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人物关系
  • 4.人物生平
  • 5.主要著作
  • 6.宋史文载
  • 7.参考资料

薛季宣

薛季宣(1134~1173),字士龙,号艮斋,学者称艮斋先生,永嘉(今浙江温州市鹿城区)人,南宋哲学家,永嘉学派创始人。薛徽言之子。少时随伯父薛弼宦游各地。17岁时,在岳父处读书,师事袁溉,得其所学,通礼、乐、兵、农,官至大理寺主簿。1

历仕鄂州武昌县令、大理寺主簿、大理正、知湖州,改常州,未赴而卒。反对空谈义理,注重研究田赋、兵制、地形、水利等世务,开创永嘉事功学派先志。著有《浪语集》、《书古文训》等。2

基本信息

  • 民族

    汉族

  • 出生地

    永嘉(今浙江温州)

  • 主要成就

    永嘉学派创始人

  • 本名

    薛季宣

  • 所处时代

    南宋

人物关系共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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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
陈傅良(1137年-1203年),字君举,号止斋,学者称止斋先生,瑞安县(今属浙江)人,南宋学者,谥文节[1][2],墓地位于浙江省塘下镇陈宅村[3]。 陈傅良乾道八年春省试第二,登进士第,授迪功郎、泰州州学教授,未赴。淳熙四年(1177年)升承奉郎,五年十月外调福州通判,六年协助知州梁克家编成《长乐志》。绍熙元年(1190年)秋,改任浙西提刑,二年以奏事赴临安,留为吏部员外郎。嘉泰三年十一月十二日卒于里第,年67岁[1]。 陈傅良遗著有《诗说》《春秋后传》《止斋文集》等。《宋史·儒林传》论其为学,“自三代、秦汉以下靡不研究,一事一物必稽于极而后已”[1]。
全文

人物生平

薛季宣

薛季宣少孤,由伯父敷文阁待制薛弼收养。早年随薛弼宦游四方,喜从父老问岳飞、韩世忠兵间事。年十七,妻父荆南帅孙汝翼辟为书写机宜文字,师从程颐弟子袁溉。绍兴二十三年,入四川制置使萧振幕府。次年,因论事不合归乡。二十六年,至毗陵探望孙汝翼。三十年,以二伯父昌年恩荫鄂州武昌知县(今鄂县),推行保伍法,防备金兵南下,并力争罢籴。次年九月,金兵至蕲州、黄州以南,诸官均遣回眷属,系马于庭准备逃跑。唯季宣将家属留在城内死守不去,民心赖以振奋,并乞师于汪澈,得甲三百、楼船十艘,声气甚张,渡江来归者数千家,江西恃以无恐。三十二年,成《武昌土俗编》2卷,刊行。

隆兴元年(1163),赴调武林,得婺州司理参军,待次居乡。乾道元年(1165),上书枢密使汪澈,斥责主和派偷安误国。四年夏秋间,出任婺州司理参军。不久,因签书枢密院事王炎举荐,召赴临安审察。七年八月,任大理寺主簿。冬,江湖大旱,饥民流入淮西,季宣奉使安集流民,“表废田,相原隰,复合肥三十六圩,立二十庄于黄州故治东北。以户授屋,以丁授田,颁牛及田器、谷种各有差,廪其家,至秋乃止,凡为户六百八十有五,分处合肥、黄州间,并边归正者振业之。”光州守宋端友招集北归者止五户,妄以邀赏,季宣按得其实而劾之。次年七月,回临安复命,言及以好名弃士大夫为非计,孝宗称善,恨得季宣晚,遂进官二等,升大理正。八月,改任湖州知州。九年春,解湖州任改知常州,待缺回家,因痔疾为庸医所误,七月十七日卒,年仅四十。

主要著作

薛季宣为学重事功,晚与朱熹、吕祖谦交往商榷,强调“步步着实”,注重研究田赋、兵制、水利等,开永嘉学派先声。平生著书甚多,著有《古文周易》、《古诗说》、《书古文训》、《春秋经解》、《春秋指要》、《论语直解》、《小学》诸书,多不传。

《四库全书总目》称其学问淹雅,持论明晰,考古详核,立说精确,卓然自成一家。“于诗则颇工七言,极踔厉纵横之致”(卷一六○)。

《宋诗钞》也谓:“其诗质直,少风人潇洒之致。然纵横七言,则卢仝、马异不足多也。”

《游竹陵善权洞二首》、《雨后忆龙翔寺》等诗,为选家所重(《历代诗发》卷二八)。宝庆二年,其侄孙旦辑刻《浪语集》三十五卷于临川,今存明抄本、《四库全书》本、《永嘉丛书》本等。

《全宋诗》卷二四六七至二四七七录其诗十一卷。

《全宋文》卷五七七四至五七九七收其文二十四卷。

事迹见本集卷三五附录吕祖谦《薛常州墓志铭》、陈傅良《右奉议郎新权发遣常州借紫薛公行状》、《宋史》卷四三四本传。清薛钟斗编有《薛常州年谱》,今人杨世文有《薛季宣年谱》。

宋史文载

薛季宣,2字士龙,永嘉人。起居舍人徽言之子也。徽言卒时,季宣始六岁,伯父敷文阁待制弼收鞠之。从弼宦游,及见渡江诸老,闻中兴经理大略。喜从老校、退卒语,得岳、韩诸将兵间事甚悉。年十七,起从荆南帅辟书写机宜文字,获事袁溉。溉尝从程颐学,尽以其学授之。季宣既得溉学,于古封建、井田、乡遂、司马法之制,靡不研究讲画,皆可行于时。

金兵之未至也,武昌令刘锜镇鄂渚。季宣白锜,以武昌形势直淮、蔡,而兵寡势弱,宜早为备,锜不听。及兵交,稍稍资季宣计画。未几,汪澈宣谕荆襄,而金兵趋江上,诏成闵还师入援。季宣又说澈以闵既得蔡,有破竹之势,宜守便宜勿遣,而令其乘胜下颍昌,道陈、汝,趋汴都,金内顾且惊溃,可不战而屈其兵矣。澈不听。

时江、淮仕者闻金兵且至,皆预遣其奴而系马于庭以待。季宣独留家,与民期曰:"吾家即汝家,即有急,吾与汝偕死。"民亦自奋。县多盗,季宣患之,会有伍民之令,乃行保伍法,五家为保,二保为甲,六甲为队,因地形便合为总,不以乡为限,总首、副总首领之。官族、士族、富族皆附保,蠲其身,俾输财供总之小用。诸总必有圃以习射,禁蒱博杂戏,而许以武事角胜负,五日更至庭阅之,而赏其尤者;不幸死者予棺,复其家三年。乡置楼,盗发,伐鼓举烽,瞬息遍百里。县治、白鹿矶、安乐口皆置戍。复请于宣谕司,得战舰十,甲三百,罗落之。守计定,讫兵退,人心不摇。

枢密使王炎荐于朝,召为大理寺主簿,未至,为书谢炎曰:“主上天资英特,群臣无将顺缉熙之具,幸得遭时,不能格心正始,以建中兴之业,徒侥幸功利,夸言以眩俗,虽复中夏,犹无益也。为今之计,莫若以仁义纪纲为本。至于用兵,请俟十年之后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