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是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共同的行为准则,是各级政协设立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依据。现行政协章程是1982年12月全国政协五届五次会议通过的,并于1994年、2000年、2004年、2018年、2023年作过五次修订1。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共6章、63条,约10000字2。
2023年3月1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正案》修订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
- 修订日期
2023年3月11日2
- 最新修订
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1
- 通过会议
全国政协五届五次会议3
章程通过
1982年12月1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3
章程修订
1994年3月1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正案》
2000年3月1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正案》
2004年3月12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正案》
2018年3月15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正案》3
2023年3月1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正案》1。
章程全文
目录
总纲
第一章 工作总则
第二章 组织总则
第三章 委员
第四章 全国委员会
第五章 地方委员会
第六章 会徽
总纲
中国人民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进程中,结成了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有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少数民族人士和各界爱国人士参加的,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组成的,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在内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