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钢
废钢,指的是钢铁厂生产过程中不成为产品的钢铁废料(如切边、切头等)以及使用后报废的设备、构件中的钢铁材料,成分为钢的叫废钢;成分为生铁的叫废铁,统称废钢。
一个国家废钢铁产生总量的多少是由钢铁产量(钢铁制品产量)和废钢积蓄量所决定的。废钢积蓄量是由历年的钢材和钢铁制品消费量的积累所形成的。而每年社会废钢的产生不量又直接受到钢铁设备及钢铁设施的报废周期和钢材加工的综合利用率高低的影响。在铁矿石资源不断减少,废钢铁资源不断增多的时代,废钢铁已经成为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和经济发展的主要原材料1。
2021年3月15日,央视3·15晚会曝光了废钢翻新为未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的抗震钢筋的问题2。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废钢
- 外文名
Steel scrap
- 包括
废钢、废铁
- 产生于
炼钢车间、铸钢车间等
- 释义
不成为产品的钢铁废料
- 检验
扣杂质质量检验
简介
废钢是在生产生活工程中淘汰或者损坏的作为回收利用的废旧钢铁;其含碳量一般小于2.0%,硫、磷含量均不大于0.05%。
废钢由于其产生的情况不同,而存在各种不同的形状,其性能与产生此种废钢的成材基本相同,但也受到时效有效性、疲劳性等因素的影响,而性能有所降低。
分类
废钢按其用途分为熔炼用废钢和非熔炼用废钢。
熔炼用废钢按型号类别代码外形尺寸重量要求供应形状典型举例:
1)重型废钢:1类201 A≤1000mmX400mm,厚度≥40mm,单重:40kg~1500kg,圆柱实心体直径≥80mm。块、条、板、型报废的钢锭、钢坯、初轧坯、切头、切尾、铸钢件、钢轧辊、重型机械零件、切割结构件等。 2类201 B≤1000mmX500mm,厚度≥25mm,单重:20kg~1500kg,圆柱实心体直径≥50mm。块、条、板、型报废的钢锭、钢坯、初轧坯、切头、切尾、铸钢件、钢轧辊、重型机械零件、切割结构件、车轴、废旧工业设备等。 3类201 C≤1500mmX800mm,厚度≥15mm,单重:5kg~1500kg,圆柱实心体直径≥30mm。块、条、板、型报废的钢锭、钢坯、初轧坯、切头、切尾、铸钢件、钢轧辊、火车轴、钢轨、管材、重型机械零件、切割结构件、车轴、废旧工业设备等。
2)中型废钢 1类202 A≤1000mmX500mm,厚度≥10mm,单重:3kg~1000kg,圆柱实心体直径≥20mm。块、条、板、型报废的钢坯及钢材、车船板、机械废钢件、机械零部件、切割结构件、火车轴、钢轨、管材、废旧工业设备等。 2类202 B≤1500mmX700mm,厚度≥6mm,单重:2kg~1200kg,圆柱实心体直径≥12mm。块、条、板、型报废的钢坯及钢材、车船板、机械废钢件、机械零部件、切割结构件、火车轴、钢轨、管材、废旧工业设备等
废钢等级标准实例
品种 | 品种举例 | 规格要求 | |||
厚度 | 外型尺寸及要求 | ||||
纯一 | 各类纯新板材 | ≥6-20mm | 可剪切 | ||
纯二 | 各类新板材(表面有少许浮锈) | ≥6-20mm | 可剪切 | ||
重一 | 各种方钢(坯)切头、切尾、圆钢Φ≥30mm长度15公分以上,火车轮饼,38kg | ≥10mm | 0.8*1.2m | ||
技术要求
1废钢铁必须分类。
2废钢铁的单件外形尺寸不大于1500 mm,单件重量不大于1500kg。
3对于单件表面有锈蚀的废钢铁,其每面附着的铁锈厚度不大于单件厚度的10%。
4废钢铁内不应混有铁合金、有害物;非合金废钢、低合金废钢不应混有合金废钢和废铁;合金废钢内不应混有非合金废钢、低合金废钢和废铁。废铁内不应混有废钢。
5废钢铁表面和器件、打包件内部不应存在泥块、水泥、粘砂、油污以及珐琅等。
6废钢铁中禁止混有炸弹炮弹等爆炸性武器弹药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禁止混有两端封闭的管状物、封闭器皿等物品。禁止混有橡胶和塑料制品。
7废钢铁中不应有成套的机器设备及结构件 如有,则必须拆解且压碎或压扁成不可复原状 。各种形状的容器罐筒等 应全部从轴向割开。机械部件容器 发动机、齿轮箱等 应清除易燃品和润滑剂的残余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