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女子学院
中华女子学院(CHINA WOMEN'S UNIVERSITY,简称女院),坐落于北京市,是全国妇联所属、教育部批准备案的全国第一所公办全日制本科女子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是商务部发展中国家妇女人才短期培训项目和硕士学历学位项目实施单位、北京市“一带一路”国家人才培养基地项目实施单位1。
学校设有妇女发展学院、法学院、社会工作学院、儿童发展与教育学院、文化传播与艺术学院、管理学院、数据科学与信息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国际教育学院等教学院部。设有法律、社会工作、教育3个专业硕士授权点,本科招生专业20个,涵盖法学、教育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工学7个学科门类,有5个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截至2024年8月31日)2。
学校前身是1949年由蔡畅、邓颖超、康克清等革命前辈创办的新中国妇女职业学校。1995年,学校迁址并启用现校名。1996年,学校开始举办普通本科教育。2002年,学校由成人高校转制为普通高校。2019年,学校正式加挂“全国妇联干部培训学院”牌子。2021年,学校正式获批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
中华女子学院位列2023年ABC中国大学排名语言类第13名3、2022软科中国语言类大学排名第14名4。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中华女子学院
- 校训
崇德、至爱、博学、尚美2
- 外文名
CHINA WOMEN'S UNIVERSITY
- 校歌
中华女子学院校歌
- 简称
女院、cwu
历史沿革
1949年7月,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正式接管了河北省立北平女子职业学校。8日15日,经全国民主妇联第八次常委会批准,更名为新中国妇女职业学校。
1950年7月,400名学员均完成学业毕业,经中共中央华北局组织部分配奔赴工作岗位。
1950年7月,新中国妇女职业学校更名为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妇女干部学校,成为全国民主妇联培养妇女干部和妇女人才的基地。
1961年3月,根据中共中央1960年做出的精简机构的决定,全国妇联书记处决定停办妇女干部学校。
1978年9月,康克清在第四次全国妇女代表大会上提出恢复妇女干部学校,全国妇联党组成立恢复妇干校筹备组。
1979年3月,学校开学。
1987年8月,学校更名为中国妇女管理干部学院,开始面向全国社会各界招收女生,同时举办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
1991年6月,经北京市成人高等学校评估小组评估,学校顺利进入A级院校行列。
1993年1月,纪念宋庆龄诞辰一百周年暨中华女子学院奠基典礼举行,“中华女子学院工程”被列入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中国组委会的议事日程。
1995年8月, 经国家教委批准,学校更名为“中华女子学院”,可作为成人高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成为一所成人高等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并存的学校。12月,学校由地安门迁址到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设有社会工作管理系、学前教育管理系、法律系、秘书系、经济管理系、外语系六个系。
2002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转制为普通本科院校,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同时举办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
2003年4月,经教育部专家组考察、审议,学校被批准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2005年11月,学校接受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2006年,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
2007年9月,学校与东北师范大学签订了联合培养社会工作、女性学、会计学、法学和学前教育五个专业方向研究生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