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纱
5婚纱(wedding veil),是结婚仪式及婚宴时新娘穿着的西式服饰1,婚纱可单指身上穿的服饰配件,也可以包括头纱、捧花的部分。婚纱的颜色,款式等视乎各项因素,包括文化,宗教及时装潮流等。婚纱来自西方,有别于以红色为主的中式传统裙褂。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婚纱
- 外文名
wedding veil
- 用途
结婚时新娘穿的礼服
- 来源
西方
- 适用人群
新娘
历史沿革
婚纱的起源有以下几种说法:一种说法是公元前1700~公元前1550年,古希腊米诺三代王朝贵族妇女所穿的前胸袒露,袖到肘部、胸、腰部位由线绳系在乳房以下,下身着钟形衣裙,整体紧身合体的服装。由于古代欧洲一些国家是政教合一的国体,人们结婚必须到教堂接受神父或牧师的祈祷与祝福,这样才能算正式的合法婚姻,所以,新娘穿上白色的典礼服向神表示真诚与纯洁。西方19世纪以前,少女们出嫁时所穿的新娘礼服没有统一颜色规格,直到1820年前后,白色才逐渐成为婚礼上广为人用的礼服颜色。这是因为英国的维多利亚女王在婚礼上穿了一身洁白雅致的婚纱。从此,白色婚纱便成为一种正式的结婚礼服。
另一种说法是16世纪的欧洲爱尔兰皇室酷爱打猎,在一个盛夏午后,皇室贵族们带着猎枪,骑着马和成群的猎兔犬在爱尔兰北部的小镇打猎,巧遇在河边洗衣的萝丝小姐(Rose.Miss),当时的理查伯爵顿时一见钟情,被萝丝小姐的纯情和优雅气质深深吸引,同时萝丝小姐也对英俊挺拔的理查伯爵留下深刻的爱慕之意。狩猎返回宫廷的伯爵彻夜难眠,并在当时封建社会所不能接受的情况下,鼓起勇气提出了“门不当,户不对”对出生于农村的萝丝提出求婚迎娶的念头,皇室一片哗然,并以坚决捍卫皇室血统而反对。
由于伯爵的坚持,为了让伯爵死心,皇室提出了一个当时几乎不可能实现的要求,希望萝丝小姐能在一夜之间缝制一件白色圣袍(当时没有穿白纱嫁娶的习惯),而要求是长度符合,从爱尔兰皇室专署教堂的证婚台前至教堂大门的白色长袍。要求提出,理查伯爵心想心仪的婚事几乎已成幻灭。但当时的萝丝小姐却不以为然,居然和整个小镇的居民们彻夜未眠,共同合作,在天亮前缝出了一件精致且设计线条极为简约又不失皇家华丽气息的16米白色圣袍,当这件白色圣袍于次日送至爱尔兰皇室时,皇家成员无疑不深受其感动并被极高情感的设计理念所打动,在爱尔兰国王及皇后的允诺下并完成了童话般的神圣婚礼。这就是全世界第一件婚纱的由来。
如今新娘所穿的下摆拖地的白纱礼服原是天主教徒的典礼服。有的人不懂婚纱的来历,自己别出心裁,把新娘的婚纱做成粉红或浅蓝的颜色,以示艳丽。其实,按西方的风俗,只有再婚妇女,婚纱才可以用粉红或湖蓝等颜色,以示与初婚区别。
在教堂结婚的风俗产生于16世纪晚期。宗教改革家路德仍然将婚姻视为一桩尘世间的生意。他认为结婚和教堂两者间毫无联系。但是面对新教的冲击,天主教开始重申教会对信徒婚礼的权力。
天主教会对婚姻的影响开始于16世纪中叶召开的特兰托宗教会议。会议驳斥新教的改革主张,宣布所有新教为异端,认为中世纪以来天主教的教义、仪礼正确无误,不容修改补充。会议坚持7项圣礼(圣事),即洗礼、坚振、圣体、告解、终傅、神品和婚配。这些圣事多数从使徒时期就被使用,但婚姻圣礼直到这时才被正式确认。
此后,每桩有效婚姻的缔结仪式均需在地方上的教士和两个见证人面前举行,但是仍然没有结婚专用的服装,教会支持皇权有关服装的规定,认为任何奢侈的行为都要受到诅咒,一件衣服只穿一天,这是有罪的。
整个中世纪,根本就没有专门用于结婚礼服的颜色,也没有特殊的款式。色彩和裁剪只要符合普遍的时尚就可以,在扬·凡埃克画于1420年左右的《乔凡尼·阿尔诺芬尼夫妇像》中,新郎是一位富裕的布匹商人,他穿一件有毛皮装饰的褐色披风,新娘则穿一件有毛皮装饰的绿色衣服。
到了1600年左右,即使是非常富有的新娘都不制备结婚礼服,在莎士比亚的《罗密欧与朱丽叶》中,朱丽叶的父母强迫她嫁给贵族青年帕里斯,并决定在星期四举行婚礼。这需要大张旗鼓,朱丽叶的父亲要求“雇二十个有本领的厨子”,但是即使到了婚礼之前的晚上,朱丽叶才说:“奶妈,请你陪我到我的房间里去,帮我检点检点衣饰,看有哪几件可以在明天穿戴。”朱丽叶带着奶妈简单的看了一下衣箱,然后选中一件衣服,就算完了。女伯爵朱丽叶在婚礼上不穿新礼服,这在当时是司空见惯的事。
红色曾是最高贵的颜色
像朱丽叶一样,新娘们在结婚的时候,都穿自己衣箱里已有的最好的衣服,而礼服的颜色则要符合当时的时尚。
中世纪只有贵族才允许穿红色的外套,这种外套裁剪的就像长袍一样,有钟形的褶皱,宽大的袖子,人们称之为绍帛,是中世纪典型的服装。如果有人胆敢穿着与自己的身份地位不符的红色衣服,就会被处以死刑。
当贵族失去其经济权力的时候,也就同时失去了对红色外套的特权。1498年,德国弗赖堡有关服装的规定中允许学者也可以穿红色外套。1524-1525年德国的农民战争中,奋起反抗贵族的农民们要求拥有穿红色绍帛的权利。但起义失败了,红色外套还是与他们无缘。不过此时城市里出现了一个小阶层的市民,他们通过经商变得比贵族还要富裕,他们用金钱的力量赢得服装上的权利,这些所谓的城市贵族把代表权贵的红色穿在了身上。
文艺复兴时期,红色是最漂亮的衣服颜色,而且老幼皆宜,在多米尼哥·基尔兰达约所作的令人感动的肖像画中,祖父,一个长着圆头鼻子的老城市贵族穿着和他的孙子同样的红色衣服。到了18世纪,贵族们只保留了象征性的穿红色衣服的特权,1701年由亚森特·里戈所作的著名的路易十四的肖像画证明了这一点,国王路易十四身穿象征波旁皇族的蓝、白、金三色华服。在蓝色的加冕披风下路易十四全身穿白色的丝绸,短灯笼裤配以白色的丝袜。上穿白色的长筒袜,丝质的鞋子也是白色的。这身服装只有一处是红色的,那就是他的鞋跟。当时只允许贵族的鞋跟用红色。
因为红色是最高贵的颜色,能够穿红色的人,结婚的时候一定穿红色。直到18世纪中叶,纽伦堡的城市贵族结婚时,新娘还穿红色外套,新郎穿红色的裤子。
到了19世纪,德国人发现了苯胺染料,首当其冲,受到合成染料排挤的天然染料就是红色茜草。红色衣服成为每个人都购置得起的服装。红色成为普通市民的颜色。曾经稀罕的色彩的普及和贫民化最终导致了去色彩的流行,黑白灰成为新宠,结婚时穿的衣服也是如此。
在基督教的原初观念里,色彩具有迷惑人的作用,会引人堕落,虽然整个中世纪,教会都对一个问题纠缠不清,是要向上帝奉献上绚烂多姿的颜色以示崇拜,还是仿效上帝之子耶稣厉行节俭。虽然犹豫不决,但反色彩运动一度在时尚界非常流行。达官贵人们开始穿黑色,为平民百姓的穿着定下了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