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嵩
严嵩(1480年3月3日—1567年),字惟中,号介溪,袁州府分宜介桥村(今江西省分宜县)人,明朝内阁首辅、权臣,被《明史》列为“六大奸臣”之一1。
弘治十八年(1505年),严嵩廷试二甲二名,赐进士出身。正德二年(1507年)授翰林院编修。次年,因祖父及母亲相继去世,回家服丧守孝,期间应袁州太守之请,修撰《袁州府志》。正德十一年,复任翰林院编修。次年,受命讲学于内馆。正德十三年,为副使随同正使册封宗藩。正德十四年,宁王朱宸濠叛乱,严嵩应江西巡抚王阳明之邀参赞军事,颇有功。第二年仍在家,建“钤山堂”与“方伯之祠”。嘉靖元年,去南京任职,为翰林院侍读,掌院事。嘉靖七年(1528年),迁南京礼部右侍郎,奉命祭告显陵,归后迁吏部左侍郎,进南京礼部尚书,改吏部尚书。嘉靖十五年,以贺万寿节至京师,主持编修《宋史》,值夏言入阁预机务,接任礼部尚书。
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明世宗建坛设醮(jiào),拜武英殿大学士,入直文渊阁,后专直西苑,累进吏部尚书、谨身殿大学士、少傅兼太子太师、少师、华盖殿大学士。前后居次辅6年,任首辅15年。晚年渐为明世宗所疏远。后被御史邹应龙、林润等弹劾其罪行。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诏令严嵩致仕,子严世藩下狱。嘉靖四十四年,被贬官籍,儿子严世藩处斩,家产亦被抄没。隆庆一年(1567年)病死,终年87岁123。
严嵩利用明世宗“果刑戮,颇护己短”的弱点,以事激怒明世宗,戕害他人以成己私。吞没军饷,废弛边防,加剧了“北虏南倭”之患;招权纳贿,肆行贪污,进一步败坏吏治,激化了当时的社会矛盾。其诗文却清丽婉约,著有《铃山堂集》《铃山诗选》《直庐稿》《南宫奏议》《历宫表奏》等2。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严嵩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480年3月3日
- 出生地
江西分宜
- 代表作品
钤山堂集
人物关系共5人
严世蕃儿子
严淮父母
晏氏(严嵩母)父母
严云从曾孙子
赵文华义子
人物生平
高中进士
明宪宗成化十六年(1480年)正月二十二日,严嵩生于江西袁州府分宜县介桥村(今江西分宜县分宜镇介桥村),父亲严淮是位久考未成,而又醉心于权力的人,自然把一切的希望都放在儿子身上,于是便悉心的栽培、教导。五岁在严氏祠启蒙,九岁入县学,十岁过县试,十九岁中举,二十五岁时,严嵩终于完成父亲的心愿。
明孝宗弘治十八年(1505年)考中乙丑科进士,为二甲第二名(治《诗经》),被选为庶吉士,后被授予编修,后来严嵩得了一场大病,迫使他退官回籍。在严嵩的退官十年,正是宦官刘瑾权倾天下之时。
纂编府志
明武宗正德七年(1512年)袁州府知府姚汀开局修志,请严嵩为总纂。不久姚汀又以事去。第二年,徐琏继任知府。到职后,徐琏即飞函请严嵩继续纂府志。
正德九年(1514年)严嵩任总纂,因为这年为甲戌年,故人们称之为甲戌志。后世称《正德袁州府志》。
高攀夏言
及后刘瑾与其党羽被灭后,严嵩北上顺天,正式复官。在此后的十多年内,严嵩先后在北京与南京的翰林院任职。嘉靖年间,皇帝沉迷道教,好长生不老之术,对政事漠不关心,朝中事务皆交由朝臣处理。礼部尚书夏言得到世宗的宠信,又是严嵩的同乡,于是严嵩拼命讨好夏言。
步步高升
正德十六年(1521年),世宗即位几个月之后,严嵩升南京翰林院侍读,署掌院事。
明世宗嘉靖四年(1525年),升国子监祭酒。
嘉靖十一年(1532年),升南京礼部尚书,两年后改南京吏部尚书。
嘉靖十五年(1536年),严嵩赴京朝觐考察,被世宗留下,任礼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由于世宗对议礼的重视,礼部尚书在部院大臣中地位尤其显赫,往往成为进入内阁的阶梯。严嵩和世宗的接触开始频繁起来。据他自己说,当时世宗忙于同辅臣及礼部尚书等制定礼乐,有时一日召见两三次,有时至夜分始退。他住在城西约四里,乘车驱隶弗及,往往是单骑疾驰。
嘉靖十七年(1538年),有人上疏请献皇帝庙号称宗,以入太庙。朝中大臣,包括严嵩在内,欲加阻止。世宗怒,著《明堂或问》,严厉质问群臣。严嵩尽改前说,并且“条划礼仪甚备”。献皇帝入庙称宗之争,是大礼议的尾声。
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首辅夏言革职闲住,严嵩加少保、太子太保、礼部尚书兼武英殿大学士入阁,仍掌礼部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