伽师县
伽师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南部,隶属喀什地区,维吾尔语称“排孜阿瓦提”,意为天赐昌盛。伽师县东邻巴楚,西接疏勒,南连岳普湖,北依天山山脉的柯坪南支,西北与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毗邻,面积6715.4平方公里,辖6镇7乡、325个村(社区)1,截至2019年末,伽师县户籍人口为444969人2。2021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85.29亿元3。被命名为“中国伽师瓜之乡”、“中国酸梅之乡”。
属暖温带大陆性干旱气候,降水稀少,气候干燥,昼夜温差大,为克孜勒河沉积、洪积扇尾部组成的冲积平原,地势西高东低,北高南低4。矿物资源有铜、铅、锰、锌、铁、镍、铂、铝、石灰石、方解石等5。
截至2021年末各类学校一共有172所,共有医疗卫生机构365个3。
旅游景点有天门大峡谷、伽师森林旅游生态园、城中胡杨林生态园等6。
师县得名于伽师河。"伽师"似'喀什"的同词异译,即突厥语"玉"之意。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伽师县治由南部的开旦木加依迁至巴仁,始为伽师县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902年7月,正式设伽师县建制,定现名沿袭至今。1929年后属喀什行政区、喀什督察专区。1949年后,先后属喀什专区、南疆行政区。1977年划属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1980年复归喀什地区管辖7。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伽师县
- 面积
6715.4平方公里1
- 外文名
Payzawat County
- 别名
排孜阿瓦提
- 行政区类别
县
建制沿革
伽师县得名于伽师河。“伽师”似‘喀什”的同词异译,即突厥语“玉”之意。维吾尔语称“排孜阿瓦提”,意为天赐昌盛。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伽师县治由南部的开旦木加依迁至巴仁,始为伽师县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
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设伽师县,以唐代“迦师”为县名,隶属疏勒府。1902年7月,正式设伽师县建制,定现名沿袭至今。
民国十八年(1929年),属喀什行政区、喀什督察专区。
1949年,先后属喀什专区、南疆行政区。
1977年,划属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1980年,复归喀什地区管辖。
1999年, 伽师县辖2镇11乡:巴仁镇、西克尔库勒镇、铁日木乡、英买里乡、江巴孜乡、卧里托格拉克乡、克孜勒博依乡、米夏乡、夏普吐勒乡、和夏阿瓦提乡、克孜勒苏乡、古勒鲁克乡、玉代克力克乡。
2003年,辖2个镇、11个乡:巴仁镇、西克尔库勒镇、铁日木乡、英买里乡、江巴孜乡、卧里托格拉克乡、克孜勒博依乡、米夏乡、夏普吐勒乡、和夏阿瓦提乡、克孜勒苏乡、古勒鲁克乡、玉代克力克乡。县境内有农三师伽师总场。县政府驻巴仁镇。
行政区划
区划沿革
2014年10月20日,自治区政府(新政函[2014]183号)同意撤销夏普吐勒乡,设立夏普吐勒镇。
区划详情
2014年,伽师县辖3个镇、10个乡;分别为: 巴仁镇、 西克尔库勒镇、 夏普吐勒镇等3个镇; 铁日木乡、 英买里乡、 江巴孜乡、 卧里托格拉克乡、 克孜勒博依乡、 米夏乡、 和夏阿瓦提乡、 克孜勒苏乡、 古勒鲁克乡、 玉代克力克乡等10个乡;300个行政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