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
上海政法学院(Shanghai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简称上政),是一所由上海市主管的政法类普通本科院校1,是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上海市“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高校之一、全国政法高校“立格联盟”成员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一带一路”司法研究基地、最高人民检察院上海合作组织检察官培训基地。学校位于上海2。
学校有青浦和普陀2个校区,占地面积1000余亩。法学学科是上海市一流学科、高原学科,有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9个专业学位硕士点;40多个本科专业(方向),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上海市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上海市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1个全国首家本科招生专业;3个全国首创本科专业方向;拥有上海市卓越法律人才、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基地(截至2025年6月13日)2。
学校始建于1984年,历经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和上海大学法学院等办学阶段。1993年起招收普通本科生,199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04年9月,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在上海大学法学院(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的基础上建立上海政法学院。2014年11月,学校划转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管理,并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与上海市司法局共建。1956年,司法部在上海成立法律学校,1960年停办。1982年恢复建制,成立上海市司法学校、上海市司法干部学校,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2008年,上海市司法学校整建制并入上海政法学院2。
上海政法学院位列2023年ABC中国大学排名政法类第9名3、2022软科中国政法类大学排名第6名4。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上海政法学院
- 校训
刻苦求实、开拓创新
- 外文名
Shanghai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 校歌
上海政法学院校歌
- 简称
上政(SHUPL)
历史沿革
1956年,司法部在上海成立法律学校,1960年停办2。
1982年恢复建制,成立上海市司法学校、上海市司法干部学校,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2。
1984年11月19日,经市政府批准并报国家教委备案,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创建。校址在青浦野马浜。建立初期,市司法局副局长史焕章任院长。纳入上海市成人高等学校建制序列,学制设大专、短训两个层次,大专2年8。
1985年11月 ,经市政府批准,上海法律专科学校成立,与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两块牌子、一套班子。该校隶属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领导,市司法局管理。为普通全日制高等专科学校,学制3年。成立初,从市司法学校调配一批专职教师,并从全市实际工作部门动员一部分法律专业人员归队8。
1992年,经原国家教委(现教育部)批准,上海法律专科学校更名为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同年,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改法律专业专修科为法律专业大专班,学制2年改为3年8。
1993年4月,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和上海大学文学院法律系合并成立上海大学法学院,开始本科层次的人才培养。
1986年2月,市司法局局长李庸夫任院长(至1996年2月)89。
1989年,成立上海市司法研究所8。
1998年,学院依托上海大学,获得宪法和行政法学专业、刑法专业、法理学专业3个硕士学位授予点,开始研究生层次的人才培养。
2004年9月23日,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撤销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和上海大学法学院建制,以上述两院为基础设立上海政法学院,成为独立设置的市属本科高校。
2007年,学校重新获批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2008年,上海市司法学校(始于1956年成立的司法部上海法律学校,1960年停办;1982年恢复建制,成立上海市司法学校,与1980年成立的上海市司法干部学校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是位于普陀区农林路的中等专业学校)整建制并入上海政法学院2。
2010年,学校接受并通过了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同年,上海市司法学校划归上海政法学院管理。
2011年7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上海市学位委员会批准确认学校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并恢复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及培养工作。
2013年起招收外国留学生。2013年9月,学校被确立为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
2014年2月,学校正式由上海市司法局划转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管理,并由市教委与市司法局共建10。4月,上海政法学院与上海市律师协会全面合作签约仪式举行11。7月,上海市教委批准学校为上海市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基地12。同年,学校开始招收港澳台、华侨学生和上海高校插班生。同年,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