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建制沿革
  • 3.1.名称由来
  • 3.2.历史沿革
  • 4.行政区划
  • 4.1.区划概况
  • 4.2.区划详情
  • 5.自然环境
  • 5.1.位置境域
  • 5.2.地质特征
  • 5.3.地形地貌
  • 5.4.气候特征
  • 5.5.水文特征
  • 5.6.土壤特征
  • 5.7.植被特征
  • 5.8.自然灾害
  • 6.自然资源
  • 6.1.水资源
  • 6.2.土地资源
  • 6.3.植物资源
  • 6.4.动物资源
  • 6.5.矿产资源
  • 7.人口
  • 8.政治
  • 9.经济
  • 9.1.综述
  • 9.2.第一产业
  • 9.3.第二产业
  • 9.4.第三产业
  • 10.文化
  • 10.1.文物古迹
  • 10.2.风俗民情
  • 10.3.特色美食
  • 11.交通
  • 12.社会
  • 12.1.教育事业
  • 12.2.文化事业
  • 12.3.体育事业
  • 12.4.医疗卫生
  • 12.5.社会保障
  • 13.旅游
  • 14.荣誉
  • 15.参考资料

定安县

海南省直辖县

定安县,位于海南岛的中部偏东北,地处海南省东北部内陆,南渡江中游南畔,东与文昌市接壤,东南和南同琼海市相连,西南和西与屯昌县毗邻,西北与澄迈县交界,北和东北与海口市接壤,隶属于海南省,截至2021年,全县辖10个镇、3个居,123个村(社区)委会935个自然村,行政区域面积1196.6平方公里,总人口34万,先后被授予“中国民间文化(琼剧)艺术之乡”“全国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基地”“中国热带火山冷泉之乡”等荣誉称号12。2021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GDP)完成117.64亿元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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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县属热带季风海洋性气候1。地势南高北低,属于丘陵和台阶地带,地貌类别归纳可分成高丘陵、低丘陵、台地、阶地、水域等45。2011年,经过地质勘探和矿产普查,已发现的矿产共18种6

2021年定安县共有幼儿园72所,普通高中3所,普通初中(含九年一贯制(含完全中学)、民办)21所,普通小学(含九年一贯制、民办,不含教学点)68所,各类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含村卫生室)233个3

1111年属琼山县;1292年6月,建制定安县;1329年,升定安县为南建州,直属海北元帅府;1912年,属琼崖绥靖委员会公署,县政府驻定城;1950年5月1日海南解放后,定安县政府驻地在定安;1961年5月撤销定昌县,恢复原定安县,县政府驻在定城;1988年,海南建省,隶属于海南省人民政府7

定安县旅游景点有热带富硒冷泉、南丽湖国家湿地公园、母瑞山红色文化旅游区等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定安县

  • 面积

    1196.6平方公里1

  • 别名

    定阳

  • 行政区类别

    省直辖县

  • 国家/地区

    海南省

建制沿革

名称由来

元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6月析琼山县南境置定安县,以示安定本地区,以此得名7

历史沿革

西汉元封元年(前110年),县境归属曋都县,隶属珠崖郡,治所驻地在今琼山东潭(今铁桥附近);初元三年(前46年),县境归属朱卢县,隶属合浦郡。

东汉建武十九年(43年),县境归属珠崖县,隶属合浦郡。

三国时期吴国赤乌五年(242年),县境归属朱官县,隶属珠崖郡。

西晋太康元年(280年),县境归属朱官县,隶属合浦郡。

南朝宋元嘉八年(431年),县境归属朱官县,隶属交州。

南朝梁大同年间(535—541年),县境归属崖州,隶属广州都督,治所驻地在今儋州北;同时,冼夫人实行安抚,千余峒黎人归附,黎汉杂居。

隋大业六年(610年),县境归属颜卢县,隶属珠崖郡,治所驻地在琼山市区(今海口境内)。

唐武德五年(622年),县境归属颜城县,隶属崖州;贞观元年(627年),县境归属舍城县,隶属崖州;贞观五年(631年),析舍城置琼山县,定安县地属琼山县,以琼山、富云、博辽、临机、万安5县置琼州,州治在今海口市旧州镇;贞观十三年(639年),琼山分为颜罗、曾口、容琼3县,定安属于颜罗县;咸通五年(864年),县境归属忠州,隶属安南都护府,所驻地在颜罗县南境黎峒,存在7年,下不设县;咸通十二年(871年),县境归属琼山县,隶属琼州。

唐亡后,五代时属于后汉,建置不变。

北宋大观元年(1107年),县境归属镇州,隶属琼管安抚司,治所驻地在黎母山东部的虞岭;此时,南部属镇州的镇宁县,北部仍属琼山县;政和元年(1111年),县境归属琼山县,隶属琼管安抚司。

南宋时期,建置不变。

定安县建置于元朝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天历二年(1329年),升定安县为南建州,直属于海北(今广西北海市)元帅府。

明朝洪武二年(1369年),改南建州为定安县;洪武三年(1370年),县治于次年迁到定阳(今定城)。

清代不变。

民国时期,定安县民国政府设在定城,隶属琼崖绥靖委员会公署、琼崖行政委员会、广东省第九行政督察区、海南特别行政区长官公署等。