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建制沿革
  • 4.行政区划
  • 5.自然环境
  • 5.1.位置境域
  • 5.2.地形地貌
  • 5.3.气候特征
  • 6.自然资源
  • 6.1.水资源
  • 6.2.矿产资源
  • 6.3.生物资源
  • 7.人口
  • 8.政治
  • 9.经济
  • 9.1.综述
  • 9.2.第一产业
  • 9.3.第二产业
  • 9.4.第三产业
  • 10.文化
  • 11.交通
  • 12.社会
  • 12.1.科学技术
  • 12.2.教育事业
  • 12.3.文化事业
  • 12.4.卫生事业
  • 12.5.体育事业
  • 13.旅游
  • 13.1.著名景点
  • 13.2.历史遗迹
  • 14.荣誉
  • 15.参考资料
  • 16.知识合集

清水县

甘肃省天水市下辖县

清水县,甘肃省天水市辖县,位于甘肃省东南部,天水市东北,陇山西南麓渭河北岸支流牛头河流域;东界陕西省陇县、宝鸡,南连麦积区,西接秦安县,北与张家川县毗邻。截至2022年,县辖15个镇、3个乡,全县总面积2012平方公里,总人口33.2万人1。2021年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08680万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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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地处陇山山地向陇西黄土高原过渡地带,陇山余脉盘龙山、化岭山、邮山、高峰科梁构成全县地貌骨架,在牛头河及其支流流经古老基岩处形成峡谷,流经第三纪红层处,形成平川或盆地,地势自东北向西南倾斜。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县内自然资源丰富,全县耕地总面积129万亩,有林地104万亩,已勘明各类矿藏20多种,土地资源、水资源丰富1

截至2021年,全县高级中学2所,独立初中22所,附中4所,完全小学75所。综合医院1家,中医医院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中心卫生院9个,乡卫生院12个,村卫生室26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诊所48个,卫生室、医务室3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个2

清水在北魏时期为清渊县治。唐初为避唐高祖李渊讳,清渊县改称清水县,为清水县治。撤销清水县后划入冠氏县为清水镇。明清明期清水镇属清渊乡。民国时期先后称清水区、第八区。建国初期为第五区。1958年2月改置清水乡。后为清水人民公社。1962年复称区。1971年再改清水公社。1984年改称清水镇3

清水县的旅游景点有古秦亭遗址、祝英台塬遗址、泰山庙塬烽燧遗、普济寺遗址、轩辕谷、花石崖、轩辕湖公园、邽山生态园等4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清水县

  • 面积

    2012平方公里

  • 行政区类别

  • 地区生产总值

    408680万元(2021年)2

  • 下辖地区

    15个镇3个乡

建制沿革

新石器时期,今清水境内就有先民繁衍生息,形成部落,并开始定居。至今有5000多年的历史。

夏商周时期,今清水为邦戎、绵诸戎居住地。

周孝王时,赢姓部落首领非子被封为附庸(周制,其封地方圆不足50里),秦人始在境内活动。

秦惠公五年(前395年),置绵诸道(治今县西南贾川乡林河村),辖县西南贾川、金集、丰望等乡(镇)。这是清水境内最早的建置,距今有2400多年的历史。秦统一全国后,清水县地属陇西郡上邮县、绵诸道。

西汉武帝元鼎二年(前115年),始置清水县、戎邑道(治今黄门乡)。至此,始有清水县名。《太平御览》引“《三秦记》云:‘其坂九回,七日得越,上有清泉,四注而下。’下有县,因此而名”。距今有2100多年的历史。武帝元鼎三年(前114年),清水县、绵诸道均属凉州刺史部天水郡。西汉末年,王莽改清水为识睦。

东汉明帝永平十七年(74年),撤销清水县并人陇县。

三国初,魏复置清水县,属广魏郡。历西晋、北魏,属秦州略阳郡。太平真君八年(447年),在境内置安戎县,属略阳郡。文成帝和平五年(464年),置清水郡驻清水,辖清水县。

北周,废安戎县。

隋废清水郡,清水县属天水郡。

唐初,在清水置郅州,辖清水、秦岭两县,历三年废人秦州。肃宗宝应元年(762年),县境为吐蕃所有。宣宗大中二年(848年),凤翔节度使崔珙破吐蕃收复清水,隶凤翔府。大中三年(849年),复属秦州天水郡中都督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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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清水县属陕西路秦州。南宋高宗建炎三年(1129年),金据清水。建炎四年(1130年),金升冶坊堡为县(治今黄门乡王店村),与清水县倶属凤翔路西宁州。

元代,废冶坊并入清水县,归陕西行中书省巩昌总帅府秦州。

清初,清水县属陕西省右布政使司巩昌府秦州,后改属直隶秦州。民国时期,清水先后属渭川道、渭川行政公署。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8月7日,清水县人民政府成立,属陕甘宁边区政府天水分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清水县属甘肃省天水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85年7月,实行市管县体制后,归天水市管辖。

2015年11月,根据甘肃省民政厅《关于天水市秦州区齐寿乡等22个乡镇的批复》精神,经县政府研究,撤销黄门乡、郭川乡、王河乡,改设黄门镇、郭川镇、王河镇,镇政府驻地及行政区域管辖范围不变9

2017年1月,甘肃省民政厅研究同意,清水县松树乡、土门乡、草川铺乡、陇东乡、远门乡改为松树镇、土门镇、草川铺镇、陇东镇、远门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