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表演
3音乐表演是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属于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专业代码1302011。
该专业培养具备音乐表演(演唱、演奏)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专业文艺表演团体、文化馆站、中小学从事音乐表演、教学的应用型人才;可从事歌舞剧院(团)和文教类单位相关岗位,例如音乐演出、器乐演奏、钢琴伴奏、演奏指挥、舞蹈伴舞、和声合唱等1。
主要课程有《和声》《作曲》《复调写作基础》《独唱》《器乐演奏》等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音乐表演
- 级别
本科
- 授予学位
艺术学学士
- 专业类
音乐与舞蹈学类
- 修业年限
四年
- 专业代码
1302012
- 学科门类
艺术学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音乐表演(演唱、演奏)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专业文艺表演 团体、文化馆站、中小学从事音乐表演、教学的应用型人才,并为本专业的进一步深造打下基础1。
培养规格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1。
开设课程
声乐、钢琴、基本乐理、视唱练耳、舞台表演、合唱与指挥、形态与舞蹈、曲式与作品分析等1。
课程体系
核心课程:按不同专业方向,分别为声乐演唱,键盘、民族乐器、管弦乐器演奏以及指挥,以及 重唱、合唱或重奏、合奏;钢琴、乐理、视唱练耳;中西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理论、论文写作、和声、 复调、曲式。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在校并到相关文艺团体和社会参加音乐表演实践以及田野采风等1。
发展前景
人才需求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日益相互交融,音乐艺术已逐渐成为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朝阳产业。培养全面发展型(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全面发展)、综合型(具备多方面的综合能力)、创新型(具备音乐创造以及通过音乐教学来启发和促进创造精神发展的能力)的音乐人才。探寻适合我国发展状况的高校音乐教育模式,是当前音乐教育面临的重要工作任务。
专业衔接
考研方向
音乐、音乐与舞蹈学、学科教学(音乐)、艺术学理论1
就业方向
毕业生可到电视台、歌舞剧院(团)、电视剧制作中心、宣传部门、文教事业单位从事演唱、创作和音乐制作工作,以及在高等院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也可以进一步攻读该专业及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音乐表演专业学生就业岗位茶艺师、少儿英语教师、钢琴教师、音乐教师、幼儿园教师、幼儿教师、声乐老师、幼儿英语教师、早教教师、钢琴老师、亲子教师、少儿英语老师等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