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纳西族自治县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是云南省丽江市下辖县,位于云南省西北部。2022年末,全县总人口22.83万人。截至2023年5月,全县总面积6199.59平方千米。有7镇9乡(含3个民族乡),104个村(居)委会,1312个村(居)民小组12。2021年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00.28亿元3。
为南温带低纬高原山地季风气候,具有“一山分四季,十里不同天”的立体气候特征,地处青藏高原与云贵高原结合部,横断山南麓,北高南低,群峰林立,沟壑纵横。有金、铜、铁、煤、大理石、花岗石等9类28种矿产2。
截至2021年末全县共有学校187所。共有医疗卫生机构21个2。
有景区玉龙雪山,虎跳峡,老君山,万里长江第一湾,万朵山茶,国际重要湿地、国家水利风景区2。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是原丽江纳西族自治县的传承和延续,是全国唯一的纳西族自治县4。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
- 面积
6199.59平方千米1
- 行政区类别
自治县
- 国家/地区
云南·丽江
- 下辖地区
九河白族乡、黎明傈僳族乡
历史沿革
县域在战国时期属秦国边地,楚庄蹻建滇国时属滇国之地。
西汉元鼎六年(前111)至东汉时期属益州越嶲郡遂久县。
蜀汉建兴三年划归云南郡。东晋至南北朝时期属宁州云南郡西姑复县。
唐代,吐蕃和南诏先后在铁桥城(今塔城乡)设神川都督府。
宋大理国前期属剑川节度,后属成纪镇善巨郡,时县境有三赕(丽江坝)、九赕(巨甸、石鼓等)等几个行政区。
南宋理宗宝祐元年(1253),忽必烈征大理国,在境内设茶罕章管民官。
元至元八年(1271)改为茶罕章宣慰司,至元十三年(1276)置丽江路军民总管府,“丽江”之名从此始用。
至元二十二年(1285)改设丽江路宣慰司。
明洪武十五年(1382),任元朝丽江宣慰司副使的阿得归附明朝,明朝置丽江府。
清顺治十七年(1660),仍设丽江府。雍正元年(1723)“改土归流”,解除木氏土司统治权。乾隆三十五年(1770)设丽江县。
民国二年(1913)废丽江府,丽江县属腾越道。民国十八年(1929)废腾越道,直属云南省。
民国三十年(1941),隶属于云南省第七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公署设丽江县城;民国三十六年(1947)隶属于云南省第十三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治所先设于维西,民国三十七年迁丽江,与设于鹤庆的第十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合并。
1949年7月1日属滇西北人民行政专员公署丽江政务委员会。
1949年10月1日属滇西北人民行政专员公署丽江县。
1950年属丽江专区丽江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