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Shandong Electric Power College,简称山东电专1)位于山东省济南市,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唯一直管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首批“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培训教育基地”,是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副会长单位、中国电力教育协会常务理事单位2。
学校有济南、泰安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07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45.8万平方米;设有电气工程系、动力工程系等6个系部,开设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热能动力工程技术、供用电技术等12个专业;有省级特色专业5个(截至2025年3月10日)2。
学校始建于1958年,前身为青岛动力专科学校,1994年由山东省电力学校重新升格。1997年7月,学校与山东电力职工大学、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党校整合重组,搬迁至济南。2009年11月,学校、学院上划直属国家电网公司管理3。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 外文名
Shandong electric power college
- 简称
山东电专、SEPC
- 院校代码
118274
- 创办时间
1958年6月5
历史沿革
前身溯源
青岛动力专科学校
1958年6月,青岛动力专科学校建立,设置热能动力设备和发电厂电力网专业。
1960年9月,上级决定该校迁济南,改名为山东动力专科学校。
学校图书馆
1963年8月,为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山东省人委决定将山东动力专科学校调整为中专学校即山东电业管理局济南电力学校。
1964年5月,水利电力部决定将该校改为技工学校,由部直接领导,定校名为水利电力部济南水利电力技工学校。
山东省潍坊电力学校
1959年6月,山东省电力工业局将青岛动力专科学校中专部和昌潍电校(潍坊发电厂于1958年春建立的电力学校)合并成立山东省潍坊电力学校。
1962年9月,根据“八字”方针精神,山东省人委决定撤销山东省潍坊电力学校,人员、物资由山东动力专科学校接管。
山东省济南电力学校
1994年5月,电力工业部史大桢部长题写校名
1958年8月,山东省济南电力学校建立,设发电厂、电力系统和继电保护专业;同年11月,该校下放到济南市电业局领导。
1959年9月,山东省电力工业局又将该校收回,由山东省电力工业局直接领导;同时成立济南市电力技工学校由济南市电业局领导。
1961年7月,根据山东省人委关于新建学校的调整意见,先后将山东省济南电力学校和济南市电力技工学校撤销,部分教师、学生并入山东电力技工学校。
山东电力技工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