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建制沿革
  • 4.行政区划
  • 4.1.区划概况
  • 4.2.区划详情
  • 5.自然环境
  • 5.1.位置境域
  • 5.2.地质构造
  • 5.3.地形地貌
  • 5.4.气候特征
  • 6.自然资源
  • 6.1.矿产资源
  • 6.2.植物资源
  • 6.3.动物资源
  • 7.人口
  • 8.政治
  • 9.经济
  • 9.1.综述
  • 9.2.第一产业
  • 9.3.第二产业
  • 9.4.第三产业
  • 10.文化
  • 10.1.地方文化
  • 10.2.地方特产
  • 11.交通
  • 12.社会
  • 12.1.邮电事业
  • 12.2.教育事业
  • 12.3.文化卫生
  • 12.4.人民生活
  • 12.5.社会保障
  • 12.6.社会福利
  • 12.7.节能降耗
  • 13.旅游
  • 13.1.旅游概括
  • 13.2.主要景点
  • 14.荣誉
  • 15.相关报道
  • 16.参考资料
  • 17.知识合集

浦北县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辖县

浦北县地处广西南部北部湾经济区沿海核心城市-钦州市的北部,东临玉林博白县,西接灵山县,南连合浦县,北靠贵港市、横州市、兴业县。全县总面积2526平方公里,辖15个镇2个街道274个村委(社区)。截至2022年,总人口约96万。荣获全国国土绿化突出贡献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县、全国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先进县等称号1。浦北县地貌以丘陵为主,县境地势中部高,南、北低,自中部分水岭起分别向南、北倾斜,但北部高于南部,北部由东向西倾斜,南部由西向东倾斜,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太阳辐射强,日光充足2。矿产资源丰富,发现以铅锌矿、锰矿、磷矿、铁矿、石膏矿等为主的矿床及重要矿点共70多处3。2022年浦北生产总值(GDP)299.7亿元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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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末全县共有医疗卫生机构(含村卫生室1074个和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17个)1117个,全县共有中小学校292所5

公元前214年,统一岭南,置桂林、象郡、南海三郡,浦北县境属象郡辖地。公元前111年,置合浦县,浦北县境属合浦县辖;1955年划归广东省合浦专区管辖;1958年并入合浦县,隶属广东省湛江专区;1965年复置浦北县,归属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专区(市)管辖至今1

境内景点有五皇山、石祖禅茶园、越州天湖等6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浦北县

  • 面积

    2520平方公里7

  • 外文名

    Pubei County

  • 人口数量

    683964人(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常住人口) 8

  • 行政区类别

建制沿革

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统一岭南,置桂林、象郡、南海三郡,浦北县境属象郡辖地。

浦北县

汉元鼎六年(前111年),置合浦县,隶属合浦郡,今浦北县境属合浦县辖;建武十九年(43年),合浦郡驻地由广东徐闻县迁徒合浦县城,即今浦北县泉水镇旧州古城头。

南北朝宋泰始七年(471年),立越州置临漳郡,州治、郡治在今浦北县石冲镇仰天窝(又名“青牛城”)。

齐建元元年(479年),合浦郡治迁广东徐闻县;齐建元二年(480年),合浦郡地置封山郡和龙苏郡(又名蔡龙郡),后改为龙苏县,郡治在今浦北县福旺镇古立村。

隋开皇九年(589年),改合浦郡称合浦县,属越州辖地;大业元年(605年),越州改称禄州;大业三年(607年)又称合浦郡,州治、郡治、县治仍在今浦北县泉水镇旧州古城头。

唐武德四年(621年),合浦郡改称越州,增置蔡龙县,县治在今浦北县福旺镇古立境内;贞观八年(634年),改越州称廉州,以大廉峒而得名,州治在今浦北县泉水镇旧州唐城遗址。

宋开宝五年(972年),撤销封山、蔡龙、大廉三县,并入合浦县,浦北为合浦县地,属廉州辖;同年,廉州治地从今浦北县泉水镇旧州唐城遗址迁至今合浦县石康镇境内长沙场。

元至元十三年(1276年),升廉州为廉州路,合浦县属廉州路辖地,浦北境为合浦县的一部分。

明洪武元年(1368年),廉州路改为廉州府;七年(1374年),廉州府降为州,撤销合浦县,并入石康县,今浦北境属石康县辖;十四年(1381年),廉州升为府,称廉州府,恢复合浦县,浦北境为合浦县辖地,延至清代。

浦北县投资大厦

民国元年、三年、九年、十九年、二十五年(1936年)合浦县先后隶属钦廉军政府(后改名绥靖处)、钦廉道、广东省南区绥靖公署、广东省第八区医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今浦北境仍属合浦县一部分。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9月,县境第一个人民政府—中共合灵南区军政府在浦北境内的白石水双冲口(今大成乡)成立,辖合浦、灵山;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8月1日,成立合浦县人民政府直至解放。

1951年12月,“合浦县人民政府中北区办事处”在张黄镇成立。

1952年5月12日,广西省人民政府行文通知,划合浦县北部的十三区至二十一区,设立浦北县,因地处合浦之北,这是浦北县得名之始,隶属广西省钦州专区。

1955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浦北县归属广东省合浦专区辖。

1958年12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二次全体会议(扩大)通过决定,撤销浦北县,并入合浦县,隶属广东省湛江专区。

1965年7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复置浦北县,属归广西钦州专区(地区)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