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卫生城市是由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局)评选命名的国家级卫生优秀城市,是全国重要的城市品牌之一。
截至2018年12月,全国爱卫会共命名93个国家卫生城市,约占全国城市总数的六分之一。 此外,全国还命名了236个国家卫生县城(乡镇)。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国家卫生城市
- 外文名
The National Health City
- 举办单位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 起始时间
1990年
- 参与主体
地级市、县(区)
标准
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市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市、区政府领导亲自负责爱国卫生工作,爱卫会各委员部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市、区政府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
市、区爱卫会组织健全,爱卫办机构、编制、人员、经费、任务落实,具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工作条件,能够组织、协调各委员部门完成各项爱国卫生工作任务。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有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
全市爱国卫生工作有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任务落实。
经营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检查评比活动。
有本市爱国卫生管理法规。
抽查对象:
市、区爱卫办、市爱卫会委员部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
健康教育
市健康教育机构健全,人员、设备、经费和任务落实,并能较好地履行业务技术指导中心的职责。
中、小学全部开设健康教育课,依据《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学校自评得分≥85分,“开课率”等5个项目总得分不低于自评分的95%。中专、中等职业学校及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
各级医院的门诊部及住院病区设有健康教育专栏,向病人及其亲属进行多种形式健康教育,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75%。
社区和工作场所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70%,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60%,职业卫生、女工保健知识培训率≥95%,知晓率≥80%。
大众传媒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市报、电台、电视台有健康教育专栏,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进行舆论引导和新闻舆论监督。
有市人大或市政府颁布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法规,依法开展控烟工作。城市建成区无烟草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