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历史沿革
  • 4.行政区划
  • 5.地理环境
  • 5.1.位置
  • 5.2.地形
  • 5.3.气候
  • 6.自然资源
  • 6.1.水电资源
  • 6.2.药材资源
  • 6.3.矿产资源
  • 7.人口民族
  • 8.交通运输
  • 9.政治
  • 9.1.党委领导
  • 9.2.政府领导
  • 10.经济概况
  • 10.1.综述
  • 10.2.第一产业
  • 10.3.第二产业
  • 10.4.第三产业
  • 11.社会事业
  • 11.1.教育事业
  • 11.2.科学技术
  • 11.3.卫生事业
  • 11.4.社会保障
  • 11.5.生态保护
  • 12.旅游名胜
  • 13.荣誉称号
  • 14.参考资料

玛曲县

甘肃甘南藏族自治州辖县

玛曲县隶属甘肃甘南藏族自治州,位于青藏高原东端,甘南藏族自治州西南部,地处甘青川三省结合部。2022年,全县常住人口为5.72万人,地区生产总值21.95亿元1。截至2023年3月,全县总面积10190平方公里,辖2乡6镇1场1站41个行政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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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寒冷阴湿,无绝对无霜期。玛曲县位于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西南部,青藏高原东端,甘、青、川三省交界处,黄河第一弯曲部3。境内畜牧、矿产、水电、旅游、藏药材、风能、太阳能等资源丰富2

2021年,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学校28所,全县有医院、卫生院13所4

黄河岸边有黑刺、柳树林风景区。是典型的草原湿地生态游览区,包括万涎滩、文保滩、乔科滩,有"河曲水浒"之称2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玛曲县

  • 外文名

    Maqu Xian

  • 著名景点

    格萨尔广场七仙女峰

  • 气候类型

    高原性气候

  • 行政区类别

历史沿革

玛曲古称羌区析支河流域。《后汉书》记载:西周穆王时,西征犬戎获其五王,又获四白鹿。《安多政教史》、《西藏王统记》亦称:占据高原三峰者藏族六大姓之一,以白鹿为图腾的董氏(党项羌)印迷所属玛柯(河曲)部繁衍于此。

春秋战国时,董氏后裔已发展成许多部落。

秦时仍属董氏控制。

汉时,岭王国天子(自称)属地,按姓氏仍属董,按地区属滇零之"钟存部"。

三国时,河曲之地属迷唐羌分支和夷之地。

晋、南北朝时,黄河首曲属党项弥药地区。

隋时大部属河源郡。

唐时为吐蕃将军悉参(节度使)多弥卫(卫府设在河曲)属同恰(州)九州六部之一的玛柯董氏(党项遗部)。

宋时属吐蕃诸部脱思麻(多弥)地区。

元时为吐蕃等处宣慰司之脱思麻路,此地仍称岭地。

明朝时,除卓格尼玛属陕西都司洮州卫外,其余岭地均属朵甘都司赞善王分地的巴西诸部。

清时属蒙古厄鲁特部。清雍正元年(1723年)发生"罗卜藏丹津叛清事件"后,属清朝钦差办理青海蒙古番子事务大臣管辖。清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夏河拉卜楞寺院在河曲组成第一个流官制部落--欧拉部落。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河曲南北尽归拉卜楞寺管辖。

民国十七年(1928年)属甘肃省夏河县,但其政令唯有通过拉卜楞寺院才能在河曲各部施行。

1949年9月18日,夏河县解放以后,为夏河县第七区。

1953年3月中共欧拉工委、欧拉行政工作组正式进入黄河第一弯开展工作,是年9月改为玛曲工委和玛曲行政委员会。

1955年6月,经甘肃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建县。因玛曲地临黄河,而黄河藏语称"玛曲"而得名,隶属甘南藏族自治州。

1959年1月1日,玛曲、碌曲合并,称洮江县;1962年1月1日,撤销洮江县,恢复玛曲、碌曲两县建置。

行政区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