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源瑶族自治县
乳源瑶族自治县,隶属于广东省韶关市,地处广东省北部、韶关市西北、南岭山脉骑田岭南麓,东临韶关市浈江区、武江区,西接清远市阳山县,南连曲江区罗坑镇、英德市波罗镇,北与乐昌市及湖南省郴州市宜章县相接1。截至2022年,全县总面积2299平方公里,辖9个镇,115个村(居)委会,1071个自然村,户籍人口为23.32万人2。曾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获评“世界过山瑶文化生态旅游目的地”和“第九届广东省(市)域旅游创新发展十强”“中国瑶绣之都”“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等荣誉称号3。2021年全年乳源县地区生产总值107.52亿元4。
乳源瑶族自治县地势西北高、东南低,自西向东倾斜,溶蚀地貌显著,地处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区1。截至2019年,矿产共发现有28种,矿床69处,矿化点25个,水资源十分丰富,野生植物共计216科946属2572种,较大的野生动物700多种,其他较小的野生昆虫类超过1100种5。
截至2021年,乳源瑶族自治县共有普通中学8所,小学12所,幼儿园43所,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33个(含卫生站)4。
古时期,乳源属地称“百越(粤)地”,春秋战国时期隶属楚国,秦朝隶属南海郡,民国时期,乳源县民国3年(1914年)属南韶连道,初期沿用清制,1963年10月,成立乳源瑶族自治县,自治县先后隶属韶关专员公署,韶关地区革委会、韶关地区行政公署,1983年韶关地区和韶关市合并,隶属韶关市6。
基本信息
- 面积
2299平方公里
- 别名
世界过山瑶之乡
- 行政区类别
自治县
- 地区生产总值
107.52亿元(2021年)7
- 下辖地区
乳城、桂头、大桥、东坪、必背、游溪、一六、洛阳、大布
历史
乳源,古为 曲江、 乐昌二县地。南宋乾道三年(1167年)划曲江西境乳源乡4里,崇信乡8里;乐昌南境新兴(依化)乡3里,共3乡15里置乳源县,隶辖广南东路韶州。元朝属江西行省广东道韶州路。明洪武元年(1368年)属广东布政司韶州府,清属广东省韶州府,光绪年间属南韶东道韶州府。 民国3年(1914年)属粤北南韶连道;民国8年属南韶连道 韶州府;民国35年属广东省第二行政督察区。
1949年10月9日,乳源解放,属 广东北江行政公署(后改称粤北行政公署)。1963年10月,成立乳源瑶族自治县,先后属韶关专员公署,韶关地区革委会、韶关地区行政公署。1983年韶关地区与韶关市合并,乳源属韶关市。
地理
位置
乳源瑶族自治县地处 广东省北部、 韶关市西北、南岭山脉骑田岭南麓。东经112°52′—113°28′,北纬24°28′—25°09′之间,东邻韶关市浈江、武江区,南连英德市波箩镇。西接 清远市阳山县,北与乐昌市和 湖南省宜章县相接。
气候
乳源县属中亚热带湿润 季风气候区。气候界于岭南、岭北之间,冬季常受北方冷空气影响,但因县西北部有石坑崆等大山为屏障,削弱了北方冷空气的强度。 夏季常受南海暖湿气流影响,雨水充沛。总的气候特点是:四季分明,春早多变,夏热期长,秋短温凉,冬天,霜雪不多;热量丰富,降水集中,但雨量分布不均,夏秋易涝易旱;晴久则隆冬亦暖,雨久则盛夏生寒。由于县境内地形复杂,海拔高低悬殊,形成明显的区间小气候。尤其是山上山下、气候悬殊,往往是上寒下暖,山下轻霜、山上冰冻,“山下已插田,山上才播种”。地形西高东低。西部洛阳、五指山,北部红云、大坪及中北部游溪、必背等地,海拔高度在600米以上,并多1000米以上的大山,气候潮湿、寒冷,冬半年霜雪重,夏半年凉爽,上半年阴雨多,下半年雨水少。中部丘陵山区包括东坪、龙南及南部大布、古母水气候变化复杂,温度、雨量分布不均。中部偏北大桥夏季炎热,干旱,冬季寒冷霜雪重,龙南、东坪受南水水库库区水温影响,气温变幅小, 雨量比平原地区稍多, 光照充沛,霜雪较轻。东部平原地区夏季炎热,冬季霜雪较少,光照较强,雨量、雨季较集中。
资源
土地资源
乳源县地处 山区,幅员辽阔,人均拥有 土地资源比较丰富。1992年全县进行的土地详查,全县总面积(含水面)达2226.92平方公里,折合334万亩,按1992年全县人口18.77万人平均,人均拥有土地资源17.8亩。高于同期全省、全韶关市人均土地资源的拥有量。
一、耕地
全县耕地面积共计35.2万亩,其中水田22万亩,旱地12万亩,人均耕地1.8亩。1994年以来,由于人口、经济发展,公路建设等占用耕地较多,至2003年末,全县耕地总面积缩小到15.3万亩,人均耕地面积只剩0.76亩。
二、林地
林地是乳源面积最大的土地资源。全县林地总面积共计269.4万亩,占全县总面积的80.6%,人均拥有林地面积14.35亩。由于人口、经济发展,各项建设征用等方面的原因,到2003年末,全县林业用地面积减少到224.1万亩,人均拥有林业用地面积11.1亩。
三、牧草地
1992年全县拥有 牧草地1.93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58%。到2003年,全县拥有的牧草地下降到不足1万亩,人均拥有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四、园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