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
清丰县,古称顿丘,隶属于河南省濮阳市,位于河南省东北部,冀鲁豫三省交界处,东与山东省莘县毗邻,南与濮阳市接壤,西邻安阳市内黄县,北靠南乐,西北隔卫河与河北省魏县相望。清丰县总面积828平方公里,下辖8镇9乡(2020年)1。常住人口58.44万人(2021年)。2021全年全县生产总值219.61亿元2。被中国民协命名为“中国孝道文化之乡”1。
清丰县地处黄卫平原,黄河冲积扇的北缘地带,地形较为平坦。地势西南高东北低,属于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3。自然资源有土地资源、植物资源、动物资源和地热资源等多种。其中木本植物资源有36科,52属,136种4。
截至2021年,全县共有学校(含教学点)367所,全县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6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家2。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599个5。
清丰古观国之地,西周为顿丘邑,汉高祖始置顿丘县;772年,因境内有隋朝孝子张清丰门阙,魏博节度使田承嗣表奏朝廷以清丰之名名县,治清丰店,属澶州,隶河南道,1940年,清丰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属冀鲁豫边区第一专署,1983年9月国务院批准,撤销安阳地区行政公署,实行市管县体制,成立濮阳市,清丰县属濮阳市6。
清丰县旅游景点有冀鲁豫边区革命根据地旧址纪念馆、清丰亭、普照寺、清丰八景、清丰县小火车站旧址、中华孝道文化园、易园和曹园等7。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清丰县
- 面积
833.5平方公里
- 外文名
Qingfeng County
- 别名
顿丘
- 行政区类别
县
建制沿革
古代时期
夏(公元前2070年--公元前1600年),有古观国,今清丰县境域属之。
西周(公元前1046年--公元前771年),有顿丘邑,今清丰县境域为其属地。
春秋(公元前770年--公元前476年),顿丘邑初属卫国,后属晋国。
战国(公元前475年--公元前221年),初,顿丘仍属晋国;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年,被周王室认可),韩、赵、魏三分晋国,顿丘邑属魏国。
秦(公元前221年--公元前206年),秦王政五年(前242年)顿丘邑归秦,属东郡。秦末,刘邦、项羽分割天下,顿丘邑属商王司马印。
西汉(公元前206年--公元25年),初,高祖始置顿丘县(治今清丰县城西南)、畔观县(治今清丰县城南),均属东郡(郡治在今县境固城一带)。武帝元朔五年(前124年),增置阴安县(候国,治所在今县城北20里许),属冀州刺史部魏郡(治邺,今河北省磁县城南)。
新朝(王莽,公元9年--23年),改畔观为观治,光武帝刘秀更名为卫,封周后姬常为卫公,国于此;改顿丘为顺丘。后,东汉复顺丘为顿丘。
东汉(25年--184年),顺帝永和五年(140年),顿丘、卫国(治今清丰县城南)仍属东郡;阴安县仍属冀州刺史部魏郡。建安十七年(212年),顿丘县改属魏郡。
三国(220年--265年),魏,黄初二年(221年),割魏郡东部置阳平郡(治馆陶,今河北省馆陶),顿丘县属之。魏元帝景元三年(202年),阴安县仍属冀州刺史部魏郡;顿丘及卫国属冀州阳平郡。
西晋(265年--316年),晋武帝泰始二年(266年),析东郡置顿丘郡(治顿丘,今清丰西南),辖顿丘、阴安等县。晋武帝太康二年(281年),顿丘郡、顿丘县、阴安县及卫国属司州。
北魏(386年--534年),改卫国为卫国县,太平真君3年(422年),省阴安县入卫国县。太平真君六年(445年),繁阳县并入顿丘县。孝文帝太和十八年(494年),顿丘县改属汲郡。太和十九年(445年),复置阴安县;二十一年(497年),顿丘郡、顿丘县、卫国县、阴安县属相州。景明(500年--503年)中,将畿外之余地又置顿丘县,隶顿丘郡。其时两个顿丘县并存。孝昌(525年--527年)中,分汲郡置黎阳郡,汲郡之顿丘县改属黎阳郡。永安元年(528年),析顿丘县之一部入内黄县。
东魏(534年--550年),天平(534年--537年)中,撤黎阳郡之顿丘县,唯存顿丘县。
北齐(550年--577年),撤销阴安县入顿丘县,之后又一并撤销顿丘县、顿丘郡(其地归属不详)。
隋(581年--618年),开皇六年(586年),复置顿丘县(治今清丰县城西南);改卫国县为观城县(治今清丰县城南),均属武阳郡(治贵乡,今河北省大名东北)。后,析顿丘县之一部分入澶渊县。
唐(618年--907年),武德(618年--626年)初,顿丘县属河北道魏州;四年(621年),改属澶州。贞观元年(627年),废澶州,顿丘县还属魏州;十七年(643年),省观城县入昌乐县(治今南乐县城西北,仓颉陵北侧)、临黄县(治今范县城南临黄集)。大历七年(772年)复置渡州、观城县,观城县与顿丘县同属澶州。同年,析顿丘、昌乐之4乡置清丰县(治清丰店,今清丰县城西北),属澶州,隶河南道。
五代十国(907年--960年),后晋,天福三年(938年),升澶州为防御州(治顿丘),并将州治及顿丘县治移于夹河(治今濮阳县城南),于州、县旧治置顿丘镇。天福六年(941年),革顿丘镇为德清军。开运二年(945年)三月,徙德清军于陆家店(今古城集,汉代为阴安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