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警察学院
天津警察学院(Tianjin Public Security Professional College,简称天津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是天津市唯一的一所公安高校,位于天津市1。
学院总占地面积597.9亩,设有电子物证检验实训室、视频侦查技术实训室、天津市廉洁文化与全面从严治党思政课重点实验室等校内实验实训场所36个,综合管理机构11个、专业教学机构8个、教学辅助机构1个。共设置刑事侦查、治安管理等11个专业(截至2025年3月)2。
学院前身为创办于1949年1月的天津市公安学校,历经天津市公安学校、天津市人民警察学校、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时期;2011年5月经天津市委市政府批准,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与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合并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天津警察学院
- 校训
忠诚、崇法、勇毅、笃行3
- 外文名
Tianjin Public Security Profession College
- 简称
天津警院
- 所属地区
中国天津
办学历史
前身溯源
天津市公安学校
1949年2月,天津市公安学校成立2。
1950年初,天津市公安学校设校长职务,学校第一任校长由市公安局秘书长陈书亮兼任,陈阜任副校长,下设校务科、教育科、组织科、队部4个科室6。
1953年8月,经市公安局批准,在原教研组的基础上成立了教研室,撤销了军事大队长的设置,设立军事教员,专门对学员进行军事教育7。
1954年3月,根据公安部的指示精神,经市公安局党组决定,公安学校建立了教务处,教务处下设理论教研室和业务教研室6。
1958年,学校对部分科室进行了调整,取消了政治理论教研室和业务教研室,由两位校长分别领导理论教研和业务教研工作,取消行政科,保留了校务办公室和政办室7。
1967年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对市公安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实行军事管制,天津市公安学校派驻了军管组7。
1969年11月,天津市公安学校被撤销7。
1973年3月,根据第十六次全国公安会议关于恢复公安学校的决定精神,经天津市革命委员会批准,天津市公安学校重新恢复7。
1981年4月,天津市人民警察学校设立2。
1982年8月,天津市人民警察学校与公安学校正式分开,分设警察学校后,天津市公安学校的任务主要负责在职干警的培训工作7。
1987年,经国家教委、公安部同意,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和天津公安学校联合开办了公安干部专修科天津班;公安干部专修科天津班设在天津市公安学校内,主要招收天津市在职公安干警8。
天津市人民警察学校
1981年4月,经市第二教育局批准,将公安学校中专班改为天津市人民警察学校,警察学校隶属市公安局领导7。
1982年8月,市政府决定将大南河原河西区干校改建为天津市人民警察学校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