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协调能力
协调能力是指在进行身体运动过程中,调节与综合身体各个部分动作的能力,它是一种综合性的能力,集灵敏度、速度、平衡能力、柔韧性等多种身体素质为一体,充分反映了中枢神经系统对肌肉活动的支配和调节功能。
基本信息
- 名称
运动协调能力
- 含义
指运动员的机体个部分活动在时间和空间里相互配合、合理有效的完成动作的能力
基本内容
运动协调能力——指运动员的机体个部分活动在时间和空间里相互配合,合理有效的完成动作的能力。
协调能力是指在进行身体运动过程中,调节与综合身体各个部分动作的能力,它是一种综合性的能力,集灵敏度、速度、平衡能力、柔韧性等多种身体素质为一体,充分反映了中枢神经系统对肌肉活动的支配和调节功能。
协调运动障碍的评定
一.概述
(一)基本概念
1、协调功能:协调功能是指产生平滑、准确、有控制的运动的能力,它要求有:适当的速度、距离、方向、节奏和肌力。
2、协调运动:是指在中枢神经系统的控制下,与特定运动或动作相关的肌群
以一定的时空关系共同作用,从而产生平稳、推确、有控制的运动。
其特点是以适当的速度、距离、方向、节奏和力量进行运动。协调运动主要分为两大类:大肌群参与的身体姿势保持、平衡等粗大运动(如翻身、坐、站、行走)和小肌群实
施的精细活动(如手指的灵巧性、控制细小物品的能力等)。
3、精细运动的协调性与灵巧性
精细运动的协调性是指在中枢神经系统的控制下.一组或几组小肌群共同进行平稳、准确而协调的随意运动。灵巧性通常用来指上肢末端即手的精细运动的协调性。如操作物品的速度、移动物品时的推确性,抓住与放开,抓物的方式,写字的技巧和手的姿势等。
4、协调运动障碍
协调运动障碍是指以笨拙的、不平衡的和不准确的运动为特点的异常运动。协调性运动障碍是由于中枢神经系统不同部位(小脑、基底节、脊髓后索)的损伤所致。前庭迷路系统、本体感觉与视觉的异常也可造成协调运动障碍;协调性运动障碍还包括不随意运动以及由于肌肉的痉挛、肌肉肌腿的挛缩造成的运动异常。
5、精细协调运动障碍
指以笨拙的、不平稳的和不准确的运动为特点的异常运动,多与手功能密切相关。产生协调性运动障碍的原因主要是中枢神经系统不同部位(小脑、基底节、脊髓后索)的损伤所致。周围神经损伤、肌肉肌腱外伤、肌肉痉挛或孪缩也可造成精细运动协调性和灵巧性的异常。
(二)协调运动障碍与中枢神经系统的损伤
中枢神经系统由三个领域控制协调运动的产生,它们是小脑、基底神经节和脊髓后柱(后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