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人物关系
  • 4.人物生平
  • 5.本人遗嘱
  • 6.诗词著作
  • 7.人物评价
  • 8.后世纪念
  • 8.1.墓碑
  • 8.2.纪念馆
  • 9.参考资料
  • 10.知识合集

吉鸿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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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民族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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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党史分卷

吉鸿昌(1895-1934),原名恒立,字世五,河南省扶沟县人,中共党员。1913年入冯玉祥部,从士兵递升至军长,骁勇善战。193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4年参与组织中国人民反法西斯大同盟,被推举为主任委员,准备在家乡河南发动中原暴动,向国民政府发难。11月24日,经蒋介石下令,吉鸿昌被杀害于北平陆军监狱,时年39岁。

2009年他被评为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之一。

2014年9月1日,被列入民政部公布的第一批300名著名抗日英烈和英雄群体名录。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吉鸿昌

  • 别名

    吉世五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895年10月18日

  • 逝世日期

    1934年11月24日

  • 籍贯

    河南扶沟

  • 政治面貌

    中共党员

人物关系共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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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
吉瑞芝(1932年11月—2023年1月12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委员会第五、六、七届委员,第八、九届常委,著名作家[1]。 吉瑞芝父亲的就义诗“恨不抗日死,留作今日羞。国破尚如此,我何惜此头”影响了她一辈子,1934年11月24日吉瑞芝的父亲被杀害于北平陆军监狱,吉瑞芝这么多年一直坚持宣传她父亲的抗战精神,就是为了让世人铭记无数抗战英烈为了民族独立、世界和平抛头颅、洒热血的壮举。吉瑞芝1952年参加工作,主要作品有《吉鸿昌传记》[1]。 2023年1月12日8时17分,吉鸿昌烈士的女儿吉瑞芝,因病在天津总医院逝世,享年91岁[2]。
全文

人物生平

吉鸿昌,1895年生,河南扶沟人。幼年家贫失学。14岁进店铺当学徒。1913年入冯玉祥部当兵。由于憨厚耿直、英勇善战,受到冯玉祥的赏识和重用。入伍十余年,很快从士兵升为团长、旅长。1924年曾随同冯玉祥发动北京政变。1926年率部赴甘肃,平定了直系军阀吴佩孚部下的作乱后,又东进西安,击退了直系军阀刘镇华的镇篙军,使被围困达八个月之久的西安得以解围。1927年4月任国民革命军第二集团军第十九师师长。不久率部东出潼关,参加北伐。1928年5月济南惨案后,因对政局不满,暂时离队返乡。年底归队,改任第三十师师长。1929年7月任第十军军长,在逼走原宁夏省主席门致中后,自兼宁夏省主席。10月所部第十军改编为第十一师,任师长。1930年4月蒋、冯、阎中原大战爆发后,率部在豫东作战。冯部战败后,接受蒋介石改编,任二十二路军总指挥,奉命进攻鄂豫皖苏区,屡战屡败,引起思想震动。1931年初称病去上海,与中共负责人接触。归队后化装潜入鄂豫皖苏区参观,思想急剧转变,于是撤兵罢战,拒绝进行“剿共”战争。8月被撤职。9月被迫出国考察。1932年2月回国,后居天津。5月出版《环球视察记》,随后去上海参加东北抗日救国后援会工作。8月潜回湖北宋埠策动旧部起义,失败后突围进入鄂豫皖苏区,同时受到国民党政府的通缉。后辗转经上海回到天津。1933年2月到张家口参与筹组察哈尔民众抗日同盟军,5月同盟军成立,任第二军军长、北路前敌总指挥兼张家口警备司令,6月当选为同盟军军事委员会常务委员。他与方振武等率领同盟军先后收复了康保、宝昌、沽源和多伦等地,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将日伪军驱逐出察哈尔全境。不久在国民党政府军和日军的联合夹击下失败,潜回天津,继续进行抗日反蒋活动。1934年1月去上海,加入了中国共产党。随后回到天津继续进行抗日统一战线的活动。11月9日在天津法租界被国民党特务刺伤后被捕。11月24日在北平陆军监狱从容就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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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遗嘱

一九三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吉鸿昌就义前写给妻胡洪霞的遗嘱。原文如下:

天津吉鸿昌旧居

洪霞吾妻鉴:夫今死矣,是为时代而牺牲。人终有一死,我死您也不必过悲伤,因还有儿女得您照应1,家中余产不可分给别人,留作教养子女干等用,我笔嘱矣。小儿还是在天津托喻先生照料,上学以成有用之才也,家中继母已托二、三、四弟照应教(孝)敬,你不必回家可也。

一九三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吉鸿昌就义前写给兄弟的遗嘱。全文如下:

国昌、永昌、加昌等见字兄已死矣,家中事俱已分清,您嫂洪霞及小儿鸿男、悌悌由您洪霞嫂教养,吾弟念手足之情照应可也,唯兄所恨者先父去世嘱托继母奉养之责,吾弟宜竭力孝敬不负父兄之托也。

兄 吉鸿昌书

十一月二十四日十一时冲

一九三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吉鸿昌就义前写给好友的遗嘱。全文如下:

欣农、仰心、遐福、慈情诸先生鉴:昌为时代而死矣,家中事及母亲已托二、三、四弟奉养,儿女均托洪霞教养不必回家,在津托喻先生照料教育,吾先父所办学校校款欣农遐福均悉,并先父在日已交地方正绅办理,所虑者吾死后恐吾弟等有不明白之处还要强行分产,诸君证明已有其父兄遗嘱,属吕潭地方学校教育地方贫穷子弟而设款项皆由先父捐助,非先父兄私产也。永昌弟鉴:兄死矣家产由先父已分清学校款您不必过问,您嫂洪霞教养两子您能照料则照料否则不必过问,听之可也,有不尽之言大家商量办去,我心已乱不能再往下写,特此最后一信祈兄等竭力帮助生者感激死者结草鉴书匆匆不尽馀言。

吉鸿昌手启

十一月廿四日

诗词著作

吉鸿昌传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