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设立背景
  • 4.设立宗旨
  • 5.节日活动
  • 6.历届主题
  • 7.组织机构
  • 7.1.国际机构
  • 7.2.中国机构
  • 8.年主题解读
  • 8.1.年主题涵义
  • 8.2.年主题依据
  • 8.3.年主题目标
  • 9.相关法规
  • 10.参考资料
  • 11.知识合集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国际性活动节日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是一个国际性的活动节日,活动时间为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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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2024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年主题为“激发消费活力2

2026年3月15日20点,“3·15”晚会在央视财经频道现场直播,央视财经新媒体、央视频、央广经济之声、央视网将同步播出。聚焦 “放心消费 品质生活”主题3。本次晚会曝光了“漂白”鸡爪生产车间令人作呕4、万元“万能神药”竟是“三无”产品5、增高骗局用玄学疯狂敛财6、“私域营销”5倍暴利围猎老年人7、狂飙的租赁电动自行车8、AI大模型遭“投毒”9、“荐股分成”骗局等问题10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 英文名

    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

  • 节日时间

    3月15日11

  • 节日类型

    文化节日

  • 节日起源

    机构设定

设立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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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8年,全世界第一个消费者组织在美国成立。

1936年,建立了全美的消费者联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种反映消费者利益和要求的组织在一些发达国家相继出现。

1960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宣告成立。之后,消费者运动更加活跃,许多发展中国家也建立了消费者组织,使消费者运动成为一种全球性的社会现象,全世界已有90多个国家共300多个消费者组织在开展活动。

1962年3月15日,约翰·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有关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询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4项权利,即安全消费的权利、消费时被告知基本事实的权利、选择的权利和呼吁的权利。随着消费者权利保护工作的开展,肯尼迪提出的4项权利和国际消费者协会确定的另外4项权利,即满足基本需求的权利、公正解决纠纷的权利、掌握消费基本知识的权利和在健康环境中生活工作的权利,一并成为全世界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8条准则。

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2。这是基于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于1962年3月15日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肯尼迪提出的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

1984年12月26日,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加入国际消费者协会。

1985年4月9日,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了《保护消费者准则》,督促各国采取切实措施,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1991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部的编导们在激情和探索欲的鼓动下推出现场直播"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之友专题晚会"。

2010年1月30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部开办3·15晚会新浪官方微博。

2011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现场直播中央广播电视总台3·15晚会。

截至2023年3月7日,中央电视台3·15晚会已经举办32届。

2024年3月15日,“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上线试运行,标志着全国消协组织有了统一的受理投诉渠道,为消费者反映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消费问题提供方便13

设立宗旨

选择3月15日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为了扩大宣传,促进各国消费者组织的合作和交往,在国际范围内引起重视,推动保护消费者的活动。正如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主席罗达房·帕金所说:“人民的交往,产品的交换,技术和通信的活动等等,就要求我们必须在全球范围内考虑并行动。”她又说:“每个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应列入世界范围的为消费者权利的保障而斗争的行列。”当这种斗争每天继续下去的时候,我们在每年选择一天,让各方面都能听到我们为消费者而发出的声音,并且获得为未来的任务而努力的精神动力。

设立目的

1、向消费者提供信息,对消费者进行教育,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2、处理消费者投诉,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