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士
中士是军人的职衔,士官的一种。在大多数国家的军衔制度中,中士之下的阶级为下士,中士之上的阶级为上士。最初出现在法军,之后出现于德国和英国军队。中士军衔各国军队普遍设置,有的国家还将中士划分为若干等级,如巴拉圭分一级、二级中士,奥地利的中士分为一、二、三级。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中士
- 类型
军衔一种
- 诞生地
法国
- 批准日期
1905年12月经清政府批准
- 分类
中国分海陆空、武警四种
历史沿革
中士,为军士军衔中的一个级别称号。该词源于拉丁语“服务者”。
中士作为军衔等级称号,最初在法军中设置,尔后出现于德国和英国军队。17世纪30年代开始在俄国新制团,1716年开始在俄国正规军中也曾设此衔,1722年彼得一世颁布的《官级表》中,取消了中士衔称,军士军衔设下级准尉、司务长、上士、下士四级。
中国军衔制中,清代晚期,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时期、北洋政府时期、国民政府时期都曾设立中士军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体系中的中士军衔,历经设立、取消、重新设立几个阶段。
中士军衔
1905年12月经清政府批准,陆军军官开始按新官制评定等级,从而形成了我国最早的军衔等级。1909年11月,军咨处奏请朝廷设立军士衔三级,即上士、中士、下士。
军衔变化
南京临时政府时期
1912年,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沿用晚清军衔制,并做了一些调整,其中军士原分为两级:一等目兵、二等目兵。不久之后,又对军衔等级和称谓做了修改,军士改为三级:上士、中士、下士。
北洋政府时期
1912年8月,北洋政府在南京临时政府军衔制基础上重新制定了军衔制,军士设置为:上士、中士、下士。
国民政府时期
1931年4月,国民党政府颁布《陆军军官佐及士兵等级表》,沿用沿用北洋政府时期的军衔制,军士设置为:上士、中士、下士。
发展历程
1955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实行军衔制,在军士一等设立了上士、中士、下士三级军衔。
1988年7月1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 ,军士设置为:上士、中士、下士。服现役第三年的班长、第四年的副班长,可晋升为中士军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