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字
简字是从繁体字简化而成的简体字。简化字,又称简体字。广义上的简化字通常指古今流传下来的俗体字与笔画较少的异体字。狭义上的简化字通常指中华民国时期颁布的《第一批简体字表》,其第一次把简化字称呼为简体字;以及建国后通过的《汉字简化方案》、《简化字总表》,其对于简化字与未被简化的字合称为规范汉字。从语体文、俗语了解,是以现代汉语口语为基础,经过加工的书面语。它是相对于文言文而说的。清末开始的文体改革可以分为“新文体”、“白话文”和“大众语”三个阶段。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简字
- 读音
jiǎn zì
- 释义
简化汉字;简体字;一种拼音字母
- 出处
鲁迅《书信集·致陈光尧》
基本内容
【词目】:简字
【注音】:jiǎn zì
主要内容
早期的汉字是由图画文字发展起来的象形文字,因此描绘物体的精细程度各不相同,在甲骨文中,一些字就同时存在简繁之分。由于汉字是由偏旁、声旁与记号所组成,偏旁选取的角度因人而异,声旁又不同于拼音文字中的字母,所以,一字多形的现象在汉字的历史上比比皆是。
隶书是篆书的简化,行书和草书又是隶书的简化,简体字正是楷书的简化。颜元孙的《干禄字书》(唐朝)、刘复和李家瑞的《宋元以来俗字谱》(1930年)、钱玄同的《简体字谱》(1935年)等对此作了较为系统的整理。
叶籁士对《简化字总表》2274个简化字中比较常用的521个简化字做过统计,发现其中解放区和建国后出现的是101个(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根据地与解放区的大量刊物和宣传品曾经采用和创造了一些简体字,这批新创的简体字被称为「解放字」),其余420字(占80%以上)都是解放前就已经流行或存在的,其中先秦的有68个字,秦汉的有96个字,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有32个字,隋唐五代的有29个字,宋辽金元有82个,明清有53个,民国60个。
通过现代科学研究,当代汉字可以继续简化,甚至通过一些简单的符号图形替代某些汉字。由于汉字读音精简短小,所以简化字有利于文化的传播以及信息的传递等。由于汉语的不断发展,新出现的一些文字如“囧”等简单象形文字的出现,扩充了汉字简化字字库。1
文字法则
第一条 为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各民族、各地区经济文化交流,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第三条 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
第四条 公民有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权利。
国家为公民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供条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
第五条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应当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有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第六条 国家颁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管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支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教学和科学研究,促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丰富和发展。
第七条 国家奖励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第八条 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