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建制沿革
  • 4.行政区划
  • 4.1.区划概况
  • 4.2.区划详情
  • 5.自然环境
  • 5.1.地理位置
  • 5.2.地质特征
  • 5.3.地形地貌
  • 5.4.气候特征
  • 5.5.水文特征
  • 6.自然资源
  • 6.1.土地资源
  • 6.2.水资源
  • 6.3.矿藏资源
  • 7.人口
  • 8.经济
  • 8.1.综述
  • 8.2.第一产业
  • 8.3.第二产业
  • 8.4.第三产业
  • 9.交通
  • 10.社会
  • 10.1.教育事业
  • 10.2.科学教育
  • 10.3.文卫体育
  • 10.4.生态环境
  • 10.5.安全生产
  • 10.6.民生保障
  • 10.7.邮政电信
  • 11.旅游
  • 12.荣誉
  • 13.地方特产
  • 14.参考资料

奎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下辖县级市

奎屯市,位于天山北麓准噶尔盆地西南缘,东与沙湾县接壤,西与乌苏市毗邻,北与克拉玛依市相接,南与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相连。是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辖县级市,截至2022年1月,行政区面积909.48平方公里,下辖6个街道、1个乡、1个经济技术开发区和1个新区1。2021年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区生产总值(GDP)2667.18亿元2。截至2019年末,奎屯市户籍人口15万人3。荣获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新疆商贸物流中心城市等荣誉称号的新兴工商业城市。

1/3

境内无山峦及高峰。地势西南高,东北低。地形自西南向东北倾斜。光照充足,热量丰富,昼夜温差大,无霜期长。盛产小麦、玉米、优质棉花、瓜果等。土地资源丰富,矿产资源有石油、煤、盐、大理石等1

2021年实施各级科技计划项目247项;医疗卫生机构3171个2

奎屯市,汉唐以来,这里一直是我国古代众多游牧民族的游牧地。清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于其地置军台,后移兵屯田。光绪六年(1880年),在奎屯设置驿站。清末民初,奎屯为乌苏县的一个村庄。新中国成立后,乌苏县人民政府在此建立奎屯乡。1957年3月,农七师师部搬迁到奎屯。1958年,克拉玛依建市,将奎屯划归克拉玛依市行政区域。1975年9月,国务院批准在奎屯设置县级市,直属伊犁州领导1。旅游景点有奎屯河大峡谷、奎屯锦绣园风景区4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奎屯

  • 面积

    909.48平方公里1

  • 外文名

    Kuitun

  • 人口数量

    15万人(2019年户籍人口)3

  • 行政区类别

    县级市

建制沿革

秦代时,奎屯是 塞种人的牧地,后为 月氏牧地、 乌孙牧地。

奎屯

公元前60年,西汉政府在西域设立政权机构——西域 都护府,奎屯正式列入中国版图。

两晋、十六国和南北朝时期,奎屯先后为悦般,北魏、柔然、 突厥属地。

隋代,奎屯属西突厥铁勒部。

唐朝时隶属于 北庭都护府下的 昆陵都督府。

五代十国时,奎屯属 九姓乌护。

宋时,奎屯境内属 西辽。

元太祖 成吉思汗时(1206-1227年),奎屯为蒙古族曲儿只地;元大德十年至至顺元年(1306-1330年),属察合台后王封地。

奎屯

清代属库尔喀喇 乌苏管辖,为 厄鲁特蒙古里 和硕特部的牧地,奎屯即和硕特蒙古语“寒冷”。 光绪十年(1884年)新疆正式建立行省,天山南北的军台、营塘一律改为驿站,专门从事军政公义信息的传递;奎屯驿是其中之一。

民国二年(1913年),奎屯为 乌苏县属地,称奎屯庄(为乌苏县九庄之一)。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在奎屯设立保安派出所。

1950年8月,乌苏县根据上级指示改千户长、百户长制度为区、乡制,奎屯成为乌苏县第二区第一乡,下辖 黄沟、 塔什奎屯、喀拉苏、店奎屯、开干其等5个自然村。1954年3月,乌苏县再次调整行政区划;奎屯成为第一区第一乡。

1957年初,奎屯乡、八十四户乡、九间楼乡合并为幸福乡。1957年3月, 新疆军区 生产建设兵团 农七师师部由炮台迁至奎屯。

1958年7月,奎屯从乌苏县版图析出,划归 克拉玛依市管辖。

1975年3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撤销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农七师随之撤销,其农牧团场和工矿企业分别由所在地方管辖。

1975年8月29日,国务院批准奎屯成立县级市,直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管辖。9月10日,奎屯市宣布成立,由克拉玛依市析出。同时,伊犁州党政机关由 伊宁市迁至奎屯市,奎屯市成为伊犁州首府。

1978年7月,在原农七师奎屯地区场(厂)矿企业的基础上成立伊犁州奎屯农垦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