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毒理学
2法医毒理学(forensic toxicology)是一门研究外源因素(化学、物理、生物因素)对生物系统的有害作用的应用学科。是一门研究化学物质对生物体的毒性反应、严重程度、发生频率和毒性作用机制的科学,也是对毒性作用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价的科学。是预测其对人体和生态环境的危害,为确定安全限值和采取防治措施提供科学依据的一门学科。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法医毒理学
- 外文名
Forensic Toxicology
- 学科基础
生理学、药理学、毒理学、法学
- 应用领域
法医毒物鉴定
- 相关领域
法医毒物分析(药物分析)
- 涉及领域
医疗纠纷、食品安全、投毒案件
基本内容
主要应用生理学、药理学、生物学、生物化学和病理学等基础学科的理论和技术;通过动物实验、临床观察和流行病学调查方法,研究外来物质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毒性作用及其机制和中毒治疗,不仅为保护人类和其他生物,免遭化学物质的有害作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而且也是直接为研制有良好选择作用的毒物,通过比较毒性和选择毒法,研制出更具选择性的药物和农药等,并进行化学物质的安全性评价或危险性评价,制订卫生标准,提供科学依据。毒理学与药理学密切相关,目前已发展成为具有一定基础理论和实验手段的独立学科,并逐渐形成了一些新的毒理学分支。
学科作用
目前公认的毒理学定义是研究外源性化学物质对生物体的危害的科学。由于毒理学的研究目的是为保护生物体的健康或安全提供科学依据的一门学科,因此从学科性质上毒理学属于预防医学,贯穿了预防为主的思想。由于毒理学的研究对象广泛,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而生物体包括人、动物、植物,因此毒理学与药理学、生理学、病理学、化学、生物化学、生物学有联系;与工业、农业、经济有联系;与法医学、临床医学、生态学及环境保护有联系;可以说,它与地球上生命的整个未来有联系。因而,毒理学在临床医学、药学、环境保护、动物学、优生优育、职业劳动保护和食品卫生等领域中均有广泛用途。也因此毒理学的分类非常复杂,可从不同角度分类,并不完全一致。
研究方法
一 动物实验
1、体内实验法
通常在整体动物进行,使实验动物在一定时间内,按人体实际接触方式接触一定剂量的受试外来化合物,然后观察动物可能出现的形态或功能变化。实验多采用哺乳动物,例如大鼠、小鼠、豚鼠、家兔、仓鼠、狗和猴等。通常检测外来化合物一般毒性,例如急性毒性试验、 亚慢性毒性试验和慢性毒性试验等。
2、体外实验法
大多利用游离器官、原代培养细胞、细胞系和细胞器等进行。利用器官灌流技术可对肝脏、肾脏、肺和脑等进行灌流,借此可使离体脏器在一定时间内保持生活状态,与受试外来化合物接触,观察脏器出现的形态和功能变化,同时还可观察受试物在脏器中的代谢情况;游离细胞和细胞器多用于外来化合物对机体各种损害作用的初步筛检、作用机理和代谢转化过程的深入研究,有许多优点。
上述整体、器官、细胞和亚细胞水平的研究,各自都有一定的特点和局限性,在实际工作中,应主要根据实验研究目的和要求,采用最适当的方法,并且相互验证。
二 人群调查
为了将动物实验的结果,在人体上进行验证,有时需要进行人群调查。根据动物试验结果和外来化合物本身的性质,选用适当的观察指标,采用流行病学的方法进行人群调查。人群调查的特点是可以取得在人体直接观察的资料,但易受许多其他混杂因素的影响和干扰;结果和评定必须去伪存真,由表及里,并与动物实验结果进行综合考虑分析,才能得出较为符合实际的结论。
相关概念
一、毒性
毒性是一种物质对机体造成损害的能力。毒性较高的物质,只要相对较小的数量,则可对机体造成一定的损害;而毒性较低的物质,需要较多的数量,才呈现毒性。物质毒性的高低仅具有相对意义。在一定意义上,只要达到一定数量,任何物质对机体都具有毒性;在一般情况下,如果低于一定数量,任何物质都不具备毒性;关键是此种物质与机体接触的量。除物质与机体接触的数量外,还与物质本身的理化性质以及其与机体接触的途径有关。
二、剂量
剂量是决定外来化合物对机体损害作用的重要因素。剂量的概念较为广泛,可指给予机体的数量,或与机体接触的外来化合物的数量、外来化合物吸收进入机体数量、外来化合物在靶器官作用部位或体液中的浓度或含量。由于内剂量不易测定,所以一般剂量的概念,系指给予机体的外来化合物数量或机体接触的数量。剂量的单位是以每单位体重接触的外来化合物数量表示,例如mg/kg体重。
1、致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