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
8邹平是山东省辖县级市,由滨州市代管1,位于滨州市最南端、鲁中山区北部边缘、黄河下游南岸2,东连淄博市,西邻山东省会济南,南依胶济铁路,北靠黄河3。截至2022年末,常住人口77.47万人4。截至2023年4月,下辖5个街道、11个镇和1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共有858个行政村,总面积1252平方公里5。曾获评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等荣誉称号6。
邹平市地势南高北低,西高东低;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6;其南部长白山区为山地丘陵,是重要的林果产地,中北部为黄河冲积平原,是粮棉集中产地和国家重要的优质粮棉生产基地;拥有铜、金、矿泉水、花岗石等矿产资源,旅游资源、建材资源和中药材资源丰富3。2022年全市生产总值为644.44亿元4。
截至2022年末,邹平市拥有中等职业学校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高中6所,初中19所;拥有各类卫生机构654个,其中,市直公立医院5个、乡镇卫生院11个4。
邹平由原邹平、长山、齐东三县相继合并而成。夏朝立邹侯国,西汉置县,是历史上的齐鲁上九县之一。1956年3月,邹平县、长山县合并称邹平县(驻地今邹平镇),齐东县和高青县合并称齐东县(驻地今高青田镇),同属惠民专区。1991年,境内发现属龙山文化的古城遗址,将中国文字史向前推进了800年。2018年8月24日,邹平正式撤县设市,由山东省直辖,滨州市代管7。拥有秦末口传《尚书》名闻天下的伏生、魏晋数学家刘徽、隋末起义的王薄、宋代名相范仲淹等历史名人8。
邹平处于环渤海经济圈与黄河三角洲生态经济区结合部6,济青高速公路横穿全境26公里,距济南国际机场62公里3。截至2023年4月,邹平拥有“鲁中生态明珠”鹤伴山国家森林公园、“齐鲁小灵岩”佛教寺院唐李庵、丁公遗址、王薄起义遗址、范公祠等景点80余处8。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邹平
- 面积
1252平方公里5
- 外文名
ZOU PING
- 人口数量
常住人口77.47万人(2022年末)4
- 别名
梁邹
建制沿革
商、西周时为邹侯国地。
春秋时齐景公筑邹之长涂,邹关(今隘阜口)之东始就平地,故名邹平。
秦属临淄郡。西汉置邹平县(治所在今孙镇)、梁邹县(治所在今旧口),属济南郡东邹县(治所在今花沟),属千乘郡。
西汉置邹平县,治所在今孙家镇。置梁邹县,治所在今韩店镇旧口村。汉高帝六年(前201年),刘邦封武虎为梁邹侯,于梁邹立侯国。置於陵县,治所在今临池镇古城村。置朝阳县,治所在今码头镇旧延安村东南15里,史称魏王城。以上四县统属青州部济南郡。置东邹县,治所在今高青县花沟乡花沟村,属青州部千乘郡(治所即今高青县高城镇北)。
东汉东邹县并入临济,邹平、梁邹2县自东汉迄三国魏均属济南国。
西晋济南国改为济南郡,邹平县属之,梁邹县属乐安国。
南北朝宋武帝刘裕于梁邹故城侨立平原郡,又侨立平原县以属之。元嘉九年(432年),分青州之地侨立冀州(治所在今历城县),平原郡县隶属之。孝武时,于故於陵县地置武强县(治所在今周村区固玄庄),又于县内置广川郡(治所在今长山镇),属冀州。南朝刘宋改东朝阳县为朝阳县,属济南郡;又为临济县(治所在今章丘县临济镇),属乐安郡。北魏皇兴三年(469年)改平原郡为东平原郡,属齐州(治所在今历城);又置平原县(治所在今好生镇平原庄),隶东平原郡。北齐天保七年(556年),移平原县治入东平原郡城(旧口),东平原郡、清河郡(治所在今淄川)与广川郡合并,称东平原郡(治所长山),平原县、武强县隶之。
隋朝开皇三年(583年),移北齐平原县治于汉邹平故城孙家镇,仍为平原县。开皇六年(586年)置朝阳县于菅城开皇十六年(596年),改为临济县(治所在今章丘临济镇)。开皇初废东平原郡,开皇十六年(596年)于北魏平原县治(今平原庄)置济南县。开皇十八年(598年),改平原县为邹平县,复汉旧名,属齐郡;改武强县为长山县(治所在今长山镇)。大业初,并济南县入长山县,隶淄州(治所在今淄川县)。大业二年(606年),又省朝阳县入济县,属齐郡。
唐朝武德元年(618年),以临济县治置邹州。邹平县、长山县、临济县均隶之。619年(武德二年),移邹平县治于赵台城(在今九户镇古王台)。武德八年(625年),邹州废,又移邹平县治复入邹平故城孙家镇。邹平县、临济县改属谭州(治所在今章丘县西平陵城),长山县改属淄州。贞观元年(627年)谭州废,邹平县改隶淄州,临济县改属齐州。景龙元年(707年),析高苑县地于汉梁邹废城(旧口)置济阳县,隶淄州。元和十五年(820年),济阳县省入高苑。
北宋邹平、长山2县仍属淄州。景德二年(1005年)邹平县治徙至今邹平县城。金属山东东路淄州。
元朝元宪宗三年(1253年)析邹平、章丘各一部置齐东县,与邹平县、长山县同属济南路,中统五年(1264年)长山改属般阳路,至元二年(1265年)齐东县改属河间路。
明朝初期邹平县、齐东县属济南府,洪武二年(1369年)长山县改属济南府。
清代光绪十八年(1892年),黄河河道南移,齐东县城陷于河中。1894年(光绪二十年)迁县治于九户镇。
中华民国民国二年(1913年)2月,废府州,沿用道制。邹平县、长山县、齐东县隶岱北道。民国三年(1914年)6月3日,袁世凯公布各省道区域名称,邹平县、长山县、齐东县均隶济南道(驻历城)。民国十六年(1927年)废道制,存省、县两级,三县同直属省。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省下设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全省划为12个行政督察区。邹平县、长山县属第五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因芦沟桥事变爆发,仅设7个专员公署,余未及设立,齐东县直隶于省。民国二十七年至民国三十一年(1938年至1942年)间,沈鸿烈任国民党山东省主席,划全省为17个行政督察区,先后成立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邹平县、长山县属第十行政督察区,齐东县属第十二行政督察区。
抗日战争爆发后,山东抗日武装力量不断壮大,抗日根据地日益扩展,各地民主政权相继建立,民国三十年(1941年),中国共产党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将山东省划为六个行政区。根据抗日斗争形势需要,将邹平县、长山县划为北邹长、南邹长临时政区,与齐东县同属清河区。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9月,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改为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领五个行政主任公署和一个直属专员公署、18个专署区、北邹长改为邹平县,南邹长改为耀南县,同属清河行政区清西专署区。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初,冀鲁边区与清河区合并,成立渤海区行政公署。邹平县、耀南县、齐东县属之。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何思源任国民党山东省主席。全省设6个政府办事处,17个行政督察区。邹平县、长山县隶第一办事处(鲁北办事处)第十行政督察区,齐东县隶第五办事处(鲁中办事处)第十二行政督察区。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13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山东省政府成立,黎玉为主席。在全省设5个行政公署,21个专员公署。邹平县、耀南县隶渤海行署第六专署,齐东县隶渤海行署第二专署。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至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上半年,渤海行署所辖6个专署调整为4个专署。邹平县、耀南县、齐东县隶渤海行署第三专署(又称清河专区)。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3~8月间,国民党山东省主席王耀武撤销6个政府办事处及第九、第十二两个行政督察区,邹平县、长山县、齐东县属第十行政督察区。
共和国时期1948年9月24日济南解放。国民党山东省政府行政建制遂废。1949年3月,山东省政府更名为山东省人民政府。邹平县、耀南县、齐东县属渤海行署清河专区(行署驻今惠民县城)。1950年5月清河专区撤销,齐东县改属惠民专区,耀南县复名长山县,与邹平县同属淄博专区。同年11月析长山县周村镇与张店合置张周市,属淄博专区。1953年7月邹平、长山2县划归惠民专区。1956年3月撤销长山县,并入邹平县;撤销高青县,并入齐东县;隶属均不变。1958年撤销齐东县14,所辖之九户、青城、黑里寨、花沟、魏桥、码头等6处人民公社并入邹平县,其余并入博兴县。与此同时邹平县转属惠民专区与淄博市合并设置的淄博专区。1961年6月淄博专区撤销转属、复置的惠民专区。同年10月青城、花沟、黑里寨3个区划归复置的高青县。1967年惠民专区改称惠民地区,1992年3月更名滨州地区,2000年6月滨州地区撤销,改置地级滨州市,邹平县均属之。
2018年8月2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宣布,根据国务院决定,撤销邹平县,以邹平县原行政区域设立邹平市,山东省直辖,滨州市代管。
撤县划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