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医学院
沈阳医学院(Shenyang Medical College,简称沈医)是经教育部批准并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前身为1949年创建的沈阳市立高级护产学校;1958年更名为沈阳医学专科学校;1987年升格为本科院校;2001年迁入现校区;建校76年来,学校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办学水平持续提升,已发展成为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同时拥有硕士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高职专科和继续教育为一体的多层次办学体系;近年来,学校先后成为辽宁省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型转变示范高校、辽宁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辽宁省来华留学教育先进单位、辽宁省高校国际化水平评估试点学校、辽宁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高校1。
学校占地面积48.8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6.27万平方米。设有管理机构22个,教学机构20个,教辅机构8个;设有医学、理学、管理学和工学4个学科门类28个专业;有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临床医学、公共卫生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建有8个省级重点实验室(截至2024年10月15日)。
沈阳医学院位列2025软科中国医药类大学排名第37名2。
基本信息
- 校训
博学洁行、厚德济世
- 校歌
沈阳医学院校歌
- 简称
沈医
- 院校代码
10164
- 创办时间
1949年
办学历史
建国初期
1949年6月,沈阳市人民政府为解决人民群众医疗、卫生保健,按照当时需要的缓急,首先培养护理和助产专业人员而成立沈阳市立高级护产学校。
1951年1月,学校更名为沈阳市卫生技术学校。
1952年10月,学校更名为沈阳市卫生学校。
1954年,开始执行卫生部颁布的全国统一中等专业学校教学计划,学校教学开始走向正规化轨道,进入发展时期。
1955年1月1日,辽宁省政府决定将学校改为辽宁省沈阳卫生学校,由辽宁省卫生厅领导;省卫生厅将本溪钢铁公司医士学校和本溪市卫生学校并入辽宁省沈阳卫生学校。重点培养卫生医士、医疗医士和护士。这一时期学校成为辽宁省重点中等卫生学校。
1958年3月,学校隶属关系由辽宁省下放给沈阳市。同年4月市卫生局将校名改为沈阳市卫生学校。
1958年8月,经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将学校升格为沈阳医学专科学校。
1960年9月,沈阳市中医学校并入,成立了基础部、医疗系、卫生系和中医系。
1961年,沈阳市医院(现沈阳医学院奉天医院)改为学校附属医院,并成立12个临床教研组。
1963年8月,沈阳市卫生局将医专改为中等卫生学校。从1963年9月到1978年,学校经历了文化大革命及恢复建设时期。
1977年,学校在间隔十年后,正式恢复了三年制中专教育三个专业的招生。
改革开放
1978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在沈阳市卫生学校基础上改建为沈阳医学专科学校。
1987年5月,国家教委批准在原医学专科学校的基础上成立沈阳医学院。
1997年,学校顺利通过国家教委对本科教学工作的合格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