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为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完善高等教育体系,根据宪法第十九条“鼓励自学成才”的规定,制定本条例,自1988年3月3日起执行。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 颁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发布时间
1988年3月3日
- 适用范围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 修改时间
2014年7月9日
背景介绍
国务院关于发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通知
国发[1988]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1暂行条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务院
一九八八年三月三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完善高等教育体系,根据宪法第十九条“鼓励自学成材”1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对自者应当有更深厚奖条件鼓励更多的自学者报名参与考。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第四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以教育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为根本方向,讲求社会效益,保证人才质量。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人才需求的科学预测和开考条件的实际可能,设置考试专业。
第五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科(基础科)、本科等学历层次,与普通高等学校的学历层次水平的要求应相一致。
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计算机及应用专业(专科)课程设置: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课程学分 |
1 | 03707 |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 4 |
2 | 03706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2 |
3 | 04729 | 大学语文 | 4 |
4 | 00012 | 英语(一) | 7 |
3工业自动化专业(独立本科)课程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