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朱理学
程朱理学,亦称为“程朱道学”,是宋明理学的主要派别之一,也是理学各派中对后世影响最大的学派之一1。理学的天理是道德神学,同时成为儒家神权和王权的合法性依据,其由北宋时期河南(今河南洛阳)人二程(程颢、程颐)兄弟开始创立,其间经过弟子杨时,再传罗从彦,三传李侗的传承,到南宋时期朱熹集为大成。
程朱理学,基本是由周敦颐、张载、邵雍、二程等人创立的新儒学,传承于子思、孟子一派的心性儒学。程伊川先生更重理,最后形成了程朱理学体系。
理学根本特点就是将儒家的社会、民族及伦理道德和个人生命信仰理念,构成更加完整的概念化及系统化的哲学及信仰体系,并使其逻辑化,心性化、抽象化和真理化。这使得理学具有极强的自主意识,形成了理高于势,道统高于治统的政治理念,为抑制君权,让中国政治在宋明两朝走向了平民化和民间参政议政提供了理论支持。也使得逻辑化抽象化系统化的伦理道德化的主宰“天理”、“天道”,取代了粗糙的“天命观”和人格神,是中国及世界哲学思想的一次巨大飞跃。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程朱理学
- 别名
程朱道学2
- 体系
宋明理学
- 主张
存理灭欲、保持内敛、天人合一3
儒家流派
程朱理学,是宋明理学的主要派别之一,有时会被简称为理学,与心学相对。是指中国宋朝以后由程颢、程颐、朱熹等人发展出来的儒家流派,认为理是宇宙万物的起源(从不同的角度认识,他有不同的名称,如天、道等),而且他是善的,他将善赋予人便成为本性,将善赋予社会便成为“礼”,而人在世界万物纷扰交错中,很容易迷失自己禀赋自“理”的本性,社会便失去“礼”。他还认为,由于理是宇宙万物的起源,所以万物“之所以然”,必有一个“理”,而通过推究事物的道理(格物),可以达到认识真理的目的(致知)。
所以如果无法收敛私欲的扩张,则偏离了天道,不但无法成为圣人(儒家最高修为者,人人皆可达之),还可能会迷失世间,所以要修养、归返、并伸展上天赋予的本性(存天理),以达致“仁”的最高境界,此时完全进入了理,即“天人合一”矣,然後就可以“从心所欲而不逾矩”,这时人欲已融入进天理中(灭人欲,不是无欲,而是理欲合一),无意、无必、无固、无我(从“毋”变成“无”),则无论做什麼都不会偏离天道了。
程朱理学是一门系统化的哲学及信仰体系,后世学术界将程朱理学说成“客观唯心主义”,将陆王心学说成“主观唯心主义”,便是从哲学的角度解释理学。不过,其实可以从更“薄”的层面去理解程朱理学,将程朱理学还原为一门政治哲学。理学虽然强调“内圣”,但“内圣”只是出发点,归宿还是“外王”,从“内圣”开出“外王”。这应该是我们理解程朱理学的一个逻辑起点,从这个逻辑起点出发,我们对程朱理学中一些不近常理的说法才会豁然开朗。程朱理学是一门政治哲学,换言之,这门学说其实是讲给君主、讲给治理国家的士大夫群体听的;宋代理学家特别讲求的“理”,也是用来约束君主与士大夫的。
理学,又名为道学,是中国古代最为精致、最为完备的理论体系,其影响至深至巨。理学的天理是道德神学,同时成为儒家神权和王权的合法性依据,理学专求“内圣”的经世路线以及“尚礼义不尚权谋”的致思趋向,将传统儒学的先义后利发展成为片面的重义轻利观念。应该看到,理学强调通过道德自觉达到理想人格的建树,也强化了中华民族注重气节和德操、注重社会责任与历史使命的文化性格。张载庄严宣告:“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顾炎武在明清易代之际发出“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慷慨呼号;文天祥、东林党人在异族强权或腐朽政治势力面前,正气浩然,风骨铮铮,无不浸润了理学的精神价值与道德理想。
历史发展
宋代发源
“理学”在中国古代又称义理之学或道学,其创始人为北宋的周敦颐、邵雍及张载。继後有程颢和程颐等人继续发展,最终由南宋朱熹集其大成,因此这种理学常被称为“程朱理学”,在元朝及其后的朝代中均为国家的官方思想。研究理学的学者称为“理学家”。细分来讲,陆王与理学有所差异万不可混为一谈。魏晋南北朝玄学盛行,在唐代道、佛思想盛行,儒家思想不再独尊於一家。但是南宋的朱熹却完成了新儒学的改革。朱熹的深刻之处在于,把孔孟置于正宗,同时又把董仲舒阴阳五行,把张载、周敦颐、二程的观点,以及佛教的灭欲观和道家的哲学与思辨精神,加以整理,小心而细致地构造出内容精深的新儒学体系。
儒学在世界观、方法论上的短处被克服了。这使佛、道等学说再也不会动摇它了。宋以后七百年间,《近思录》、《四书或问》、《四书章句集注》一直被奉为正统,与宗法体制十分的适应。许多人言之凿凿地指出,由于受到程朱理学的束缚,中国从宋代开始走向内向、保守、停滞。甚至有研究服饰史的学者宣称,因为程朱理学的影响,宋代女性的着装趋于拘谨、呆板,包裹严实。但实际上,如果你去看宋画中的宋朝女性,便会发现她们的着装性感得很,通常都是内衣外穿、酥胸微露。宋代的思想流派也可谓百花齐放,理学不过是其中的一个学派而已,而且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朱熹的学说受到朝廷的排斥。
朱熹有位“一语定交”的好友郑自明(郑鉴),官至“著作佐郎”,娶了宰相陈俊卿之女、朱熹另一位朋友陈师中之妹陈氏为妻。淳熙九年(1182),郑自明不幸英年早逝,一年后坊间传出陈氏意欲再嫁的消息,朱熹便给陈师中写了一封信:“自明之亡,行且期矣,念之怛然,痛恨如新。……朋友传说令女弟甚贤,必能养老抚孤,以全柏舟之节。此事更在丞相、夫人奖劝扶植以成就之,使自明没为忠臣,而其室家生为节妇,斯亦人伦之美事。计老兄昆仲必不惮翼成之也。昔伊川先生尝论此事,以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自世俗观之,诚为迂阔,然自知经识理之君子观之,当有以知其不可易也。况伏丞相一代元老,名教所宗,举错之间,不可不审。熹既辱知之厚,于义不可不言,不敢直前,愿因老兄而密白之,不自知其为僭率也。”
朱熹的意思是希望陈师中能够劝说令妹不要改嫁,留在郑家“养老抚孤”。这也是朱熹全部文章中唯一引述程颐“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地方,朱老夫子承认“自世俗观之,诚为迂阔”。可见当时社会并无女性不改嫁的一般观念。只不过陈家乃宰相之家,“名教所宗”,朱熹才“僭率”建议,但他实际的用心恐怕还是出于对亡友一家老幼未来生活的忧虑。
朱熹可能预感到这封信并不管用,又给陈师中的父亲陈俊卿写了一封信,意思还是恳请陈宰相劝说女儿不要改嫁,并解释他冒昧写这封信,乃是“正以人伦风教为重,而欲全之闺门耳。伏惟相公深留意也”。尽管朱熹说得非常恳切,然而,陈氏还是改嫁了。据朱熹本人所作《陈俊卿行状》,陈俊卿“次女适故著作佐郎郑鉴,再适太常少卿罗点”。实际上,两宋时期,从士大夫家庭到百姓人家,妇女改嫁的事件俯拾皆是,王安石的儿媳宠氏、岳飞的前妻刘氏、陆游的前妻唐琬都改适他人。
宋史学者张邦炜先生曾利用南宋笔记小说《夷坚志》所记事例进行统计,结果发现:“单单一部《夷坚志》中,所载宋代妇女改嫁的事竟达六十一例之多,其中再嫁者五十五人,三嫁者六人。这虽属管中窥豹,但由此亦可想见其时社会风尚之一斑。”张邦炜先生得出结论:“宋代妇女再嫁者不是极少,而是极多”;“宋代对于妇女改嫁绝非愈禁愈严,相反倒是限制愈来愈小,越放越宽”。鲁迅讽刺宋人“看见历史上‘重适’两个字,便大惊小怪起来”,是不折不扣的污蔑,如果不是无知的话。
宋代的社会风气也不以再嫁为耻,对再嫁妇女并无歧视之意,范仲淹给范氏宗族福利基金订立的《义庄规矩》规定:“嫁女支钱三十贯,再嫁二十贯;娶妇支钱二十贯,再娶不支。”对再嫁女子的资助优于男子再娶。宋朝皇室也没有歧视有改嫁经历的女性,四川妇人刘娥,原本是银匠龚美之妻,“(龚)美携以入京,既而家贫,欲更嫁之”。那刘娥改嫁给谁了?襄王赵元侃。后元侃当上皇帝,是为宋真宗,刘氏则册封为皇后。宋仁宗皇后曹氏也是改嫁女,原嫁与李家,但新婚之夜丈夫逃婚,“曹氏复归,后曹氏选纳为后,慈圣光献是也”。
宋朝的法律也没有任何压制女性改嫁权利的条文,只是禁止居丧改嫁、强迫改嫁、背夫改嫁——这些行为在任何时代都是应该予以限制的。即便是朱熹本人,也并不反对妇人改嫁。他说过:“夫死而嫁,固为失节,然亦有不得已者,圣人不能禁也。”朱熹曾跟朋友讨论一个案子:建阳县有一名妇女,由于夫家太贫穷而提出离婚,事情闹到衙门,县官判离。朱熹的朋友对这个判决很不以为然,说:“夫妇之义,岂可以贫而相弃?官司又岂可遂从其请?”朱熹说:“这般事都就一边看不得。若是夫不才,不能育其妻,妻无以自给,又奈何?这似不可拘以大义。只怕妻之欲离其夫,别有曲折,不可不根究。”可见朱老夫子尽管性格有些严肃,但也不是不近人情。
后世有些人认为程颐严肃刚正,神圣不可侵犯,甚至不通人情,实为後世所见的“道学脸孔”。在妇女贞操方面,程颐认为:“……凡取以配身也,若取失节者以配身,是己失节也。”有人问程颐先生曰:「寡妇贫苦无依,能不能再嫁乎哉?」,程颐则提出「绝对不能,有些人怕冻死饿死,才用饥寒作为藉口,要知道,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程氏遗书》卷二十二),后学朱熹(1130—1200)在〈与陈师中书〉也同意这样的说法:「昔伊川先生尝论此事,以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自世俗观之,诚为迂腐;然自知经识理之君子观之,当有以知其不可易也。」然而宋朝时期正是北方强邻压境耻辱肆虐之时,社会混乱,道德贞操价值观念等都被摒弃淡忘,故有针对性的提出,而后世之人往往对此断章取义,不由可叹。
程朱理学反对佛道的虚无主义,认为它忽略了伦理道德秩序,但同时又从道家思想里借鉴了许多关於道的论述,作为儒家形上哲学体系的材料。其实这正是儒家经典《大学》所谓“好而知其恶,恶而知其美”的具体表现。朱熹的思想体系博大精微,教人的方法也较为平易近人,因此能集宋代理学之大成,朱子是继孔子後,儒学集大成者。他的许多著作都是下细功夫的。他与吕祖谦共同编撰了一本著作《近思录》作为理解《四书》的阶梯,而他认为《四书》是通往《五经》的阶梯,《近思录》曾为後世儒生必读。缠足的兴起,跟宋代理学家毫无关系在宋朝的理学著作中找不出任何支持女子缠足的言论。
元朝鼎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