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历史沿革
  • 4.名单
  • 4.1.河北省
  • 4.2.山西省
  • 4.3.内蒙古自治区
  • 4.4.辽宁省
  • 4.5.吉林省
  • 4.6.黑龙江省
  • 4.7.江苏省
  • 4.8.浙江省
  • 4.9.安徽省
  • 4.10.福建省
  • 4.11.江西省
  • 4.12.山东省
  • 4.13.河南省
  • 4.14.湖北省
  • 4.15.湖南省
  • 4.16.广东省
  • 4.17.广西壮族自治区
  • 4.18.海南省
  • 4.19.四川省
  • 4.20.贵州省
  • 4.21.云南省
  • 4.22.西藏自治区
  • 4.23.陕西省
  • 4.24.甘肃省
  • 4.25.青海省
  • 4.26.宁夏回族自治区
  • 4.2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5.已撤销地级市
  • 6.补充说明
  • 6.1.主要分类
  • 6.2.设立标准
  • 7.设立类型
  • 7.1.特别说明
  • 7.2.概念辨析
  • 7.3.法律争议
  • 8.参考资料

地级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级行政区

地级市(prefecture-level city)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二级行政区划,因层次上与地区相同而称为地级市,属于地级行政区的一种,于1983年在国家行政机构区划统计上作为行政区划术语固定下来,取代之前的省辖市之称,并取代地区和盟成为地级行政区的主体。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地级市

  • 外文名

    Prefecture-level city

  • 行政区类型

    地级行政区

  • 数量

    294个(截至2017年10月2日)

  • 上级

    自治区

  • 下级

    县级行政区

历史沿革

地级市的前身,可以追溯到唐宋时期的"州",和明清时期的"府",下领县和散州(相当于今县级市)。它是一种省与县之间的二级行政单位,由一级行政单位的省(元明清时期称省,唐宋时期称道或路)所直领。

民国初期,废府存县,各省置道,原府所辖各县划归于道,改省、府、县三级制为省、道、县三级制,1927年废道,改为省、县(市)二级制,并在原府治所在县,分出县城设市,地位与县平级。

截至2017年10月地级市(粉色)

1932年,中华民国开始于省与县之间设置“行政督察区”,属于准行政区划单位,其管理机构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是省政府派出机构。

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后,改行政督察区为专区,1971年又改专区为地区,1980年代,地区与市合并,实行市管县体制改革,为当今地级市之肇始。

市管县体制最早源于20世纪50年代早期。1950年,旅大行署区改为直辖市旅大市(1981年改名大连市),管辖金县(1984年改名金州区)、长山县(1953年改名长海县),改制为辽宁省辖市后,继续管辖金县和长海县。

1951年,浙江省将省直辖的杭县(1958年撤销)划归杭州市管辖。

1958年,河北省撤销“天津地区”,将武清、静海等12个县划归省辖天津市领导。

1959年9月17日,第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可以领导县、自治县的决定》,对市管县体制作出了法律上的规定,直接推动了市管县体制的发展。

1960年,全国已有52个市领导243个县,约占全国县建制总数的八分之一。这次市管县体制产生的契机是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缺乏客观的经济文化基础,随之很快降温。

1961年以后随着经济调整和整顿的开始,大量市管县县恢复原有体制,河北省恢复了全部专区和专员公署。至1966年全国管辖县的市降至25个,管辖的县数量不到1960年的三分之一,至此市管县体制经历了第一次大起大落。直到此时,省辖市的辖区范围内,仍以非农业人口为主,且多为省会城市或重要工业城市。

1979年,国务院财经委员会派一批专家调研四川省产业结构问题,时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所所长刘明夫明确提出了“中心城市”的概念。

1982年,中共中央第51号文发出了“改革地区体制、实行市领导县体制”的通知,首先在江苏试点1983年在全国试行。随后中央又发出《关于地市州党政机关机构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积极试行地、市合并”,并把此作为1983年地方政府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至此市管县体制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并且在国家的1行政区划序列里,正式将市分为地级市和县级市。

2011年8月22日,安徽宣布撤销地级巢湖市,并对原地级巢湖市所辖的一区四县行政区划进行相应调整,分别划归合肥、芜湖、马鞍山三市管辖。 2

2019年1月9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山东省调整济南市、莱芜市行政区划,撤销莱芜市,其行政区划并入济南市。3

名单

河北省

数量(11个)

石家庄市

唐山市

秦皇岛市

邯郸市

邢台市

保定市

张家口市

承德市

沧州市

廊坊市

衡水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