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棱县
绥棱县,隶属于黑龙江省绥化市,东临伊春市,东南与庆安县接壤,南部和西南连接北林区,西部和西北与北安市、海伦市相连,东北及北部与北安市和逊克县相邻1。全县幅员面积4312平方公里,辖6镇5乡、4个街道办事处,76个村,493个自然屯和7个城镇社区。截至官网2023年11月官网显示,全县总人口21.19万人2。绥棱是典型的半山区县份,地貌大体为“六山一水三分田”,属温带气候。全县水资源总储量10.2亿立方米,物产资源丰富,林地300多万亩,有白松、落叶松、樟子松、桦树等20多个树种。绥棱县是“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全国文化先进县”“国家园林县城”3。2021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为55亿元。
2021年末,中学班数286个。2021年末全县共有卫生机构94个4。
清同治元年(1862年)自山东等地迁入本境20余户农民拓荒事农,形成自然屯落,称为“新立屯”。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归绥化府管辖。2000年绥化地区行政公署更名为绥化市,绥棱县隶属绥化市管辖,县名未变5。旅游资源丰富,有金斗湾旅游区、白马石、东北湖公园、植物观赏园等景点3。
交通比较便利,滨北铁路、绥北公路、前嫩高速公路穿境而过,绥北高速公路距县城10公里,绥绥、鸡讷、绥建等公路交织成网,通乡、通村、通屯道路2000多公里全部硬化3。
基本信息
- 著名景点
东北湖公园、黑陶展览馆、金斗湾、青云寺
- 邮政区码
152200
- 电话区号
0455
- 气候条件
温带季风气候
- 方言
东北话
历史沿革
地名由来
绥棱,原称“上集厂”,与绥化下集厂(今绥化市双河镇)相对而得名。设治时,始以境内诺敏河(今作“努敏河”)取名,设置诺敏河设治局;旋因与本省拟设之诺敏县重名,故以该境东北之“绥楞阁山”定名绥楞设治局。绥楞,满语为“马蜂”之意,因山上多马蜂而得名。后因“棱”与“楞”同音,铸县印时,改为“绥棱”;后又将“棱”改为“稜”。简化字 “稜”与“棱”通用,故为“绥棱”。
建制沿革
1990年10月23日,长山乡六部屯附近出土一座花岗岩石料墓碑。据碑文记载,早在清朝嘉庆三年(1798年)以前,本境六部屯已有外籍人家迁入本地开荒种地。清同治元年(1862年)自山东等地迁入本境20余户农民拓荒事农,形成自然屯落,称为“新立屯”。
清光绪四年(1878年),“新立屯”改称“上集厂”(今上集镇)。
清光绪十一年(1885年),划归新设置的绥化厅管辖。
清光绪十五年(1889年),呼兰城防经历由呼兰城移设上集厂,归呼兰厅管理。
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归绥化府管辖。
民国二年(1913年),废除旧制,将上集厂分防经历改为上集厂警察事务所。
民国三年(1914年)7月13日,将上集厂警察事务所改为绥化县上集厂佐治局,同年设上集厂县佐。
民国四年(1915年)4月,设置诺敏设治局,旋因与拟设诺敏县重名而改为绥楞设治局,同年7月1日设治员于上集厂正式开办,隶属绥兰道。
民国六年(1917年)1月1日,将绥楞设治局改为绥楞县,为三等县,称“绥楞县公署”,县址上集厂。
民国十年(1921年) 6月, 中华民国政府颁发县印,将“楞”字铸为“棱”字,遂改为绥棱县。
民国十八年(1929年)2月,撤销道制,改由黑龙江省直辖。
东北沦陷后,初隶黑龙江省,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12月划归滨江省管辖。
伪康德四年(1937年),将绥棱县之“棱”字改为“稜 ”字。
伪康德六年(1939年)6月,改隶北安省。实行街村制后,将县城(上集厂)改为绥稜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