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县衙
叶县县衙始建于明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是目前中国现存的古代衙署中惟一的明代县衙建筑。位于河南省叶县东大街。叶县明代县衙不仅规模宏大,气势雄伟,而且还是一座五品县衙。县衙坐北朝南,占地16848平方米。整座建筑由中轴和东、西两侧副线上的41个单元、153间房屋组成。主体建筑有大堂、二堂、三堂、狱房、厨院、知县宅、大仙祠、虚受堂、思补斋等。2006年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20年2月,为向医务工作者表达感谢和敬意,自叶县县衙景区恢复运营开始至2020年12月31日,全国(含港澳台地区)所有医务工作者凭有效证件可免票入园。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叶县县衙
- 景点级别
国家AAA级景区
- 外文名
Yexian County ya
- 代表景点
知县宅、大仙祠、后花园、思补斋
- 门票价格
50元
县衙简介
叶县县衙修复工程于1997年12月8日正式开工,至1999年10月1日主体部分对外开放。2001年7月,县委、县政府决定对县衙东、西副线上的建筑进行全面修复。经过一年多的紧张施工,共拆除县衙周围112家住户的房屋310间;拆除单位楼房建筑5幢;总拆迁面积近7000平方米;投入资金640万元。整个修复工作严格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较好地保留了明清风格。修复后的县衙由大堂、二堂、三堂及所属的东西班房、六科房和东西厢房以及监狱、厨院、知县宅、西群房、虚受堂、思补斋、南北书屋、后花园、大仙祠等组成,共41个单元、153间房屋,是目前国内保存最完整的古代衙署。
叶县县衙自1999年国庆节对外开放以来,共接待中外游客10万余人,省、部级以上领导30多位。叶县明代县衙已经成为叶县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为增加县衙文化的内涵,提高观赏价值,叶县政府又把文物库房搬迁到新落成的文物展厅内,从1000多件库存文物中选出300多件精品进行展览,其中有70多件文物为全国仅存的稀世珍宝。
2006年05月25日,叶县县衙作为明至清时期古建筑,被国务院批准列入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荣获国家AAA级旅游景点称号。
历史沿革
据历史资料记载,叶县在历史上虽设过汉广、建城、襄州、南安、仙州、叶县、昆阳、仙凫、舞阳、汝坟、河山、红阳等府、州、县级机构20余处,但始终是以昆阳(今叶县县城)和叶县(今旧县村)两县为主。唐并叶县、昆阳为叶县时,县治在今旧县村。据1998年在叶县旧县村出土的宋至道二年(公元996年)的石涵记载,当时旧县村为叶县治所。
清同治《叶县志·建置·城池》有今叶县“始建于北齐阜昌七年”的记载,这让后来的续志者总是坠入谜团。在北齐国号上查年号,不能查出这个记载。实际上,阜昌年号是金太宗完颜晟攻占中原的称号,其时,金太宗为稳定人心,于天会八年(公元1130年)封汉人刘豫为傀儡皇帝。刘豫建国号齐,年号阜昌。当时南方战事连绵,金人为方便管理,将处于南方战场边缘的叶县县治由旧县村迁到了今县城。因刘豫为伪政权、金人的儿皇帝,后人耻之,不肯以其年号记事。据各种资料分析,伪齐时代的叶县县治地址就在县衙一带,中轴线在县衙东侧。
据《河南通志》载,保存下来的叶县县衙始建于明代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县衙大门下原有明代天启年间(元1621~1628年)时任叶县县令王者佐修葺县衙的二堂碑记,但这个石碑于“文化大革命”时被毁。明嘉靖《叶县志·公署》中,对叶县县衙的方位、主要建筑设施,都有详细的记述:叶县治,在城内东。正堂、幕厅、架阁库在堂西,库楼在幕厅前,诸吏房在堂前左右。戒石亭在仪门内,鼓楼在仪门外,衙神庙在鼓楼内,东銮架库在鼓楼内西。知县宅在堂北,县丞宅在堂东,主簿宅在知县宅东,典史宅在仪门东。吏舍二区:一在典史宅南,一在狱南。狱房在堂西南,厩房在堂西北。申明亭在门外东,旌善亭在门外西。这种建筑格局虽然屡有调整,但总体布局基本无太大变化。几百年来,叶县县衙屡经战火、兵灾,历任职官也不得不经常增修或重建部分设施。
新中国成立后的1997年9月,有关部门专门在郑州主持召开了叶县县衙修复工作论证会。与会的20多位古建专家一致认为:我国古代各级官署衙门超过20000座,但残存于世的只有7处,其中县衙仅有3处,叶县县衙在建筑年代、现存规模、古建完好程度等方面均居全国同类建筑前列,是研究封建社会尤其是明清时期县级政权机构的重要实物依据。1997年12月8日,抢修叶县县衙第一期工程正式开工。1999年10月,主体工程修复完毕,并局部对外开放。
建筑格局
县衙坐北朝南,占地16848平方米。整座建筑由中轴和东、西两侧副线上的41个单元、153间房屋组成。主体建筑有大堂、二堂、三堂、狱房、厨院、知县宅、大仙祠、虚受堂、思补斋等建筑。大堂、二堂、三堂均为五间七架,屋面兰瓦兽脊,梁栋檐桷青碧绘饰。大堂前的卷棚,主体采用天沟罗锅椽勾连搭连接的作法,是高级别县令在建筑形式上的反映,是中国古代建筑的孤品。厨院主要建筑有灶房两间、厨房两房、储藏室一间、东西饭堂各三间。在建筑风格上,叶县县衙有着融南北建筑风格为一体的独特建筑形式。由于地处中原地带,叶县县衙的建筑风格沿袭了中国北方地区对称的庭院式建筑结构布局,突出了中国北方地区乃至黄河中、下游地区粗犷、端庄、古朴的建筑特点,而加之叶县位于“南通云贵,北达幽燕”的交通要道,受南、北方经济及文化交会地域的影响,该建筑在木作、砖雕技术等方面融入了南方建筑工艺精巧、细腻的部分特点,为研究中国古代南北建筑流派的特点及变化规律提供了实物依据。
镇衙之宝
为增加叶县县衙的文化内涵,叶县文物部门在原有基础上新增了“孔子过叶遗迹”、“叶公事迹”、“黄庭坚在叶任县尉故事”等展示内容,并将文物库房搬迁至县衙新落成的文物展厅内,其中被誉为县衙“镇衙之宝”的编钟,已经成为叶县县衙吸引游客的一大亮点。
在叶县县衙的文物展厅,有一套于2002年在叶县出土、2600年前春秋中期铸造的编钟。这套编钟共由8枚缚钟、9枚钮钟和20枚甬钟组成。其中最大的一件通高近60厘米,最小的一件通高16.8厘米,出土后每个钟都能发出两个不同音高的乐音。这套编钟可以演奏古今中外各种乐曲,是中国首次发现的春秋时期组合式编钟,代表了春秋时期音乐的最高成就。除价值连城的编钟外,该展厅还有其他文物300余件,其中包括青铜升鼎、《幽兰赋》碑刻等数十件国家一级文物,而《幽兰赋》碑刻全碑十二通,为宋代四大书法家之一的黄庭坚所书,是最能代表其独特艺术风格的作品,为我国书法艺术宝库中的珍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