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产生背景
  • 4.经营模式
  • 5.经营规则
  • 6.平台责任
  • 7.存在风险
  • 7.1.信用风险
  • 7.2.经营风险
  • 7.3.市场风险
  • 8.主要问题
  • 9.需求分析
  • 10.三种风险
  • 11.发展趋势
  • 12.三条红线
  • 12.1.资金池模式
  • 12.2.非法集资
  • 12.3.庞氏骗局模式
  • 13.市场风险
  • 14.基础数据
  • 15.防范骗局
  • 16.重要事件
  • 17.参考资料

P2P网络借贷平台

互联网金融服务网站

P2P网络借贷平台是P2P借贷与网络借贷相结合的互联网金融(ITFIN)服务网站,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民间借贷的兴起而发展起来的金融模式,中国首家P2P网络借贷平台于2007年8月在上海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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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络借贷平台提供投资理财、贷款两种服务,所需资料与资金、合同、手续等全部通过网络实现。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P2P网络借贷平台

  • 外文名

    peer-to-peer lending platform

  • 产品

    投资理财贷款

  • 实现方式

    互联网

  • 起源

    2005年英国

  • 存在风险

    信用风险经营风险市场风险

产生背景

P2P小额借贷是一种将非常小额度的资金聚集起来借贷给有资金需求人群的一种商业模型。是当前互联网金融(ITFIN)趋势下的一种产物。它的社会价值主要体现在满足个人资金需求、发展个人信用体系和提高社会闲散资金利用率三个方面,由2006年“诺贝尔和平奖”得主穆罕默德·尤努斯教授(孟加拉国)首创。

1976年,在一次乡村调查中,穆罕默德·尤努斯教授把27美元借给了42位贫困的村民,以支付他们用以制作竹凳的微薄成本,免受高利贷的盘剥。由此开启他的小额贷款之路。

1979年,他在国有商业银行体系内部创立了格莱珉(意为“乡村”)分行,开始为贫困的孟加拉妇女提供小额贷款业务。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普及,P2P小额借贷逐渐由单一的线下模式,转变为线下线上并行,随之产生的就是P2P网络借贷平台。

这使更多人群享受到了P2P小额信贷服务。P2P网络借贷平台主要的优势是“便捷,快速,不受地域限制等等”,P2P的主要发展方向在于其高效的“闪电借款”模式,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另一个重要目的,就是通过这种借贷方式来缓解人们因为在不同年龄、地域时收入不均匀而导致的消费力不平衡问题。

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也带动了P2P行业重心的转移,P2P的重心更加转移到了移动端进行,以微信金融1为例,闪电借款平台借势双十二宣布旗下产品完成25亿元交易额,粉丝注册用户近300万人。闪电借款用户多为22-30岁左右的年轻人。

经营模式

P2P网络借贷平台

P2P网络借贷平台在英美等发达国家发展已相对完善,这种新型的理财模式已逐渐被身处网络时代的大众所接受。一方面出借人实现了资产的收益增值,另一方面借款人则可以用这种方便快捷的方式满足自己的资金需求。

国外成功的P2P网络借贷平台 Zopa:2005年3月在伦敦成立,已拥有超过24万注册会员,除Zopa UK外开发出Zopa Italy, Zopa Japan, Zopa USA。

国外成功的P2P网络借贷平台 Prosper:成立于2006年,拥有超过98万会员,超过2亿的借贷发生额,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P2P借贷平台。

国内于2007年8月在上海成立首家P2P网络借贷平台,2012年国内P2P进入野蛮生长期,但并无明确的立法。

发展至今由P2P的概念已经衍生出了很多模式。截至2018年2月,中国正常运营的的网络借贷平台1890家,平台的模式各有不同,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四类:

一、担保机构担保交易模式

这也是最安全的P2P模式。此类平台作为中介,平台不吸储,不放贷,只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由合作的小贷公司和担保机构提供双重担保。此类平台的交易模式多为“1对多”,即一笔借款需求由多个投资人投资。此种模式的优势是可以保证投资人的资金安全,由国内大型担保机构联合担保,如果遇到坏账,担保机构会在拖延还款的第二日把本金和利息及时打到投资人账户。

二、P2P平台下的债权合同转让模式

可以称之为“多对多”模式,是一条非典型的道路--P2P的线下模式。借款需求和投资都是打散组合的,自己作为最大债权人将资金出借给借款人,然后获取债权对其分割,通过债权转让形式将债权转移给其他投资人,获得借贷资金。

其构架体系可以看作是左边对接债权,右边对接债务,平衡系数是对外放贷金额必须大于或等于转让债权,如果放贷金额实际小于转让债权,等于转让不存在的债权,根据《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属于非法集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