确认、工业产权的行政确认。
各种确认
公安管理中的确认
主要由对交通事故的车辆、物品、尸体、路况以及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态的检验和鉴定;对交通事故等级的确认;对当事人交通责任的认定;对行政案件的原告中自然受治安行政拘留的人员、劳教和受审人员的精神病司法鉴定等。
司法行政管理中的确认
主要有对合同、委托、遗嘱、继承权、财产权、收养关系、亲属关系等民事法律关系的公证;对身份、学历、经历、出生、死亡、婚姻状况等事实的证明;对有关文件的真伪、法律效力的公证等等。
民政管理中的确认
民政管理中的确认主要有对现役军人死亡性质、伤残性的确认;对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等级确认;对革命烈士的确认;对结婚、离婚条件的确认等。
劳动管理中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