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探推理小说
侦探推理小说,一种以推理方式解开故事谜题的小说,通常以侦探事件为主题(侦探小说),亦有部份以其他事件为主要剧情走向,如找寻失物或解开奇异事件的谜底等,通常讲述主角以敏锐的观察和理性的分析解决事件。犯罪小说、神秘小说与推理小说有密切的关系。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侦探推理小说
- 实质
西方通俗文学的一种体裁
- 别名
推理小说
- 本质
推理方式解开故事谜题
- 发展时期
19世纪中期
- 鼻祖
作家埃德加‧爱伦‧坡
简介
定义
侦探推理小说,是以推理方式解开故事谜题(大多数是找出杀人凶手)的一种小说,通常故事都含有凶杀案与侦探,亦有部份并非以凶杀为主要剧情走向,诸如找寻失物或解开奇异事件的谜底等。也叫侦探小说,不过揭开谜底的并不总是侦探。大众印象中的推理小说,在推理界中是所谓的本格派──一般被认为是正统推理,或说主流推理,也就是站在读者阅读立场时,可借由作者提供线索享受解谜乐趣的推理小说;或至少是以推理解谜为主轴的推理小说。通常较易为广大推理谜所推崇。
构成
传统侦探小说的模式由四部分构成﹕1.神秘的环境﹔2.严密的情节﹐包括介绍侦探﹐列出犯罪事实及犯罪线索﹐调查﹐宣布案件侦破﹐解释破案﹐结局﹔3.人物和人物间关系﹐主要有4类人物﹕受害者﹐罪犯﹐侦探﹐侦探的朋友﹐牵涉进罪案的好人﹔4.特定的故事背景。这四部分的次序可以根据需要排列组合﹐但它们是传统侦探小说的结构基础。
发展历史
社会基础
19世纪初期﹐资本主义制度已经确立﹐资产阶级民主日益发展﹐政教分离﹐警察体制逐步建立﹐这是侦探小说产生的社会基础。
美国
侦探小说从19世纪中期开始发展。美国作家埃德加‧爱伦‧坡被认为是西方侦探小说的鼻祖。他在《莫格街谋杀案》(1841)﹑《马里‧罗盖特的秘密》(1842)和《被窃的信件》(1844)这3篇著名的侦探小说里﹐塑造了第一个业余侦探杜宾的形象。杜宾通过观察和推理破案﹐成了后来侦探小说中侦探形像的模型。爱伦‧坡共写了7篇侦探小说﹐虽然只是他的著作的一小部分﹐但却首创了侦探小说的模式﹐对侦探小说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
虽然爱伦‧坡奠定了很好的基础﹐但在美国﹐直到几十年後安娜‧凯瑟琳‧格林(1846~1935)发表《利文沃兹案》(1878)以後﹐侦探小说才开始流行。《利文沃兹案》被认为是第一部由妇女写的侦探小说。
欧洲
欧洲的情况大不相同。法国人很快意识到侦探小说有可能广泛流行。1863年﹐埃米尔‧加博里奥(1835~1873)发表了他的第一篇侦探小说《血案》﹐塑造了警察侦探勒考克先生的形像。勒考克是一个小人物﹐一个改邪归正的罪犯。故事虽然耸人听闻﹐但对警察和法国法律制度的描写却颇为真实。加博里奥的作品在法国国内外都非常流行﹐他对侦探小说在法国的发展和流行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在他之後﹐相继出现了不少侦探小说作家。
在英国﹐侦探小说赢得了广泛的读者。威尔基‧科林斯(1824~1889)继《白衣女人》(1859~1860)成功之后﹐1868年发表了《月亮宝石》﹐以其曲折动人的情节和深刻的人物描写﹐被认为是第一部真正的长篇侦探小说。科林斯的朋友查尔斯‧狄更斯也涉足这一领域﹐他的未完成的《艾德温‧德鲁德之谜》就是一部侦察小说。广泛流行历久不衰﹑具有世界影响的侦探小说当属英国柯南道尔(1859~1930)的福尔摩斯探案。柯南道尔在《血字的研究》(1887)里﹐第一次塑造了福尔摩斯这个颖悟无比的业馀侦探形像﹐此後﹐他在《四签名》(1889)﹑《巴斯克维尔的猎犬》(1902)﹑《恐怖谷》(1915)和许多短篇小说里﹐全部以福尔摩斯为主角﹐以华生作陪衬﹐解决了各种疑难的罪案。福尔摩斯成了一个比他的作者更著名的世界性文学人物。
福尔摩斯探案故事的成功﹐使侦探小说如雨後春笋﹐迅速在西方兴起。早期的主要作家有﹕英国理查德‧奥斯丁‧弗里曼(1862~1943)﹐他塑造了第一个使用法医学的侦探约翰‧桑代克医生﹐并且首创了“逆侦探小说”﹐即首先说明罪犯的身份﹐然後倒叙破案的情况﹔奥克兹男爵夫人(1865~1947)﹐在《角落里的老人》一书里﹐首先写出了坐在安乐椅里靠推理破案的“安乐椅”侦探﹔阿‧爱‧伍‧梅森(1865~1948)﹐塑造了侦探汉诺德先生﹔吉尔伯特‧凯思‧切斯特顿(1874~1936)﹐塑造了教士侦探布朗神父﹔埃德蒙‧克‧本特利(1875~1956)﹐塑造了侦探菲利普‧特伦特﹔厄内斯特‧布拉默(1869~1942)﹐塑造了瞎子侦探马克斯‧卡拉多斯。在美国﹐卡罗林‧韦尔斯(1869~1942)塑造了侦探弗莱明‧斯通﹔梅尔维尔‧戴维森‧波斯特(1871~1930)塑造了阿布纳大叔。但是﹐这一时期英国的厄内斯特‧威廉‧霍纳恩(1866~1921)所写的拉斐尔斯故事﹐法国的莫里斯‧勒布朗(1864~1941)所写的侠盗阿森‧吕班(也翻译为:亚森。罗平)故事﹐最受读者的欢迎。
黄金时代
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之间这段时期﹐称之为西方侦探小说的“黄金时代”。仅英美两国﹐就出现了数以千计的侦探小说。阅读侦探故事已不仅仅是有闲阶级的一种消遣﹐下层阶级的人也竞相阅读。这时﹐早期这类作品中的浪漫主义气息逐渐消失﹐谋杀案成了每一部小说必不可少的因素。但是在这些作品中被谋杀者大部分只是一个符号﹐人们关心的不再是是非﹑善恶的斗争﹐而是怎样把疑案侦破。“黄金时代”的大多数作家只是把他们的创作当作娱乐读者的猜谜游戏﹐或者说是读者和作家(通过他虚构的侦探)的一种智力竞赛。由于读者和侦探具有同样的案情线索和破案的机会﹐所以这类小说也是一场公平的智力竞赛。这一时期的作品主要是消闲解闷的迷宫游戏﹐既没有探索社会问题﹐也没有反映社会现实。
美国黄金时代的发起者是S.S.范达因﹐他的真名是威‧亨‧赖特(1888~1939)。他在《班森谋杀案》(1926)和《加那利谋杀案》(1927)等一系列小说里﹐塑造了博学多识的侦探菲洛‧万斯的形像﹐赢得了读者的欢迎。赖特之後是艾勒里‧奎恩﹐奎恩既是作者的名字﹐也作侦探的名字﹐实际是弗雷德里克‧丹奈(1905~)和曼弗里德‧李(1905~1971)合用的笔名。奎恩的作品一开始就把各种线索摆在读者面前﹐让读者同侦探一起破案。奎恩最好的作品是早期的《荷兰鞋之谜》(1931)﹑《希腊棺材之谜》(1932)﹑《埃及十字架之谜》(1932)和《中国橘子之谜》(1934)。奎恩创办的《神秘故事杂志》对推动短篇侦探小说的发展起了一定的作用。这一时期﹐雷克斯‧斯托特(1886~)所塑造的“安乐椅”侦探尼罗‧沃尔夫也相当著名。
与此同时﹐英国出现了一大批侦探小说作家。最有名的是阿加莎‧克里斯蒂(1891~1976)﹐她被誉为“推理小说女王”,是“黄金时代”最有代表性的作家之一。正是她的处女作《斯泰尔斯庄园奇案》和弗里曼·克劳夫兹的《桶子》这两本书把侦探推理小说带进黄金时期。善於利用扑朔迷离的布局﹑充满疑窦的人物﹐创造许多假象﹐最後提出令人惊奇的结局。她一生写了近70部侦探小说﹐塑造了波洛和马普尔小姐两个侦探的形像。她的许多小说如《东方快车谋杀案》﹑《尼罗河惨案》等都拍成了电影。英国其他著名侦探小说作家包括﹕弗里曼‧威尔斯‧克罗夫茨(1879~1957)﹐塑造了侦探弗伦奇﹔H.C.贝利(1929~)﹐塑造了侦探雷金纳德‧福岑﹔安东尼‧伯克利﹐塑造了侦探罗杰‧谢林汉姆﹔美国出生的约翰‧狄克森‧卡尔(1906~)﹐塑造了侦探费尔和亨利‧梅里维尔﹔多萝西‧塞耶斯(1893~1957)﹐塑造了侦探皮特﹑维姆两勋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