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
海原县,别名海喇都原,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南部,隶属中卫市。东与原洲区相连,南与西吉县接壤,西临甘肃靖远、会宁县,北濒中卫、同心县。全县国土面积4989.6平方公里,辖17个乡镇、1个甘盐池种羊场、1个街道办事处、1个自然保护区,148个行政村、11个社区1。2022年,地区生产总值98.86亿元,常住人口33.95万人2。先后获得“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全国、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全区双拥模范城(县)”等荣誉称号1。
海原县地处黄土高原西北部,属黄河中游黄土丘陵沟壑区。境内丘陵起伏,沟壑纵横,六盘山余脉(南华山、西华山、月亮山等)由南向北深入境内,形成西南高、东北低的特殊地形。大陆性季风气候明显3。农产品资源丰富,牛羊肉品质优良。土地资源丰富、光热资源富集1。
2020-2021学年,全县共有学校276所。2021年年末,全县拥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13家4。
秦属北地郡,汉属安定郡,隋唐设他楼、萧关县和武州。北宋设西安州,西夏置南牟会,元豫王建国都于西安州,明为藩王牧场。清同治十一年(1872年)设海城县,民国三年(1914年)改称为海原县,195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后,先后隶属固原地区、固原市,2004年中卫设市时整建制划入中卫市1。
海原县旅游资源丰富,境内有凤凰古城址、盐池古城址、柳州古城、海原南华山、海原清真大寺、九彩坪拱北、金佛沟石窟等诸多旅游景点5。文化多元繁荣,剪纸、刺绣等民俗艺术形式极富乡土特色,花儿、口弦、泥哇呜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被文化部命名为“国家级非遗扶贫工坊”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海原县
- 面积
4989.6平方公里1
- 人口数量
常住人口33.95万人(2022年)2
- 别名
海喇都6、海城、盐茶厅
- 行政区类别
县级
建制沿革
春秋战国时期为戎人游牧区,秦属北地郡。汉属安定郡。魏属原州,魏晋时期亦为少数民族居住。隋属平凉郡。
唐复属原州,神龙三年(705年),置萧关县后,分属原州萧关县和会州会宁县。五代时受吐蕃、党项部族控制,宋咸平五年(1002年),党项族夺得以天都山为主的今海原县境。1038年,西夏建国,属西夏,元昊在今县境西置南牟会城。
宋元丰四年(1081年),南牟会城被宋军焚毁。此年西夏收复南牟会城,复筑,故称南牟会新城。宋元符二年(1099年),南牟会新城复为宋地,置西安州,属秦凤路。靖康元年(1126年)西夏又攻取西安州,更名为南威州,又名安州。
元初,大批回回人来此定居,称为海喇都原,置海喇都堡,属开城路。元豫王建国于海原西安州。明为楚王(朱桢)、黔宁王(沐英)牧地,海喇都堡又称海城,属固原州。成化年间设西安、镇戎、平虏守御千户所。清初属平凉府,顺治三年(1646年)隶平凉府盐茶同知;乾隆十二年(1747年),原驻固原城的盐茶同知移驻海喇都堡,起建厅署,遂为盐茶厅城。同治十三年(1874)裁厅设海城县。
民国三年(1914)改称海原县,属甘肃省平凉专区。
民国十七年(1928年)将海原县划为5个自治区实行自治,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改为区,次年撤销区,实行乡镇、联保、保、甲制,组建了海都镇1镇和宁远、维新、安仁、清和、安化5乡,镇乡共辖22联保、91保、923甲。民国二十四年初,将海都镇撤销,改置为万梅乡。万梅乡驻海城,辖6联保、13保、184甲;宁远乡驻李旺,辖5联保、20保、187甲;维新乡驻新营,辖4联保、22保、243甲;安仁乡驻西安,辖2联保、10保、100甲;清和乡驻红古,辖2联保、12保、104甲;安化乡,驻何家店,辖3联保、9保、105甲。同年,撤乡设区,以原乡改置为区,以数字序号为名。1937年,将6个区调整为4个区。
1936年,中国工农红军西征部队解放了海原县东北部(高崖、李旺、关桥一带),将此处与同心县的一部分组建为中国第一个县级民族自治政府——豫海回族自治县(后红军转移,豫海县消亡)。
1940年,实行新县制,撤销区和联保,改为乡镇辖保甲制。海原县分为复兴(驻海城,辖6保)、西(驻西安,辖6保)、高崖(驻高崖,辖7保)、李旺(驻李旺,辖7保)、杨郎(驻杨郎,辖3保)、正气(驻郑旗,辖5保)和新营(驻新营,辖8保)等7镇和新民(驻马营,辖6保)、兴仁(驻兴仁堡,辖3保)、阎芳(驻龙池湾,辖6保)、武塬(驻袁家河,辖10保)、旧营(驻旧营村,辖5保)和大寨(驻夏家堡,辖6保)等6乡。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甘肃省新建西吉县,将海原县所辖旧营、武塬、大寨3个乡及新营镇、西安镇的部分保甲划归西吉县。同时,新营镇改置为古城镇。1944年,杨郎镇划归固原县;固原县李俊乡划归海原县管辖。 1946年,大营地地区划归通渭县管辖。
1949年8月,海原解放,属甘肃省定西专区。海原县组建为6个区,下辖46个乡,202村。
1950年3月,李俊区增置杨堡、红圈、罗川、上川4乡。1951年5月,兴仁区增置浪水乡。1952年8月,增置郑旗、红羊2个区;原6个区的辖地有所调整,并增置了23个乡。
1950年6月,海原县划归平凉专区。1953年4月,增置关桥、曹洼2个区;撤销八斗、马湾2个乡,新置武塬、后堡2乡;再次调整各区辖乡。9月,靖远县盐池乡划归海原县西安区。1954年4月,李俊区增置新庄乡。
1953年12月,改属甘肃省西海固回族自治区辖。
1958年10月划归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地区。
1970年固原专区改为固原地区,海原仍属其管辖。
1981年5月,增置九彩公社。1984年1月,公社体制改革,所有公社改为乡;6月,撤销杨坊乡,增置了史店、双河、罗山3个乡。1985年12月,设立高台、曹洼2乡;城关乡改置为海城镇;至此,海原县共辖海城镇1镇和红羊、罗川、双河、李旺、徐套、关庄、蒿川、盐池、西安、史店、曹洼、树台、关桥、贾塘、兴隆、高崖、兴仁、九彩、郑旗、杨明、李俊、罗山、高台等23乡。
2000年,海原县辖3个镇、21个乡。海原县属固原市管辖。
2003年12月31日,国务院批准将固原市的海原县划归中卫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