鞑子
鞑子是历史上汉人对中国北方游牧种族如蒙古族、满族等的称谓。清末同盟会曾有“驱逐鞑虏”等纲领,后民国放弃该口号转为“五族共和”。中国自古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少数民族也是中国人,这个称呼已不适合现在,有违宪法中的民族团结精神,中华民族是由多个民族融合发展而形成的,所以这个词现今已很少使用,并有相关立法《政务院关于处理带有歧视或侮辱少数民族性质的称谓、地名、碑碣、匾联的指示》。由“鞑子”引申而来的“鞑虏”一词,具有更为强烈的憎恨色彩。孙中山提出的“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就是指用革命手段推翻清王朝的统治,把斗争矛头直指清王朝,这是当时反对封建主义的一句重要口号。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鞑虏
- 概述
中国北方游牧种族
- 来源
生活在西伯利亚南部的一个游牧民
- 演变
具有更为强烈的憎恨色彩
- 纲领内容
驱除鞑虏、恢复中华
- 鞑靼人
最初称呼是专指鞑靼人
来源
一般说来,鞑虏,鞑子,鞑靼,指的是塔塔儿人,就是鞑靼人。他们是生活在西伯利亚南部的一个游牧民族,后与蒙古民族融合,并随成吉思汗西征。
在蒙古兴起之前,这是蒙古草原上所有游牧民族的总代称。塔塔儿人生活在大兴安岭西,阿尔泰山杭爱山以东,在欧亚民族大迁徙时西迁。 蒙古人是将“鞑靼”此名继承下去的民族。在蒙古西侵时,罗斯的王公们依然不称之为蒙古人,而叫鞑靼人。后来在此地蒙古残存政权叫做喀山,其主体民族还是鞑靼人。以至南俄的一片草原叫做鞑靼草原。
之后,鞑靼人一直成为蒙古的代称,在明初反元时,一般蔑称叫蒙古鞑子。同时之后,这也成为了其他游牧民族的代称。
演变
16世纪后期,后金兴起,与蒙古贵族通婚成为女真贵族的时尚。于是“鞑子”成为受压迫的汉族人民对满清统治者的蔑称。
由“鞑子”引申而来的“鞑虏”一词,具有更为强烈的憎恨色彩。孙中山提出的“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就是指用革命手段推翻满清王朝的统治,把斗争矛头直指清王朝,这是当时反对封建主义的一句重要口号。
纲领
鞑虏:该词源自鞑靼,更早的词源来自隋唐时期北方草原的一支游牧部落“铁勒”到了辽金之纪又称“塔塔尔”,成吉思汗时期并入蒙古,元以后译称鞑靼,后泛指东蒙古各部。自明代起成为中国人民对北方游牧民族的习惯性称呼。
晚清时期一些革命党人将其指向当时腐朽的满清政权,以反抗民族压迫。1840年英国人用军舰,洋枪和大炮取得鸦片战争胜利后,割去香港岛及九龙半岛做为贩卖毒品的基地。满清在昏庸的咸丰皇帝的统治下,继续沉沦。封建保守势力仍阻挠变法和革新。致使国力和军力脆弱,民智低下,人民生活困苦。军队屡战屡败,统治者在洋人的武力威胁下,不断地将中国的土地,黄金和白银等资源给与西方列强,使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西方列强的宰割和封建统治者的懦弱使中华民族濒临亡国的境地。此时以孙文为代表的与同盟会成员采用了“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的三民主义宣传口号。国民党(同盟会)最初的16字纲领中"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因此后来发展为三民主义:民生,民族,民权。意即孙中山的民族主义思想。就是用革命手段推翻满清王朝的封建统治,把斗争矛头直指腐朽的清王朝,也就打击了帝国主义在华的侵略势力。“创立民国”,即孙中山的民权主义思想。就是要进行政治革命,推翻封建君主专制,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民权主义是孙中山三民主义思想的核心,是“政治革命的根本”。它从理论上解决了当时革命派迫切需要解决的夺取下述与建立政权的问题。“平均地权”即孙中山的民生主义思想。主张核定全国地价,现有地价归原主所有革命后因此社会进步所增涨的地价归国家所有,由国民共享,做到“家给人足”。“平均地权”是土地纲领。同盟会的纲领中的“驱除鞑虏,恢复中华”是指推翻满族贵族专制统治,并不是针对每一个满族人来说的。同盟会的机关刊物在1908年2月的社论就表示,要反对的是清朝的贵族统治者,而非满族这个民族。事实上,同盟会后来吸收了包括满族和蒙古族在内的各民族共同革命。
辛亥革命发生后,在斗争实践中,孙中山已淡化了简单地驱满排满情绪,上升为民族政治平等的思想,彻底放弃了“驱除鞑虏”口号1。他指出:辛亥革命,既“是种族革命,亦是政治革命。何则汉、满、蒙、回、藏五大族中,满族独占优胜之地位,握无上之权力,以压制其他四族。满洲为主人,而他四族皆奴隶,其种族不平等,达于极点。种族不平等,自然政治亦不能平等,是以有革命”。并强调:“要之,异族因政治不平等,其结果惟革命,同族间政治不平等,其结果亦惟革命。革命之功用,在使不平等归于平等。”可见其主张民族平等的思想已占主导地位。1912年1月1日,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执掌国家政权。在《大总统孙文宣言书》中提出五个统一,其中第一个统一就是“民族统一”。“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对起义后十数行省先后宣布独立也作了说明:“所谓独立,对於清廷为脱离,对於各省为联合,蒙古、西藏,意亦如此,行动既一,决无歧趋,枢机成於中央,斯经纬周於四至,是曰领土之统一。在《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又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孙中山还强调,要在共和的旗帜下,各族人民享有同等的参政权。“今我共和成立,凡属蒙、藏、青海、回疆同胞,在昔之受压制于一部者,今皆得为国家主体,皆得为共和国之主人翁,即皆能取得国家参政权。……了解共和之真理,与吾内地同胞一致进行,以共享共和之幸福。”在处理国内民族关系和增强整个中华民族意识问题上,孙中山的民族观内涵已有了明显进步和发展。孙中山还指出:“今者五族一家,立于平等地位,种族不平等之问题解决,政治不平等问题亦同时解决,永无更起纷争之事。所望者以后五大民族,同心协力,共策国家之进行,使中国进于世界第一文明大国,则我五大民族公同负荷之大责任也。”此时的孙中山已不再把满、蒙等民族排除于中国之外,并特意会访了原清朝摄政王载沣,对他能代表清朝政府和平交出政权、服从共和之举表示赞赏,进而向他讲述了“民族平等”的意义所在,旨在消除一些不必要的误解,融洽满汉民族之间的感情。表达了他们要建立“民族平等”的新国家的深切愿望。
鞑靼人
鞑子(或鞑虏)的最初称呼是专指鞑靼人。
明朝时期,被明军赶到北方草原和沙漠地带的蒙古人分裂为鞑靼和瓦剌(即卫拉特蒙古,今天的卡尔梅克蒙古人)两部,在分裂之初,蒙古内部斗争中鞑靼人占上风,相对来说势力较强。明军与之常有战事发生,战场主要在现在的内蒙古地区和北京北部、山西北部等地区,明军如果占据战略主动,战场有时也会发展到现在的外蒙地区以及现在的俄罗斯境内。在战争之中,大明军民对于自己的对手的称呼很快也随形势发展,从蒙古人改成了鞑靼人,出于民族间历史和现实仇恨、经济优势、文化心理优越感以及政治军事对抗和斗争中宣传的需要等因素,鞑靼人就被故意叫成了具有强烈贬义色彩的蔑称 鞑子,久而久之,鞑子这个词在明朝也就成了蒙古人的代名词,即使随后蒙古内部瓦刺的实力和地位超过了鞑靼,明朝的对手主要换成了瓦刺人,这个称呼也没再发生变化。而到了后来,蒙古各部势力衰落,东北地区的女真人兴起,鞑子的称呼也随之扩展到了女真人身上(事实上女真与蒙古无论从语言还是风俗上都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民族)。当然,当用鞑子称呼女真人时,为将之与蒙古人区别开来,当时的汉族人往往称女真人为辽东鞑子,后来又随着女真族改族名为满族,此蔑称也又随之改成为满州鞑子。至于鞑虏,则是鞑子的文言文称呼,没有实质区别。由此可见,鞑子一词实际是从明代开始汉族人对于经常袭扰边境地区的北方游牧民族的统一称呼了,只不过因为自明代始,北方游牧民族对汉族的主要威胁来自蒙古族和女真族,所以这个称呼其实指的也就是蒙古人和女真人(即满族人)。这样的称呼源自明代和明之前的中华文明(公元前一世纪到公元十六世纪之间)始终处於世界领先地位所产生出的自傲和鄙夷。鄙视经常侵扰边境的游牧蛮族,因此产生东夷、西戎、北虏、南蛮,等称谓。“夷”代表的是野蛮,与之相对应的“华”代表的是文明。中国传统观念里华夷之辨的要害就在于保卫文明,抵抗野蛮的侵略,防止一切野蛮对文明的侵略导致的社会倒退文明破坏的悲剧的发生。即便从现代来看,华夷之辨的思想都是极其先进,不容质疑的。
思想家王夫之指出“大昊以前,中国之人若麋聚鸟集,非必日照月临之下皆然也,必有一方焉如唐、虞、三代之中国。既人力所不通,而方彼之盛,此之衰而不能征之,迨此之盛,则彼衰而弗能述以授人,故亦蔑从知之也”(这里所说的夷狄完全是一个判别文明程度的概念,夷狄就代表着野蛮。)
士人瞿太素指出!“其人而忠信焉,明哲焉,虽远在殊方,诸夏也。若夫汶汶焉,汩汩焉,寡廉鲜耻焉,虽近于比肩,戎狄也”。(显然瞿太素在这里表达的“华夷之辨”的实质不是国家之辨,民族之辨,地域之辨,而是文明与野蛮之辨!)
清开国时期,在与明朝进行军事较量的主战场之外,实际已揭开了关于“华夷之辩”和“夷狄”统治中国合法性思想交锋的序幕。迨明桂王被俘杀于昆明,特别是三藩之乱的平定,清朝凭借武力已确立了在汉族居住的中国内地的统治,但如何在思想理论上战胜大汉族主义歧视少数民族的“华夷之辩”命题,确立“夷狄”统治中国的合法性,则成为清朝皇帝面临的严峻挑战。在胜利地推进国家大一统伟业的同时,雍正和乾隆不失时机地对儒家思想体系的“华夷之辩”命题和正统论进行了意义深远的论战。
康熙亲政以后,在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对不与新朝合作“胜国遗民”采取了优容有加的怀柔政策,紧张的满汉民族矛盾得以舒缓。不料雍正六年(1728)竟发生了曾静策动岳钟琪反清案。这个突发案件证明,武力征服只能激化汉人的同仇敌忾,而怀柔政策也无法消弭根深蒂固的汉民族的敌对情绪。雍正不循帝王治术的常规,毅然决定利用曾静反清案与“华夷之辩”命题展开一次公开的正面交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