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性学习
研究性学习,又称为专题研习、探究式学习或疑难为本学习,是一种以学生为主的学习模式。
研究性学习是在教师的辅助下,由学生策划、执行及自我评估的学习方法”;是以“培养学生具有永不满足、追求卓越的态度,培养学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从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基本目标;是以学生从学习生活和社会生活中获得的各种课题或项目设计、作品的设计与制作等为基本的学习载体1;是以在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全过程中学习到的科学研究方法、获得的丰富且多方面的体验和获得的科学文化知识为基本内容;是以在教师指导下,以学生自主采用研究性学习方式开展研究为基本的教学形式的课程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研究性学习
- 别称
专题研习、探究式学习
- 目的
调动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 应用学科
心理学
- 外文名
Research Study
基本简介
研究性学习是国家教育部2000年1月颁布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课程计划(试验修订稿)》中综合实践活动板块的一项内容。它是指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从学习生活和社会生活中选择和确定研究专题,主动地获取知识、应用知识、解决问题的活动。研究性学习与社会实践、社区服务、劳动技术教育共同构成“综合实践活动”,作为必修课程列入《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课程计划(试验修订稿)》中。
研究性学习不同于综合课程,虽然在很多情况下,它涉及的知识是综合的,但是它不是几门学科综合而成的课程,也不等同于活动课程。虽然它是学生开展自主活动,但它不是一般的活动,而是以科学研究为主的课题研究活动。它也不等同于问题课程,虽然也以问题为载体,但不是接受性学习,而是以研究性学习为主要学习方式的课程。
历史沿革
2000年1月,教育部颁布《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课程计划(试验修订稿)》。这是第一次在我国基础教育课程中增设“综合实践活动”板块。
“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规定的必修课,包括研究性学习、劳动技术教育、社区服务、社会实践四部分。”
2001年6月,教育部颁布《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在规定新课程的结构时,作出了如下阐述:“从小学至高中设置综合实践活动并作为必修课程,其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与技术教育。强调学生通过实践,增强探究和创新意识,学习科学研究的方法,发展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增进学校与社会的密切联系,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2003年6月,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作了如下阐述:“研究性学习活动是每个学生的必修课程,三年共计15学分。设置研究性学习活动旨在引导学生关注社会、经济、科技和生活中的问题,通过自主探究、亲身实践的过程综合地运用已有知识和经验解决问题,学会学习,培养学生的人文精神和科学素养。”“学生毕业的学分要求: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三年中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在选修Ⅱ中至少获得6学分,总学分达到144方可毕业。”
主要作用
研究性学习是一种实践性较强的教育教学活动
和现有的学科教学不同,研究性学习不再局限于对学生进行纯粹的书本知识的传授,而是让学生参加实践活动,在实践中学会学习和获得各种能力。当然,这里的“实践”的含义不仅是指社会调查,收集资料,它还包括选题,制定研究计划,到大学、科研机构请教专家学者,撰写研究报告等一系列的过程。
研究性学习强调知识的联系和运用
研究性学习和以往的兴趣小组、奥赛训练不同,它不仅是某一学科知识的综合运用,更是各个学科知识的融会贯通,如“节水洁具的设计”就至少需要数学、物理两个学科的知识。
学生通过研究性学习,不但知道如何运用学过的知识,还会很自然地在已经学过的知识之间建立一定的联系,而且,为了解决问题学生还会主动地去学习新的知识。
研究性学习能充分调动学生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研究”这个词本身就具有挑战性,而学生选的课题往往是平时自己最感兴趣的,这样就能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当然,高中属于基础教育阶段,高中的研究性学习和大学、科研机构的“研究”在内涵和要求上有着根本的区别。它仍然是一种学习,只不过是“像科学家一样”的学习。它形式上是“研究”,实质上是学习,一种综合性的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