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HuBei Water Resources Technical College,简称湖北水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首批全国水利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全国优质水利高等职业院校、湖北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位于湖北省武汉市1。
学院有南湖校区、汤逊湖校区两个校区,占地总面积1397亩,建筑面积42万余平方米,下设水利工程系、电力电子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等8个教学单位,组建五大专业群,设置专业35个,其中国家级骨干专业5个,中央财政支持提升服务能力专业2个,全国水利职业教育示范专业2个,全国水利职业教育优质专业1个,省级重点专业4个,省级高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6个,省级高等职业教育特色专业3个,湖北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计划专业1个,院级重点专业6个(截至2025年5月官网数据显示)1。
学院前身为创建于1952年的湖北省水利水电学校;1996年,湖北省水利水电学校和湖北省水利水电技工学校合并建设;2002年4月,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核准备案,学校成功升格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并定名为"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2。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 校训
修身明志 励学求真
- 外文名
HuBei Water Resources Technical College1
- 简称
湖北水院1
- 院校代码
129823
历史沿革
1952年,湖北省水利水电学校创建。
1952年9月,中南军政委员会将广州私立天佑高级工业学校调整改名为"武汉水利学校"。
1953年2月,中南军政委员会将学校更名为"长江水利学校",由长江水利委员会和中南水利部共同领导。
1953年10月,学校复名为"武汉水利学校"。
1955年,更名为"水利部武汉长江水利学校",直属国家水利部领导。
1958年,学校升格为"武汉水利专科学校",开设高等专科教育。同年10月,学校下放给湖北省水利厅管辖,同年12月,学校更名为"湖北省水利电力专科学校"。
1961年困难时期,学校奉命下迁至湖北省浠水县白莲河镇办学。
1970年,根据湖北省革委会所谓"撤消所有不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专业学校"的意见,湖北省水电局决定学校停办,改办工厂,教职工就地安置工作。
1972年,学校在浠水县重建,并迁回武汉市武昌广埠屯,与武汉电力学校合并组建"湖北省水利电力学校"(中专),隶属湖北省水利电力局。
1975年,因国家和省机构改革的需要,湖北省水利电力局分设为水利和电力两局,学校也相应分设为两校。 1977 年9月,湖北省水利局在武昌八一路选址建立了"湖北省水利学校"。
1994年1月,学校更名为"湖北省水利水电学校"。
1991年,经湖北省教育厅评估,被评为办学条件合格学校。
1993年,被湖北省人民政府确认为"省部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
1996年,湖北省水利厅决定将湖北省水利水电学校和湖北省水利水电技工学校合并建设,重点扩建湖北省水利水电学校。
2000年9月,经国家教育部评估验收,确认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2002年4月,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核准备案,学校成功升格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并定名为"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2。
2012年1月,学院被水利部确认为“全国水利职业教育示范院校“8。
2018年,学院被立项建设全国水利优质高职院校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