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1984年国务院批准成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
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是由国务院于1984年批准成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在中国现存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居于最高地位。
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是中国内地为实行改革开放政策而设立的现代化工业、产业园区,主要解决中国内地长期存在的审批手续繁杂、机构叠床架屋等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问题1。
基本信息
中文名
外文名
China National Economic and Technical Development Zone
国家/地区
设立时间
简称
管理部门
地区类别
特点
占城市的GDP总量大、对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贡献大、GDP增长率远高于国家平均水平3
功能定位
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为所在地(直辖)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拥有同级人民政府的审批权限,以提高服务效率,打造更加优越的投资软环境,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关注开发区,聚集投资,形成完善的产业链。
特点

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布示意图(2013年)
1、占城市的GDP总量大,对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贡献大;
2、GDP增长率远高于国家平均水平;
3、合同外资总额增幅、进出口总额增幅等数值均远高于国家平均水平。
设立背景
设立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要有三大背景:
第一,接纳国际资本和产业转移的需要。初衷主要是吸引外资、引进先进的制造业,扩大出口创汇,替代先进材料和零部件的进口。
第二,特区成功经验的推广和放大。在沿海城市设立经济技术开发区是特区试验成功后对外开放战略的组成部分4。
第三,充分发挥沿海港口城市的优势,将对外开放与发挥国内工业基础相结合的尝试。
发展历程
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984—1990):艰难创业和摸索发展时期
1984年至1988年间,国务院批准在沿海12个城市建立了14个国家级开发区。起步阶段,开发区白手起家,发展基础薄弱,建设资金短缺。
第二阶段(1992—1998):国家级开发区高速发展时期
这一阶段,由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保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边境自由贸易区、 沿江沿边开放地带、省会城市等构成的多层次、 全方位开放格局基本形成。
第三阶段(1999—2002):稳定发展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